为规范和指导我院临床科室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输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输血审批管理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制定临床用血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对我院输血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医务科和输血科具体负责我院输血审批管理工作。
二、输血审批流程 (一)输血前评估
1。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熟悉各种血液制剂的有效成分及适应征。患者输血前,主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有关检测评估患者是否需要输血、输血原因、输血品种、输血量,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
2.输血前经主治医师开具输血前9项检查: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HIV、梅毒、血清谷丙转氨酶检测.
3。急诊输血审批:由经治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审核批准后执行输血,输血完毕补办相关手续.
(二)患者或其监护人知情同意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
治疗同意书》存放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或没有行为能力的患者输血,应报医务部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申请输血应有纸质申请单,经治医师在HIS系统中填写输血申请,打印输血申请单机标本条码,主治医师及科主任审核输血申请单并盖章。经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输血,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按要求开具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审核签字后送血库,血库确认输血申请单和合血标本合格方能接收。
三、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临床输一次用血量大于1600ml以上必须由血库会诊,由科主任审批,经主管医师签名审核,交医务部或业务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输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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