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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收的不同

2021-10-24 来源:钮旅网
会计与税收的不同

会计是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的核算和监督,并向有关⽅⾯提供会计信息。税法是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是税收机关征税和纳税⼈据以纳税的法律依据。那么会计与税法有哪些差异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谨慎性原则有不同的认识

新会计准则认为会计信息质量在依据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得到显著的提⾼,不会低估损失或负债,也不会⾼估收益或资产;⽽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认识是避免偷税漏税⾏为的发⽣,减少税收收⼊流失现象的发⽣。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员凭经验所做的估计,并不⼀定真实的发⽣;⽽税法认为除⾮损失确实发⽣了,费⽤才可以被扣除。

2.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权责发⽣制原则认识不同

新会计准则认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制,企业应遵循权责发⽣制原则来计算⽣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法只依据权责发⽣制计算⽣产经营所得,依据收付实现制来计算其他所得。权责发⽣制增加了会计估计的数量,税法会采取措施防范现象的发⽣。

3.会计与税法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理解不同

会计认为会计核算仅以企业交易事项的形式为依据是不全⾯的,应以企业交易事项的实质为依据进⾏核算,承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税法承认巨额坏账准备,将会严重损坏所得税税基,因此税法⼀般不接受会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4.会计与税法对可靠性原则的重视程度不同

会计在⼀些情况下会放弃原则,为确保会计信息是相关的,新会计体系扩⼤了公允价值的应⽤;税法始终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运⽤,因为征税属于法律⾏为,对证据的可靠性要求加⾼,⽽历史成本恰好具备较强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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