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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1

2024-03-30 来源:钮旅网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鉴于:

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员工”)认识到其在 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尼”)(地址: )工作期间,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接触和了解赛尼的保密信息;

员工理解并承认,向赛尼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方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将会严重损害赛尼的经济利益或使赛尼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员工理解并承认,如其直接或间接与赛尼进行竞争或者为赛尼的竞争对方工作,将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披露赛尼的保密信息。

现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上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知识产权

1、双方确认,员工在赛尼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赛尼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赛尼享有。赛尼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员工应当以赛尼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赛尼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的由本人享有的身份权利由员工本人享有。

2、员工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赛尼申明。经赛尼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员工享有知识产权。赛尼不得在未经员工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也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3、在合同期内,员工没有申明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赛尼有权使用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员工也不得要求赛尼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二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表现形式和范围

1、凡员工在赛尼任职期间而获取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任何可以给赛尼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商业信息均属赛尼的保密信息。

2、赛尼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产品;

(2)工艺流程、专利技术、发明等资料;

(3)生产设备技术参数、生产经验;新产品、新材料的试验和实验数据;

(4)图纸(含草图),包括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以及设计草图等;(5)研究开发的文件:包括记录研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比如会议记录/纪要、实验结果、技术改进通知、检验方法等;(6)机器类型和使用设备,包括改良和改造的设备;

(7)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客户及供应商的名单及联系方法等;(8)其他资料,包括其他与赛尼的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如发展规划、采购计划、供货渠道、销售计划、市场战略、会计财务报表、价格方案、分配方案、人事资料、工薪福利资料、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档案、重要的管理方法、相关的函电等。3、赛尼的保密信息可以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形式所表现,如文件、公司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胶片、幻灯

片、照片、录音带及电子邮件等。

第三条 保密义务

1、员工的保密义务是基于其对赛尼的忠实义务的要求。员工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赛尼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防止泄露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赛尼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2)妥善保管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3)应当列入而未列入的保密信息应当及时向赛尼汇报;

(4)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泄露或公布给赛尼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5)正确使用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6)不得利用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员工在赛尼工作期间,或在离开赛尼之后(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员工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或公布给赛尼以外的任何其他人。3、员工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赛尼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4、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赛尼保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电子邮件、函件、图纸、报表、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载体,均归赛尼所有。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员工自备的,则视为员工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赛尼。赛尼应当在员工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员工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5、员工应当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或者于赛尼提出请求时,按照赛尼指定的方式、程序、时间和要求返还全部属于赛尼的财物,包括记载着赛尼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扣留、转让他人或者销毁、带出。但当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员工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赛尼将保密信息复制到赛尼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员工无须将载体返还,赛尼也无须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为保护赛尼利益免遭进一步的损失,赛尼有权在特殊情况下,要求企业保安人员对各种原因离职的员工实行现场监督物品移交并限时送其离开赛尼工作场所。

第四条 泄密行为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赛尼的保密信息:(1)将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转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赛尼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保留、复制、传递;

(2)将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赛尼的竞争对手;(3)未经赛尼授权,以赛尼的名义或以赛尼员工身份对外发布、提供赛尼或 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4)在离开赛尼后,以在赛尼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利;

(5)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赛尼或者虽属于他人但赛尼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2、员工如能提供明确并有说明力的书面证据,证明其行为属于下

述行为的,将不受协议中有关保密义务的约束:

为履行强行性的法律义务(如法院指令)而使用或披露赛尼的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形下,员工使用或披露赛尼保密信息的范围应仅限于为履行该强行性法律义务所必需或该强行性法律义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员工应在此种使用或披露之前通知赛尼,以便使赛尼能够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

第五条 竞业限制

1、员工与赛尼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 年( 个月)的期间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赛尼有竞争的业务。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

(1) 与赛尼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

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赛尼的业务或对赛尼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

(2) 为与赛尼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

的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公司或机构拥有经济利益;

(3) 到与赛尼有竞争业务的单位任职;

(4) 自己直接或间接生产、经营与赛尼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

品(减速机、变速机、齿轮马达、电动机)或业务;(5) 自营与赛尼有竞争的业务;

3、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到以下与赛尼有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减速机、变速机、齿轮马达、电动机)、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

4、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协议约定的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赛尼违反本协议,不支付或无正当理由故意克扣竞业限制补偿费的。

第六条 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的标准: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或者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 年( 个月)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赛尼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若当地政府对竞业限制补偿费有强制性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1) (2) (3)

2、支付方式:赛尼向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支付其竞业限制补偿费,支付的方式为: 。(1)赛尼为员工专门办理银行卡,按月将补偿费划到银行卡;(2)员工每月 日主动到赛尼领取。

(3)赛尼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按月邮寄到员工的住址,该住址和邮编由员工提供。

4、赛尼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提前豁免其竞业限制的义务,赛尼对员工因此而生的经济补偿义务在豁免通知发出后的合理期限内即予免除。

第七条 通知

1、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的,或者员工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业务经营,则员工须将该用人单位的名称(姓名)、地址、业务经营情况通知赛尼,并将本协议提供给该用人单位。2、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第(1)项中所述的银行卡,员工遗失,挂失或取消该卡,或由于其他任何个人原因导致赛尼无法将补偿费按时划到员工的卡中,员工必须于3天内及时通知赛尼,由赛尼为员工专门办理新的银行卡,邮寄或递交给员工本人签收,并按月将补偿费划到银行卡。如因员工任何个人原因而导致赛尼无法按时支付补偿费的,视为员工放弃补偿费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领取补偿费的,视为放弃其领取补偿费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

4、员工住址改变的,应当及时通知赛尼。由于员工的不及时通知导致赛尼不能履行义务的,一切责任由员工自己承担,但并不免除员工的继续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

第八条 定义

1、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员工从赛尼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赛尼工作场所内。

2、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员工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向赛尼提出辞职。3、本协议中所称的客户,是指员工与赛尼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一年已经属于赛尼的客户,同时也包括赛尼在员工离开赛尼时赛尼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赛尼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1、 由于员工的违约行为造成赛尼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金

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赛尼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执行赔偿金,向赛尼承担赔偿责任。

2、 因员工的违约行为造成赛尼的保密信息完全公开的,员工应当赔

偿该保密信息的全部价值。保密信息的全部价值,可由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3、 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赛尼仍保

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争议处理

赛尼与员工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

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2、 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

的有关内容以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参照方便而设,并不限制或从其他角度影响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和诠释;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授予员工对赛尼保密信息有任何权利、所有权和利益。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赛尼与员工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本协议被视为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

具有同等的效力。

2、 赛尼与员工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

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同意遵守执行。

(以下无正文)

上海赛尼传动设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员工: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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