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十号线二期工程
劳动竞赛考评办法
(试行)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项目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劳动竞赛范围和内容 .................................................................................................................................................................................... 2 第三章 劳动竞赛的组织办法 .................................................................................................................................................................................... 2 第四章 劳动竞赛检查考评办法 ................................................................................................................................................................................ 3 第五章 表彰奖励办法 ................................................................................................................................................................................................ 5 第六章 其它相关事项 ................................................................................................................................................................................................ 6
附表:
表1 劳动竞赛总评得分表
表2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考核评分表
表3 施工质量管理考核评分表
0
表4 安全生产管理(内业/外业)考核评分表
表5 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评分表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激发并调动各参建单位和广大建设者的建设热情和积极性,实现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项目标,在10号线二期建设中开展以“保安全、保质量、加快工程建设”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
第二条 为保证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检查、考评和奖励等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地铁十号线二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劳动竞赛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 劳动竞赛活动的参赛范围为地铁十号线二期所有已实质性开工的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五条 劳动竞赛活动以“保安全、保质量、确保实现2012年第三季度通车目标”为主题,竞赛活动围绕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四个方面进行。
第六条 为更有利于调动参建各方的积极性,采取“全过程竞赛,分阶段考核”的原则。全过程竞赛是指对地铁十号线二期具备实质性开工条件的所有标段施工全过程进行劳动竞赛。
第三章 劳动竞赛的组织办法
第七条 第二项目管理中心设立劳动竞赛检查考评组,检查考评组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场检查和审定考评结果。检查考评组组成如下:
2
组 长:二中心总经理
副组长:二中心各副总经理
组 员:项目中心部室相关人员
劳动竞赛检查考评组日常工作由项目管理中心工程一部负责。
第八条 劳动竞赛检查由考评组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实施,每次检查原则上分外业组和内业组同时进行。
第四章 劳动竞赛检查考评办法
第九条 劳动竞赛考评采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安全生产管理占30%,施工质量管理占30%,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占25%,文明施工管理占15%。
第十条 竞赛考评采取过程考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并将过程考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到总评中。过程考评占30%,按照《施工单位履约考评办法》的过程考评程序执行。综合考评占70%。
第十一条 考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问问题、测实物”的方式。
第十二条 综合考评检查时间原则劳动竞赛期末进行。
第十三条 综合考评项目见附表2~附表5。
3
第十四条 检查和考评程序
1、过程考评按照月度进行考评,按照《施工单位履约考评办法》中相应的考评内容执行。
2、综合考评为劳动竞赛结束后的统一评比,先对各土建标段各单项内容进行现场检查、评分,然后对现场打分按检查项目分别汇总填写表2~表5;单项多次检查按加权平均值计分。
3、结合过程考评成绩的30%,综合考评成绩的70%,最后按《表1劳动竞赛总评得分表》的规定计算出各土建单位的总评得分。
第十五条 各土建标段的考评等级由考评检查组根据总评得分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 对安全评比的基本要求
1、因安全工作方面存在问题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公司及项目管理中心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的单位,应视其严重程度纳入不良记录台帐,扣除安全得分,并和竞赛评比结果挂钩。
2、发生一般等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在一个竞赛周期内不得参加安全生产单项评比。事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取消责任单位一个竞赛周期内的参赛资格。
3、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或被政府有关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自发生事故之日起取消责任单位年度内的参赛资格。
第十七条 质量评比要求
1、 因质量方面存在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公司及项目管理中心(公司)通报批评和
4
经济处罚的单位,应视其严重程度纳入不良记录台帐,扣除质量得分,并和竞赛评比结果挂钩。
2、凡发生一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30万元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在一个竞赛周期内不得参加工程质量单项评比。
3、凡发生一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取消责任单位年度内的参赛资格。
施工标段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其相关的设计、监理单位被认定负有责任时,按上述要求处理。
第五章 表彰奖励办法
第十八条 项目管理中心根据总评得分结果评出先进集体(标段)和先进个人,由项目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先进集体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监理单位先进集体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设计单位先进集体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监理、设计先进集体原则上优先考虑相应获一、二、三等奖施工单位先进集体的监理、设计单位,经综合监理、设计履约评价后确定。
第二十条 获得先进集体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为优秀项目经理、总工。获得先进集体的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为优秀项目总监。获得先进集体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为优秀项目设计师。先进个人名额为获施工单位先进集体一等奖单位4人,二等奖单位3人,三等奖单位2人,其它单位1人。
5
第二十一条 一等奖施工单位先进集体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一等奖监理、设计单位先进集体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一等奖施工单位先进集体项目经理奖励10000元,总工奖励5000元,一等奖监理、设计单位先进集体项目负责人奖励5000元。对获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别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二十二条 劳动竞赛考核评比的结果将向全线各参建方相关法人单位通报。
第六章 其它相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应向检查组提交所有相关资料和文件,确保真实、准确。对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回奖金,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各考评小组成员务必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竞赛方进行考核、评比,并向检查组书面提交各考评项目分值。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第二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