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手术风险,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 保证医疗质量,,规范和执行手术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特制定手术审批制度。 (一)正常手术
指经医务部门批准的已开展的手术。由科主任审批,报医务科备案。特殊手术,由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科长或分管院长审批。
(二)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疑难、复杂、诊断不明及高风险的手术。 6、请外院医师参加的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院长,汇报并要备案。 (三)重大手术
1、重大、疑难手术必须在科内进行术前讨论(必要时可请院内外的专家讨论情况必须要有书面记录,包括家属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报医务科、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手术。
(四)麻醉科实施麻醉前应查看手术审批的落实情况。
1、非急症手术在麻醉前要检查术前小结,如发现没有按规定的审批手续时,应缓接病人或暂不实施麻醉,等手术审批手续完备后再实施麻醉。
2、急症手术时如出现违反规定者,应向手术者提出警告,如无效时应向科主任或医务科报告,但不要影响手术或抢救的进行。
(五)新开展甲类手术
采用新技术开展的手术必须应按照手术规范管理条约进行,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医务部门同意后报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六)对于胆道方面需做肠吻合术、肝内胆管切肝取石术、胆管结石第二次手术、经皮肾镜下钬激光碎石取石术、第二次以上手术或较复杂的肾或输尿管切开取石等重大手术均需事先申报医务科批准、备案。
上海新科医院 2015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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