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国资委要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经中共青海省省委、省政府批准,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今年4月正式成立,这标志着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国资委主要职能的规定,省国资委是经省政府授权,代表省政府依法统一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主要履行六项职责,概括起来,省国资委就是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两大职责。应该说,省国资委的成立在机构上实现了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主体到位,下一步要解决的重点是尽快实现职责到位。根据省国资委的职能,当前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
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盘活存量资产。一是以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为重点,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向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集中,引导社会资本向这些产业流动,发挥国有资本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力和影响力,集中力量发展特色经济。二是以做强做大优势企业为重点,推动国有资产从中小企业退出,向具有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企业聚集,放大资产总量,加速企业的扩张,提高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水平。三是针对青海省同类国有资产经营分散、规模过小的问题,对分散在不同行业、不同资产经营公司及企业集团的同类国有资产进行合理归并,提高国有资本的集中度,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积聚效应。四是积极落实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调整方案,加快企业国有资本的调整步伐。
二、完善程序,抓好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的符合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程序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体系,是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我们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据。今后要明确国有资产的监管程序,按程序办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省实际,抓紧制定《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与《条例》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和相关规章,确保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西钢、盐湖集团法律顾问制度的试点工作,把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经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加强监管
一是建立监事会制度。监事会是省国资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工作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省国资委对企业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在新的国资监管体制框架下,要积极探索监事会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切实对国有资产的运营负起责任。在研究企业重大事项上,要事先充分听取监事会主席的意见,对监督检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确保监督检查结果有用、管用。二是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批准制度。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或股权)投资、担保和抵押、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要报省国资委批准。
四、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种重要的有效形式,但从青海省的试行情况看,存在的问题较多,要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一是修改完善制度,明确授权的条件、内容、程序和相关的责任。二是重新明确授权经营公司的定位和功能。三是规范明晰授权经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的产权关系,减少管理层级,解决资本链条过长的问题。
五、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业绩考核是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核心。经过几年的实践,青海省对经营者业绩的考核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在已有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规则,为企业业绩考核、收入分配等提供依据。二是要结合考核的共性和行业特性以及企业的个性,完善现行的业绩考核办法。三是把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建立经营者期权制度,形成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激励体系。经过上述努力,逐步建立起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业绩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业绩考核制度。
六、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制度,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有效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资产收益权。
七、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建设高素质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党组织考察选拔、任免企业领导人员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新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要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经营水平,核定企业领导班子指数,提高管理效率。省属企业中有条件的二、三级企业要逐步推行企业领导人员聘任制,经营管理不善,完不成任务的企业要适时进行领导班子调整。
八、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这是省国资委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基础。要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要制定管理办法,对涉及企业的调查研究、数据收集、出国考察等,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协调,尽量不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要按照新形势、新机构、新职能的要求,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国资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作者系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省经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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