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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2022-07-30 来源:钮旅网
应急救援预案编号:应急1 版本号:2013-1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 颁布日期: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会 审 会审内容: 会审地点:矿办公室 会审日期:2013年 月 日 会审部门 会 审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会审日期 矿 长 总工程师 工程师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安全顾问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会审结果 2013年 月 日 职工培训记录

培训内容:应急救援预案 培训地点:矿培训室

培训日期:2013年 月 日 贯 彻 人: 序签名 号 号 序签名 号 序签名 号 序签名 号 序签名 01 21 41 61 81 02 22 42 62 82 03 23 43 63 83 04 24 44 64 84 05 25 45 65 85 06 26 46 66 86 07 27 47 67 87 08 28 48 68 88 09 29 49 69 89 10 30 50 70 90 11 31 51 71 91 12 32 52 72 92 13 33 53 73 93 14 34 54 74 94 15 35 55 75 95 16 36 56 76 96 26 37 57 77 97 18 38 58 78 98 19 39 59 79 99 20 40 60 80 10 0 目 录

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护职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

响。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井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发生的火灾事故、瓦斯爆炸事故、冒顶片帮事故、提升运输事故、透水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矿实际,本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大部分。其中: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矿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水害事故应急预案、提升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包括火灾现场处置方案、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对于本矿,其它危害相对较小,故本预案只附其中一部分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具体见图1-1应急预案体系图。

图1-1 应急预案体系图

综合应急预专项应急预现场处置方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水害事故应急预案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火灾事故现场处置瓦斯爆炸事故现场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提升运输事故现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作业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专业救援力量发挥救援骨干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本矿主要负责人(矿长)的统一领导下,各救护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充分准备。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

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及时和有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

矿井概况

一、地理概况

1、矿井所在地理位置

政忠煤矿位于普安县,行政区划属普安县楼下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7′17″~105°07′58″,北纬26°38′51″~26°39′28″。

2、交通情况

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位于普安县西南方,区内目前以公路为主,兴(义)普(安)公路纵贯该区,矿区有楼下镇至普安的公路通过,北距普安66km,接320国道,南距南昆铁路清水河站20km,交通条件较好。(见井田交通位置图)

政忠煤

井田交通位置图

3、地形地貌

井田总体为中山地貌,单面山地形。

4、水系河流

区内河流属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区内无较大的河流、水库等地表水体。地表水为山间雨源型小溪,主要受大气降水及地形控制,矿区内小冲沟发育,沟水动态变化极大,季节性变化十分显着,雨季暴涨,枯季流量较小或干枯,地表水汇入抵母河。源于矿区南的泥堡小河从矿区范围外南约0.3km自北东向南西流过,汇入抵母河,抵母河流量10.4m3/s。向南流进马岭河,最后于安龙县岜皓汇入南盘江。泥堡小河平均流量0.054m3/s,最大流量8.1m3/s。矿区范围内地下水为季节性下降泉,地下水主要为基层裂隙水。

5、气象与地震

区内气候温和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属亚热带高原性季风气候区。根据1994~2003年有关气象资料记载:冬季有冰冻和降雪天气,秋季有霜冻天气,每年5~9月为降雨季节,其中6~8月时有暴雨和大暴雨出现。10年中,最高气温31.9℃(2002年5月1日), 最低气温-12.6℃(1999年1月12日),年平均气温12.7℃;年蒸发量1000~1260mm;年平均相对湿度82%;年日照时数1090~1260小时;年无霜期254天。风向以东北风为主,亦常见西南风。历年最大风速为23米/秒。最大风速多为西南风,一般出现在每年的春季。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贵州省地震烈度新区规划通知》(1992,203号文)],本区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属较稳定区域。

6、经济状况

区内地方工业生产基础薄弱,改革开放以来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有很大发展。矿产资源主要为煤矿。

区内粮食作物主要以玉米为主,其次为麦类、豆类、薯类。经济作物有茶叶、油菜籽、烟叶等;畜牧业主要有牛、马、猪等。

二、主要自然灾害

矿区内雨量充沛,暴雨后常有山洪暴发等自然灾害,另外矿井还有顶、底板、瓦斯、粉尘、火灾、水害、地表崩塌、滑坡等。

三、工程建设性质

普安县政忠煤矿为整合矿井,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

四、瓦斯、煤尘、煤炭自燃及地温、顶底板

1、瓦斯

(1)矿井瓦斯涌出情况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09]276号:关于黔西南州煤炭局《关于上报黔西南州2009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报告》的批复 ,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鉴定为突出矿井,矿井的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72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0.1m3/t。

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10]801号)“关于黔西南州煤炭局《关于煤矿黔西南州2010年度煤矿瓦斯等级的报告》的批复”,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22m3/mim,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04m3/mim,矿井为突出矿井。

矿井未提供2011年、2012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建议矿井及时补充。并每年坚持

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2)二采区投产后瓦斯预测分析

根据经验公式和《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标准,预测二采区开采时矿井瓦斯涌出量。

表1-4-1 二采区各煤层开采时矿井的瓦斯涌出量

回采工作回采工掘进工生产采矿井相对瓦矿井绝对瓦煤层 面 作面 作面 区 斯涌出量 斯涌出量 m3/t m3/min m3/min m3/t m3/t m3/min 17 18 19 2、煤尘爆炸性

该矿二采区可采煤层3层,从上至下分别是17、18、19号煤层。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11年9月提交的17、18号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17、18号煤层的煤尘均无爆炸性,鉴定结果见表1-4-2。19号煤层未鉴定,暂按有爆炸性设计。矿井按煤尘有爆炸危险性进行设计。

表1-4-2 煤尘爆炸试验成果表

工业分析 煤层编号 爆炸性试验 爆炸性论 岩粉量%) (mm) 火焰长度Mad(%) Ad(%) Vdaf(%) 煤尘无爆炸17 0 0 性 煤尘无爆炸18 0 0 性 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应坚持湿式作业,搞好防尘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和矿工的身体健康。

3、煤的自燃性

可采煤层3层,从上至下分别是17、18、19号煤层。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11年9月提供的《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煤炭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17、18号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属Ⅲ类,鉴定结果见表1-4-3。19号煤层未鉴定,暂按容易自燃煤层设计。矿井煤层按容易自燃设计。

表1-4-3 煤炭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结果表

工业分析 煤层 MadAd(%) (%) (%) Vad全硫 煤吸氧量 自燃倾向cm3/g干St/d% 煤 分类 17 Ⅲ级 18 Ⅲ级 在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通风管理,暂时不用的巷道和废弃的巷道要及时密闭,采面回采结束后要按规定及时密闭。

4、煤与瓦斯突出

政忠煤矿为突出矿井,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煤炭[2011]508号):“关于对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18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批复”,鉴定结论:政忠煤矿18号煤层在鉴定范围(在现有矿界范围开采标高+1388m以上的18号煤层)内有突出危险性。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1年11月编制的《贵州省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19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鉴定报告》, 鉴定结论:在鉴定范围(标高+1402m以上的19号煤层)内19号煤层有突出危险性。矿井二采区开采范围内的各煤层均未作煤与瓦斯突出鉴定。

5、地温

矿井生产过程中未发现地温异常,属正常的地温区。

6、煤层及煤层顶、底板

(1)17号煤层顶板岩性为深灰色粉砂质泥岩,较致密、坚硬,较稳固,水平层理发育。含动物化石。强度低。间接顶板为细砂岩、煤层。细砂岩为钙质胶结,坚硬,局部裂隙较发育。直接底板为0.4m左右的含根部植物化石泥岩。间接底板为细砂岩、煤层,细砂岩为泥质胶结。

(2)18号煤层直接顶板为泥岩、泥质粉砂岩,强度较低,水稳性差。间接顶板为粉砂质

泥岩、泥质粉砂岩、细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强度较低,水稳性差;细砂岩为钙质胶结,裂隙较发育,抗压强度较大。直接底板为泥岩,强度较低。间接底板为细砂岩或泥质粉砂岩或煤层。

(3)19号煤层直接顶板为粉砂岩或泥质粉砂岩或粉砂质泥岩,强度较低,易风化破碎。间接顶板为细砂岩、泥岩。细砂岩为钙质胶结,裂隙较发育,坚硬;泥岩易风化,软弱。直接底板为泥质粉砂岩、泥岩,软弱,易风化。间接底板为细砂岩、粉砂质泥岩、煤层。细砂岩钙质胶结,微小裂隙较发育、较坚硬;粉砂质泥岩,强度小,水稳性差。

因此,在采掘过程中应加强底板软岩管理及破碎地段顶板的支护。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作业规程,并根据顶板矿压显现及回采高度随时调整支护密度,以保证生产安全。

五、对矿井地质勘探工作的评价

贵州煤矿地质工程咨询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于2007年6月编制了《贵州省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661号文予以批复。《储量核实报告》基本核实了区内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含煤地层的含煤性,基本查明了井田内煤层及可采煤层的层数、层位、厚度、结构及其空间分布。初步划分了煤类、了解了各煤层主要煤质特征,指出了煤的利用方向,大致了解了区内各地层含水性,对矿床充水因素作了初步分析,分煤层进行了资源量计算。但对老井分布及采空区积水情况了解不够,今后开采过程中应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确保矿井建设及安全生产的要求。

六、井田开拓与开采

1、井田境界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8月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2。井田范围由8个拐

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见表1-4-4),面积1.0004km2,开采深度由+1500m至+1350m。井田呈不规则多边形,平均走向宽0.8km,倾斜长1.6km。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4-4。

表1-4-4 政忠煤矿拐点坐标

点号 X坐标 Y坐标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82 2 .388 3 .384 4 .384 5 .383 6 .381 7 .382 8 .380 面积 1.0004m2 开采标高 +1500m~+1350m 注:表中采用西安80坐标系,黄海高程。

2、储量

(1)矿井资源量

根据贵州煤矿地质工程咨询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07年7月提交的《贵州省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文件(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661号)“关于《贵州省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楼下镇政忠煤矿所属井田内共主要可采煤层3层。经估算,截至2007年6月底,政忠煤矿准采标高+1500m~+1350m以内保有资源量266万吨,其中: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资源量(122b)35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资源(332)20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211万吨。

本矿一采区已采空,根据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及储量核实报告各煤层储量图,二采区开采范围内(+1404m~+1350m)各煤层资源量见下表(17号煤层已部分采空):

表1-4-5 二采区开采范围内各煤层资源量统计表

资源储块段编煤层 号 厚度(m) (°) (103m2) (万吨) 倾角面积 量 5-332 9 15 7-332 9 10 8-333 8 40 14 17 13-333 8 14-332 9 2 24-333 7 157 36 30-332 9 15 小计 1-333 18 5-333 7 8 小计 1-333 8 84 19 6-333 8 178 9-333 8 小计 合计 即二采区开采范围内共计剩余储量万吨,其中,(332)万吨,(333)万吨。

(2)矿井地质资源量

地质资源/储量=(332)+(333)=+=(万吨)

(3)矿井工业资源/储量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332)+(333)×k

=+×

=(万吨)。

其中:k为可信度系数,0. 7~,本设计取。

(4)矿井设计资源/储量

矿井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矿井工业资源量减去设计计算的断层煤柱、井田境界煤柱、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损失量后的资源/储量。

即:矿井设计资源/储量=矿井工业资源/储量-永久煤柱损失

=-(万吨)。

永久煤柱损失的计算:

(1)断层煤柱损失:井田范围无断层,不需留设保护煤柱。

(2)防水煤柱损失:

老窑采空区防水煤柱损失量计算表=采空区长×留设煤柱宽度×采高×比重

根据该矿实际情况,采空区留设防水煤柱见表1-4-6。

表1-4-6 采空区保护煤柱损失 单位:万吨

(3)地面永久煤柱:二采区开采范围内无村寨、公路,无需留设保安煤柱。

(4)井田境界煤柱:以所划定的矿区开采边界的铅垂线至所采煤层的投影线内推20m计算。

煤柱的计算详见 第七章 第二节 矿井防治水措施的确定。

表1-4-7 井田境界煤柱损失 单位:万吨

5、矿井设计可采储量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地面工业场地-井巷保护)×回采率。

M=()×80%+()×85%=(万吨)。

井筒保护煤柱:其保安煤柱留设原则,首先在所需保护的井筒外侧划出20m围护带,然后

按65°塌陷角投影到煤层上圈定压覆面积,然后计算煤柱。

工业场地保护煤柱:二采区开采范围内未布置工业场地,无需留设保护煤柱。

井筒保护煤柱万吨。具体见表1-4-8。

表1-4-8 井筒保护煤柱表 单位:万吨

19号煤层为薄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5%;17号、18号煤层为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0%。

表1-4-9 各种煤柱汇总表

3、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

矿井服务年限按下式计算:

T=Z可/(×A)

式中:

T--服务年限,年;

Z可--可采储量,万t;

A--设计年生产能力,万吨/年,按15万吨/年计算;

储量备用系数。

T=(×15)≈3(年)

4、工业场地及井口的选择

根据井田内地质地形、地貌、煤层特征及交通、已有地面工业场地布置、井筒、地面村寨、煤的开发利用等综合考虑,本着确保安全,满足生产的原则,本设计提出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和开拓系统。工业场地选择在井田南部6号拐点附近,采用斜井-平硐开拓,布置有主斜井、副平硐、回风斜井三个井筒,场内无滑坡、溶洞等不良地质,工程地质较好,有公路相通,能满足矿井的建设需求。

5、井田开拓方式

主斜井、副平硐、回风斜井布置在一个工业场地内,工业场地选择在井田南部6号拐点附近,采用斜井-平硐开拓,布置有主斜井、副平硐、回风斜井三个井筒。主斜井铺设胶带输送机运输煤炭,副平硐铺设轨道作辅助运输,回风斜井安设主要通风机作专用回风。原煤通过胶带输送机运至工业场地。

主斜井从井田南部19号煤层露头附近开口以6°倾角施工揭露17号煤层后沿煤层布置运输下山至+1350m标高;副平硐从井田南部6号拐点附近开口以3‰坡度施工揭露17号煤层后沿煤层布置轨道下山至+1350m标高;回风斜井从井田南部19号煤层露头附近开口以8°倾角施工揭露17号煤层后沿煤层布置回风下山至+1350m标高。运输下山、轨道下山、回风下山在+1350m标高贯通后形成二采区开拓系统。

在运输下山内+1370m标高开口施工12171运输巷联通轨道下山后沿煤层走向施工至东翼井田边界,在回风下山内+1387m标高开口施工12171回风巷并通过3号回风绕道、2号回风绕道分别绕过运输下山、轨道下山后沿煤层走向施工至东翼井田边界,并通过切眼贯通12171运输巷、12171回风巷形成首采工作面生产系统。在运输下山内+1370m标高开口布置12172回风巷,在井底+1350m标高开口布置12172运输巷。

在井底2号联络巷一侧布置消防材料库;在运输下山与2号联络巷之间布置永久避难硐室;在+1404m标高布置采区变电所;分别在12171回风巷、12171运输巷内防突风门以里10m

左右位置设置临时避难硐室。

主斜井井口坐标为:X=,Y=.233,Z=+1471.70m,α=175°,β=6°。

副平硐井口坐标为:X=,Y=.923,Z=+1424.90m,α=182°,β=3‰。

回风斜井井口坐标为:X=,Y=.900,Z=+1475.0m,α=176°,β=8°。

井田内17与18号煤层之间的层间距为12m,18与19号煤层之间的层间距为14m,各煤层采用联合布置。矿井划分为1个水平(水平标高为+1404m),2个采区(水平以上为一采区,水平以下为二采区)。

矿井的开拓布置详 见 图3开拓方式平面图、图4开拓方式剖面图、图5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设备配备平面图、图6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设备配备剖面图。

井巷工程量为6759m,其中岩巷3544m(新建2394m,利用1150m),煤巷3215m(新建260m,利用2955m)。通风方式:并列式。

以一个走向长壁工作面达到15万吨/年设计能力,该矿井煤层平均倾角为6°~12°,属近水平~缓倾斜煤层,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

6、井筒用途、布置及装备

该矿采用斜井-平硐开拓,设有主斜井、副平硐、回风斜井三个井筒,主斜井表土段采用砌碹支护,其它地段采用工字钢支护,铺设胶带输送机,担负矿井进风、煤炭运输并兼作安全出口;副平硐表土段采用砌碹支护,其它地段采用锚喷、工字钢支护,用于进风、行人、矸石、材料、设备的运输及铺设管线,兼作安全出口等;回风斜井表土段采用砌碹支护,其它地段采用工字钢支护,为专用回风巷,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矿井井筒特征见表1-4-10。

表1-4-10 井筒特征表

顺名称 序 单主斜井 位 副平硐 回风斜井 井口 X m 1 坐标 Y m .233 .923 .900 2 井口标高 m + + + 3 方位角 度 175 182 176 倾角 4 (坡度) 度 6 3‰ 8 5 长度 m 274 506 152 净 断6 面 掘m2 m2 进 7 井筒装备 胶带 铺轨、电机车 7、水平、采区布置

井田内17与18号煤层之间的层间距为12m,18与19号煤层之间的层间距为14m,各煤层采用联合布置。矿井划分为1个水平(水平标高为+1404m),2个采区(水平以上为一采区,水平以下为二采区)。

8、开采顺序

(1)采区间的开采顺序

矿井一采区已开采结束,现布置二采区准备巷道。

(2)煤层间的开采顺序

煤层间开采顺序为:17→18→19号煤层;

9、采煤工艺及主要设备

(1)采煤方法的确定

根据矿井开拓方式、采区巷道布置及煤层赋存特点,该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

(2)采煤工作面的回采工艺

采煤工作面采用机采,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3)工作面循环方式、作业方式的选择

采用“四、六”作业制,三采一检修。

(4)工作面生产能力

17号煤层工作面倾斜长120m,采高2.3m,容重m3,工作面采出率取95%,则工作面年生产能力为:

120××××=万吨/年

掘进出煤按10%考虑,计算得掘进出煤为万t,生产能力为万t。

因此,由上计算可知,当开采17号时,能达到矿井生产能力。矿井在工作面推进时,合理安排进度,严禁超能力生产。

(5)工作面接替顺序

矿井首采工作面为12171工作面,依次是12172工作面、12173工作面、…… 本矿在工业场地布置有250m3生活消防、安全调节水池。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矿井与普安县矿井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

2.1.1设施、设备情况

2.1.1.1运输、提升设备

主斜井安设DTL-650/37胶带输送机,担负煤炭运输煤炭任务。

一采区皮带下山安设DTL650/2×37胶带输送机,担负煤炭运输煤炭任务。

一采区轨道下山采用型单滚筒防爆提升绞车,辅助运输矸石、设备及材料等任务。

工作面运输顺槽

SZB-630/40刮板转载机接DSJ-650/22×2型可伸缩胶带机运输煤炭。

采面运输选用SGB-630/150C可弯曲刮板输送机运输。

掘进面及采面回风顺槽辅助运输采用调度绞车牵引矿车运输。

2.1.1.2通风设备、设施

1、主要通风机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利用轴流式通风机反转的方法反风。矿井现已安装:FBCDZ-8-NO20B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风机两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配套电机:YBF315L2-8,电机功率2×75KW,风量范围42-93m3/s,风压范围625-2360Pa。根据矿井前、后期负压变化的特点,调节叶片安装角度,易于找到最佳工况点,运行效率高。通风机安装在矿井回风斜井地面。目前主要通风机运行稳定、良好。采用风机反转反风,配有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计、监测监控设备等配套附属装置,并实现“双回路“供电。

2、回采及掘进工作面通风

矿井回采工作面采用工作面上行式U型通风方式,掘进通风为压入式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2×15型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其技术参数为:风量240~345m3/min,风压620~3400Pa,电机功率为2×15kW。

3、通风设施

矿井通风设施主要有风门、测风站、密闭、防爆门等。

在主要进回风巷间安设正反向风门,共安设正反向风门4道,风门墙体为毛石混凝土,门为木质结构,安设有连锁装置和开关传感器。构筑数量、位置、质量基本符合要求。矿定期进行了巡查、维护。

测风站选择在断面规整、支护完好地点,设有甲烷、风速、温度等传感器,设置地点符合要求。

密闭设置:主要用于封闭采空区、老巷等,但部分密闭未设观测孔且密闭质量不好、反水孔或措施孔。

防爆门:设置在回风井上口,为铁板、胶质结构,无漏风现象。矿定期进行了巡查、维护。

2.1.1.3排水设备

安装MD85-45×3型煤矿用耐磨离心水泵三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其流量为85m3/h,扬程为135m。选配隔爆电机功率为55kW,660V。

管路选用无缝钢管。吸水管选择φ170×5无缝钢管,排水管一趟选择φ132×无缝钢管,一趟选择φ159×无缝钢管。

主排水管设两趟,即工作水管和备用水管,沿轨道下山敷设。正常涌水时期一趟工作,一趟备用,其中工作水管的能力在20h内能排出矿井24h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时期两趟同时工作,全部水管的能力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最大涌水量。

2.1.1.4压风设备

安装LGJ-20/7G型风冷式螺杆式空气压缩机2台。

LGJ-20/7G型风冷式螺杆式空压机额定排气量为每台20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7.14kg/cm2),配套电机功率110kW。

2.1.1.5瓦斯抽放设备

高负压抽采系统选用2BEC-40型水环真空泵2台(1台工作,1台备用),最大抽气量80m3/min,转速323r/min,电机功率为90kW,电压380V。低负压抽采系统选用2BEC-40型水环真空泵2台(1台工作,1台备用),最大抽气量110m3/min,转速449r/min,电机功率为132kW,电压380V。

型号 转速(r/min) 电机功率(KW) 最大抽采量(m/min) 3电压 备注 (V) 380 380 高负压 2BEC-40 323 90 80 2BEC-40 449 132 110 低负压 回风平硐、回风主石、采区回风下山及地面瓦斯抽采管为干管;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瓦斯抽采管为支管1,掘进工作面超前预抽瓦斯管为支管2。

高负压抽采系统主管选择φ325×8无缝钢管;支管1选择φ273×7无缝钢管;支管2选择φ133×5无缝钢管。

低负压抽采系统抽采管D= ,低负压抽采系统主管选择φ377×8缝钢管。

2.1.1.6安全监测监控设备

矿井必须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了KJ90NA监测监控系统,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瓦斯、风速、风量、负压、开停等传感器。

地面配备有2台监控主机(其中一台备用),设终端机2台,附属设备有数据传输接口装置、打印机、网络交换机、光纤收发器、语音报警装置等。对井下的瓦斯浓度、一氧化碳、设备开停、风门、风速、温度、烟雾、水位等以及地面瓦斯抽放泵开停、抽放瓦斯浓度、负压、流量、通风机开停、通风负压等环境参数、生产参数进行监测监控,并将监测数据传送到矿安全监控中心站处理,实现井下作业环境通风安全的实时监测、超限报警和断电控控制。

2.1.1.7供电设备设施

1、供电电源及电压

采用双回路供电。根据普安县政府对本区供电规划,I回路电源来自35KV楼下变电站,10KV政忠线,距离1.2km,导线型号:LGJ-70;II回路电源来自35KV楼下变电站,10KV支线,距离2km,导线型号:LGJ-70。

2、变压器

地面安装了2台容量为630kvA的S9-630/10,10/型变压器主井场地地面设备。

采面及运输顺槽移动变电站

选择2台容量为500kvA的KBSGZY-500/6/型变压器供采面及运输顺槽设备用。

井下其他供电变压器(除采面、运输顺槽设备、局部通风机)

安装了2台容量500kvA的KBSG-500∕10,10/型变压器,供井下设备用电。

局扇变压器

安装了2台200kvA的KSGB-200/10,10/变压器,专供局部通风机。

2.1.2邻近生产矿井及井田内废弃老窑及采空区的情况说明

矿区内采煤历史悠久,老窑、老硐共3个,面积共为 m2,矿区采空区面积为,其存在一定的积水,对煤矿的开采来说是一个极不稳定的因素。按采空区及老窑老硐所在煤层厚度,采空30﹪计算,估算采空区及老窑老硐储水空间约为133821m3。

因此在采空区及老硐区开采时,要防止采空区及老硐积水突然涌出,加强防治水工作。一旦发现险情,应停产进行处理。对浅部老窑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先治后采”的原则,同时必须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

2.1.3矿井地质

矿区内出露地层主要有第四系、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长兴组(P3c)、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第四系(Q)在矿区内出露面积79263.8 m2,占矿区总面积的%。飞仙关组四段(T1f4)在矿区内出露面积326285.2m2,占矿区总面积的%;飞仙关组三段(T1f3)在矿区内出露面积319974.4m2,占矿区总面积的%;飞仙关组一、二段(T1f1+2)在矿区内出露面积199493.6m2,占矿区总面积的%。长兴组(P3c)在矿区内出露面积 m2,占矿区总面积的%。龙潭组上段(P3l2)在矿区内出露面积,占矿区总面积的%;龙潭组下段(P3l1)在矿区内出露面积8651.2m2,占矿区总面积的%,见图2-2-1。地层岩性由老至新分述如下:

1.峨嵋山玄武岩组(P2β)

分布于矿区南部边界外,主要岩性为灰绿色拉斑玄武岩及玄武岩、暗绿色火山角砾岩。上部夹中厚层状灰岩,含灰岩团块、腕足类及海百合化石。顶部20m左右为绿灰色含砾凝灰岩。为含煤地层的沉积基底。与上覆龙潭组呈假整合接触。

2.龙潭组(P3l)

为区内主要含煤地层,为一套海陆交互相沉积。岩性由灰色、深灰色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粉砂岩、泥岩、泥灰岩、煤层及灰岩组成。具水平层理、波状层理、交错层理,含腕足类、瓣鳃类、介形虫等动物化石,含大羽羊齿、鳞木等植物化石及植物化石碎片、煤核等。组内连续沉积,含煤13~29层,一般20层左右,可采煤层3层。厚度205~248m,平均222m。根据岩性及其组合、沉积特征分为上、下两段:

下段(P3l1):B5顶界至含铝凝灰岩底界。中上部以粉砂岩、泥质粉砂

图2-2-1 地层分布示意图

岩为主,多含植物化石;中部为26号局部可采煤层;下部夹1~4层灰岩,含动物化石,含不可采的29号煤层。厚度50~96m,平均80m。

上段(P3l):B5顶界至12号煤顶界。以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为主,局部夹细砂岩、灰岩。主要含动物化石,中上部含煤层数层,有17、18号全区可采煤层,19号大部可采煤层。中下部夹煤线,多含植物化石碎片,无可采煤层。厚度131~164m,平均厚142m。出露矿区南部边界附近。

3.长兴组(P3c)

岩性以灰色灰岩、浅灰色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为主,夹钙质泥岩及泥岩,具水平层理、微波状层理,富含腕足类及瓣鳃类等动物化石,含植物化石碎片。含煤层1~5层,均不可采。本组地层在地表上常呈一小陡坎,顶部呈一小平台。厚度105~148m,平均116m。出露矿区南部。

4.飞仙关组(T1f)

岩性主要为灰绿色、灰色、紫灰色、灰紫色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灰岩等,具波状层理、交错层理,含瓣鳃类及腕足类动物化石。组内连续沉积,与下伏地层呈假整合接触。厚度525~630m,平均580m。根据岩性分为五段:

第一、二段(T1f):主要为灰绿色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及粉砂岩,上部夹细砂岩、鲕状灰岩及泥质灰岩,含瓣鳃类、舌形贝等动物化石。底部具水平层理及植物化石碎片。厚度169~221m,平均为198m。出露矿区中部。

第三段(T1f3):岩性主要为灰紫色、紫灰色泥质粉砂岩、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夹细砂岩、泥岩。厚度137~184 m,平均为155m。出露矿区北部。

第四段(T1f4):岩性主要为绿色、灰绿色泥质粉砂岩、粉砂岩、粉砂质泥岩,中夹灰色中厚层状灰岩、泥质灰岩,顶底均为一层灰岩。此外,尚夹少量钙质砂岩、粉砂质泥岩及细砂岩。含瓣鳃类动物化石。厚度106~160m,平均为128m。出露矿区外。

第五段(T1f5):岩性主要为紫色、灰紫色、灰绿色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夹粉砂岩、细砂岩,含瓣鳃类动物化石。厚度82~110 m,平均为99m。出露矿区外。

5.第四系(Q)

分布广泛,主要由松散的崩塌物、坡积物、沟谷冲积物、粘土等组成,厚度0~20m。

1+2

2

主要分布于矿区南部边界外。

2.1.4水文地质

矿区及附近出露地层为第四系(Q)、飞仙关组(T1f )、长兴组(P3c)、龙潭组(P3l)等其它地层。

一、地层富水性 1.第四系(Q)

岩性为砂土、碎石土、粘性土等,含孔隙水,含水性弱~中等,接受降雨补给条件。泉水流量随季节变化大,大多在旱季干涸,出露于矿区南部附近。属弱含水层。

2.飞仙关组第五段(T1f5)

岩性主要为紫色、灰紫色、灰绿色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夹粉砂岩、细砂岩。浅部含风化裂隙水,具隔水性。出露矿区北部边界外。

3.飞仙关组第四段(T1f4)

岩性主要为绿色、灰绿色泥质粉砂岩、粉砂岩、粉砂质泥岩,中夹灰色中厚层状灰岩、泥质灰岩,顶底均为一层灰岩。浅部含风化裂隙水,该段中夹的灰岩层大部分有溶隙水,富水性中等。出露于矿区北部。

4.飞仙关组第三段(T1f3)

岩性主要为灰紫色、紫灰色泥质粉砂岩、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夹细砂岩、泥岩。该段浅部含风化裂隙水,富水性弱。出露于矿区中部。

5.飞仙关组一、二段(T1f1+2)

主要为灰绿色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及粉砂岩,夹细砂岩、鲕状灰岩及泥质灰岩。该段浅部含风化裂隙水外,富水性弱。出露于矿区中部。

6.长兴组(P3c)

岩性以灰色灰岩、浅灰色粉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为主,夹钙质泥岩及泥岩。该组除浅部有风化裂隙水、小煤矿积水外,其夹的灰岩层局部有溶隙水。该组局部地带被第四系松散物覆盖,接受第四系孔隙水、裂隙水的补给,补给条件良好,富水性中等。出露于矿区中部。

7.龙潭组(P3l)

岩性由灰色、深灰色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粉砂岩、泥岩、泥灰岩、煤层及灰岩组成。该组除浅部含风化裂隙水和其夹的灰岩层局部有溶隙水外,煤层浅部还有较多的小煤矿积水。该组在大部分地带被第四系松散物覆盖,接受第四系孔隙水、裂隙水补给,补给条件良好。该组常年有间歇有水的沟溪经过,煤矿开采时局部地带可能要受河水或沟溪水渗入、灌入等影响,该层含水性弱。

8.峨嵋山玄武岩组(P3β)

岩性为玄武岩,深灰色,致密坚硬,出露在东南部矿界以外,该组出露部位地形较陡,接受降雨补给条件差,为相对隔水层,含水性弱。

9.茅口组(P2m):主要分布在矿区外围的东南部,岩性为灰岩,为本区的主要含水层,在本区内属补给区。

二、地下水补给、迳流、排泄条件

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降落在矿区的大气降水,大部分转化为地表水,沿地表迳流汇入泥堡河;少部份降水沿裂隙、孔隙渗入浅部风化裂隙带中,补给地下而形成地下水。第四系中的孔隙水沿地形在低洼处呈地表泉点溢出。矿界内以老熊洞为分水

岭,地表水向南和北迳流,最终汇入楼下河。

三、断层富水性

由于矿区内无大的落差断层,一般不会造成强含水层与煤层拉近或对接而造成矿井突水,仅在煤矿生产中发现有断距小于1m的断层,小断层仅具有较弱的含水、导水性能,对矿井充水影响较小。但是当井巷穿越地下浅部发育的小断层时,由于周围岩层的风化节

理裂隙较发育,有利于大气降水的渗入,井巷可能发生渗水、淋水和涌水现象。

四、地表水、地下水动态变化

区内无河流、水库、池塘等地表水体,区内地表水、地下水受大气降水影响,含煤岩层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矿井内冲沟发育,旱季无水,雨季山洪暴发时冲沟中的水,一部分沿地表自然排泄,另一部分渗入龙潭组含水层中。老窑积水因自然排水条件差,硐口多已封闭,在开采中突水的可能性较大,水力联系密切,在开采中应做好探放水工作,注意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五、水文地质类型

本矿山预计最低开采水平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地形有利于地表水排泄,附近无大的水体,调查时沟水与地下水无明显联系,顶板充水岩层为碳酸盐岩溶裂隙水和基岩

隙水,富水性较弱,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识别与检测

1、主要危险源

矿井存在的危险及有害因素的种类主要有水、火、瓦斯爆炸、冒顶、提升运输、中毒窒息、机械伤人等其它因素。

2、存在形式及场所

序 主要危险有害号 号 因素 主要存在场所 主要表现形式 各采掘工作面、各种巷道及采空1 水 区、主排水系统及二级排水系统、地工作面突水、钻孔导水、洪质钻孔、主副井口、地面变电所、风水倒灌及主要生产场所进水等。 机房。 工作面采空区、变电硐室、 煤层自燃发火、电器失火、地面生产生活设备火灾煤场煤炸药库房等主要生产场所、煤场。 采空区、采掘面、盲巷、主要运堆自燃。 瓦斯煤尘爆炸、爆破器材管2 火 3 爆炸 输大巷、回风巷、炸药库、炸药使用、理使用不当发生的爆炸、压力容运输,压力容器。 器引发的爆炸等。 提升 4 运输 主要运输巷、主副井、采掘工作面的各提升小绞车、斜巷运输处。 立副井绞车制动失灵,斜巷跑车断绳、车辆冲撞挤压。 5 瓦斯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采空区等。 超限、爆炸。 机械 6 伤害 矿井生产各个环节。 特别注意回采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矿车及各皮带运输环节。 巷道底鼓、支护失稳大面积垮落、冒顶、片帮,支架压死。 7 地压 矿井井下。 有害 8 气体 主要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回风巷、盲巷等。 表现为超标或积聚而发的爆炸或缺氧窒息死亡等。 9 电 高压输配电场所使用、维修地点。 触电。 3、检测、监控的手段

矿井具备瓦斯监控系统,对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监控,能够满足对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监控。

2.2.2危险源风险分析

1、煤尘爆炸

煤尘: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各煤层煤尘鉴定均为煤尘有爆炸性,因此各层煤均按煤尘有爆炸性进行设计与管理。

2、瓦斯爆炸

根据2008、2009、2010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2008、2009、2010年三年度政忠煤矿均鉴定为高瓦斯矿井。

因此矿山以后的开采过程中需要采取防治瓦斯积聚与超限的措施,严格瓦斯管理和监测。

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坚持一年一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防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及有毒气体的危害。随着开采深度的加大,煤层瓦斯涌出量也相应增大,易形成瓦斯积聚,必须严加防范。

3、压力容器爆炸

矿井的压力容器主要有:压风机、压风管道、锅炉、氧气、乙炔气体瓶等。

受压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水灾

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存在的主要水患是地表水、裂隙水,小煤窑积水,

发生大的水灾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淹井。

5、火灾

井下火灾不仅会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中毒等,更主要的是可能引起瓦斯的爆炸,引发灾难性事故。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1)地面火灾

矿提升机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井维修车间、煤场、办公楼、食堂及宿舍、仓库、木场等。

(2)井下火灾

自燃倾向性: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提交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各煤层鉴定均为不易自燃煤层,因此各层煤均按自燃煤层进行设计与管理。

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如钻眼作业、炸药爆破、顶板管理、煤炭的装载点及运输等各个环节都会产生大量的矿尘。为了保证井下人员的身心健康,工作面、各转载点及主要回风流中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粉尘的措施,且在工作面的回风侧设置隔爆设施,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引发火灾。

井下外因火灾:井下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雷电引入井下引起火灾,人为造成的火灾,机械碰撞、摩擦引发的火灾。

6、冒顶灾害

(1)顶板地压灾害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煤矿现开采煤层为17号层,煤层顶底板岩性主要为泥质粉砂岩、泥质砂岩、砂质泥岩。其稳定性较差,在裂隙发育地段,有利于地下水的渗入,底板为粉砂岩、砂质泥岩及泥质粉砂岩,均为软质岩组,遇水易软化。此外,顶底板岩层中发育有多组裂隙,岩体结合力差,岩层稳固性差。开采时漏顶、冒顶事故会时常发生,重点是采煤工作面、以及遇地质构造带、后退回采支架回撤时以及掘进工作面与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时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巷道掘进中可能因空顶作业、支护不合理等问题出现冒顶伤人,以及受采动影响等因素巷道变形破坏而片帮冒顶造成事故。

7、提升运输事故

(1)提升事故灾害

本矿井在主斜井、辅助斜井都有提升设备,在提升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矿井提升事故主要包括:提升过速、过卷、断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设施设备损坏。

(2)运输事故灾害

本矿开拓运输环节较多,矿车制动、防溜措施采取不当都有可能造成运输设备对人员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矿车在运行过程中,矿车掉道脱轨、断绳、人员躲避不及时因造成对人员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8、电气安全事故

当供电线路发生断线、倒杆、线路共振、雷击等事故,用电设备对人体可能产生电击

和电伤、电火花事故,井下供电线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而且产生的电火花可能导致发生煤尘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井上下电气设备起火也会引发重大事故。

9、机械伤害

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行(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机电、水泵、风机、支架、轨道式机械、机加工设备等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胶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10、爆破材料爆炸

井下爆炸材料库,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管理、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将引发灾难性灾害,应引起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爆炸品管理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伊继国

副总指挥:谭军

成 员:邹进美 王廷波 李波 翟金成 王江 许品报 王稀 陈莉 罗灿鹏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抢险救援小组、技术处理小组、物资供应小组、通信信息小组、警戒保卫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其机构图如下:

图3-1 应急指挥系统图

总指挥 根据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向上级单位救援 副总指挥 指挥部办抢险救灾技术处理物资供应通信信息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和决策工作。包括:落实国家相关应急管理政策,审定企业应急管理规划和应急预案;统一协调应急状态下的各种资源;确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的指导方案;灵活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人员和专家组成员,赶赴现场处置事故。由主要负责人(或矿长)担任总指挥。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事故发生时接收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授权对外发布消息,保持与外界的沟通渠道,正确引导公众舆论。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授权下,行使现场指挥、协调、处置等职责。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人为事故救援的直接指挥人员。

其职责是:

(1)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订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

(2)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人力和物力,制定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3)随时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救援命令。

(4)负责调配整合现场应急资源。

(5)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保证现场与指挥部之间传递信息的真实、及时与畅通,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6)提供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4、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5、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总指挥的命令。

6、抢险救援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技术处理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8、物资供应小组: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9、通信信息小组:主要负责地面和矿井下通讯信息畅通。

10、警戒保卫小组: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矿井的警戒、维持秩序等工作。

11、医疗救护小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12、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13、善后处理小组:主要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14、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

4.1.1对危险源的监控方法

1.技术控制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

2.人员管理

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的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4.1.2对事故的预防措施

1、矿井火灾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1)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

(2)设置防火门;

(3)设置消防材料库;

(4)设置消防水池。

2、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1)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①控制瓦斯浓度;②消除火源。

(2)煤尘爆炸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①防止煤尘产生;②杜绝一切明火,减少摩擦火花和撞击火花;③设置隔爆措施。

3、顶板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1)加强对矿井地质情况的了解,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巷道支护形式和材料;

(2)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标准;

(3)必须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加强对巷道的维护、修复工作;

(5)严格执行巷道贯通安全措施;

(6)减少放炮作业对围岩的损害;

(7)处理冒顶、片帮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4、水害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还必须做到“有疑必停”的探放水原则,同时加强以下工作:

(1)防:即建立健全井上下防水设施和防水措施进行预防;

(2)排:即建立健全井下排水设施,提高排水能力;

(3)探:即进行井巷探水;

(4)放:即对老空区积水、可疑水源采取放水,或超前放出顶板水;

(5)疏:即疏水降压或疏干有害含水层;

(6)截:即留设各种防水煤柱隔阻有害水源;

(7)堵:即注浆堵住水口,或加固裂隙带,充填溶改造含水层,加固底板度。

5、提升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1)预防过卷。为了防止过卷造成的危害,在上部终点停车位置以上0.5 ~1m 处,

装设过卷保护开关;

(2)严禁放飞车;

(3)预防松绳冲击;

(4)预防斜巷串车提升运输中发生跑车事故;

(5)斜巷串车提升运输必须设置安全装置。

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措施

(1) 加强区域性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2) 加强局部性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3) 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治措施。

本预案未叙措施及规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安全设施专项设计中相关规定执行。

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预报信息:

(1)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2)国家或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告知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预警信息;

(3)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事故,经风险评估得出的事故发展趋势报告;

(4)一旦达到安全事故标准时,启动应急预案。

依据煤矿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黄色、红色两个预警级别。

①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a、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

b、本区发生一起较大矿井事故时。

②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a、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

b、本区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矿井事故时。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信息报告和处置

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发生各类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通过电话向主要负责人(或矿长)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说明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基本概况。

2、主要负责人(或矿长)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外援,迅速向签有协议的应急救援队伍求援或拨打110或120。

3、迅速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最迟不应超过1小时。报告内容包括:(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发生时人员的伤亡程度及财产损失情

况;(3)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4)需立即采取的措施等。

第五章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煤矿事故原则上分为一般 (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响应。事故发生后,按照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当综合应急预案预案启动时,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必须已经启动。具体分级如下: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即事故后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即事故后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较大伤亡事故,即事故后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即事故后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响应程序

煤矿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生产事故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或矿长)应按照制定的应急响应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立即率领其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并调配所需应急资源;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各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处置;

(3)根据需要,可以与相关成员单位、人员通过无线通讯实施异地指挥,请求应急救援帮助;

(4)密切关注事故动态,随时掌握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5)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应急结束

1、应急终止的条件

当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由相应人民政府确定。应急响应结束后,由有关人民政府或部门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有关消息。

2、恢复现场

(1)由煤矿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恢,恢复包括现场清理和恢复现场所有功能;

(2)恢复现场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进行录相、拍照、绘图等,并将这些资料连同事故的信息资料移交给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3)清理现场需由善后处理小组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现场公共设施功能的恢复,也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和防护措施。

3、事故总结和调查评估

(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并在事故处置结束后4天内,将事故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规定进行上报。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现场处置情况、事故后果的初步汇总。

(2)在处置事故的同时,请相关部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

第六章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部门

煤矿事故信息报告要贯穿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全过程。煤矿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随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发布。

信息发布原则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事故信息,应在1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上报普安县安全监管局等有关政府部门。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概况、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

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单位等。一般情况下,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和传真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采用文字报告。应急工作信息报告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形式,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信息发布形式

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职权采取适当方式发布。

第七章 后期处置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矿办公室、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2、事故发生后,办公室等单位要及时与保险机构进行联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4、矿安监科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6、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凡不履行义务或借故不参加的,将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第八章 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

矿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h有人值守。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机电科和通防科负责保障本单位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

1、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表8-1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序号 职务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备注 1 矿 长 伊继国 8013 2 总工程师 谭军 3 生产矿长 李波 8012 4 基建矿长 王江 5 安全矿长 王廷波 8010 6 机电矿长 翟金成 8008 7 通风区长 张洪武 8 后 勤 杨金 9 综合部 赵胜新 10 供应组 罗灿鹏 11 车队 王兴平 12 调度室 贺顺 13 安监科 王稀 14 机电队 毛付 15 技术科 邹进美 17 救护队 王江 18 医疗站 陈莉 2、报告与求助电话

普安县政府办公室 电话:

普安县安全监管局 电话:

普安县人民医院 电话:

普安县矿山救护队 电话:

应急装备与保障

1)较完善的通讯设施;

2)较好的矿井交通路况和较频繁的矿井运矿(泥、石)车辆;

3)切割、焊接设备;

3)担架;

4)防护服、安全帽、破断工具、灭火器材;

5)急救车辆,急救设备、包扎用品和急救药品等以及预案实施现场摄像、录相、器材等等。

另外,煤矿企业负责应急材料必要救灾装备和物资的储备见表8-2、表8-3。

表8-2 井下消防材料库配备的材料登记表

序号 1 2 3 材料名称 4kg干粉灭火器 消防水桶 沙子 数量 2 8 5 单位 台 个 吨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消防水带 锯 锨 镐 锤子 铁钉 斧头 镀锌铁丝 钢丝钳 管钳 DYWS-8-10泥浆泵 MEA矿用防灭火剂 100 6 30 20 6 5 6 5 2 1 2 1000 米 把 把 把 把 公斤 把 公斤 把 把 台 公斤 表8-3 地面应急救援材料库材料明细表

材料名称 扁担 麻 袋 编织袋 雨 衣 潜水泵 锨 水 桶 镐 橡套电缆 抬 筐 单位 根 条 条 件 台 张 个 把 米 个 数量 30 300 300 60 3 60 10 30 200 10 存放地点 材料库 材料库 材料库 材料库 材料库 材料库 材料库 材料库 材料库 材料库 电 缆 水 泵 矿 灯 米 台 盏 200 2 60 材料库 机电科 矿灯房备用 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由煤矿统一进行协调、调配。

救援队伍保障

(1)煤矿根据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每年适时调整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确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落实。

(2)外部资源包括矿井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医院等。

经费保障

(1)煤矿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承担。

(2)根据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为煤矿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煤矿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其它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并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本矿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第九章 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和培训

9.1.1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按规定向员工说明本煤矿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9.1.2培训

(1)要将已批准的《预案》向全矿各部门(单位)下发,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每年年初应对全矿干部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采取区队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和员工自学两种方式,最后由全矿统一组织抽查考试,必须做到对应急救援知识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识,使员工熟悉并掌握井下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对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预案》有关内容的员工不准上岗作业。

(2)及时对后备救援队伍进行培训。

(3)按要求矿长参加矿长资格培训时,必须熟悉矿井应急预案知识。

演练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年底制订出下年度的演练计划,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二次现场处置方案演习。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演习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写出演习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十章 奖 惩

奖励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以下表现突出的组织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着的;

(2)对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

(3)防止或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有功,使本煤矿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4)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着的;

(5)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惩罚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处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本应急预案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而导致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件信息的;

(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救援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第十一章 附 则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应急救援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救援预案应报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预案维护与更新

本预案变更的条件:

(1)新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修订。

(2)预案演习或实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

(3)组织机构调整、人员发生变化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

(4)其他需要修订的原因。

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急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章 矿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存在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煤层自燃,多发生在采空区或通风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灾主要是设备着火,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或地面变电所、煤场中。矿井火灾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灾害性事故,可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工作。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省内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组织机构及职责

1.3.1 应急组织体系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成立矿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伊继国

副总指挥:谭军

成 员:邹进美 王廷波 李波 翟金成 王江 许品报 王稀 陈莉 罗灿鹏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小组、技术处理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事故调查

小组。其网络机构图如下:

图-1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图

总指挥 根据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向上级单位救援 副总指挥 抢险救灾1.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技术处理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总指挥的命令。

3、抢险救援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技术处理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医疗救护小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3.3预防与预警

1.3.3.1危险源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监测井下相关地点一氧化碳涌出情况,瓦斯,水位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防科、安监科。由调度室、通防科、安监科查明原因。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止外因火灾发生。

3、通防科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多次次防火检查;每周安排专人对矿井边远巷道及防火密闭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防火隐患点及时组织进行处理。

1.3.3.2预防措施

1、加强矿井的防灭火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防灭火检查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足防灭火监测仪器及设备,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完善矿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3、设计时充分考虑防治自燃发火的需要,布置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及合理的巷道开

拓布置形式。

4、针对各采区的地质、开采条件,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规程中制定防止自燃发火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5、棉纱和布头等易燃物品使用后,不准乱扔和随意乱放,用完必须及时处理好。井下禁止使用不阻燃橡胶器具、电缆、皮带和塑料制品等。

6、健全井下消防管路,防尘管路兼作消防管路,要求每100m安装放水“三通”闸门一个。

7、井下消防材料库设施由调度室负责备齐,并负责日常检查与保管。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预警行动

1.4.1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

1、井下作业地点风流中一氧化碳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巷道空气温度持续性升高。

3、巷道风流中出现明火、烟雾或严重的胶皮味、硫磺味等发火征兆。

1.4.2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立即将情况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1、重大险情或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队、医院,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调度室主任、各职能科室、矿抢险救灾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3、1h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普安县安全监管局、盘江分局。

应急处置

1.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事故的可控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相应的分级),具体如下: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后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后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后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 9人以下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后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6.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向新闻媒体公布。

1.6.3处置程序

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

(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a. 12171回采工作面

12171回采工作面→12171工作面运输顺槽→12171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121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172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1217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172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2)撤离期间注意事项

a. 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b.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

c.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如上相反方向执行。

d.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

2、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

(1)立即通知火灾回风侧工作人员撤离升井,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火灾可能波及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矿长、总工程师、通防科负责人、安监科负责人、矿值班领导、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各救援工作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灭火方案,同时通知普安县矿井救护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根据现场火势及人员撤离情况判断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撤离情况,明确需要救护地点人员、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灭火方案,并落实救护队组织实施。

(3)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降低火灾危害的措施,并由通防科、救护队组织落实。

a. 若火灾发生在矿井主要进风巷及井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时,要进行反风,反风前必须清点可能受反风后火灾气体威胁区域的人员,并立即组织撤离,通知矿井其它地点工作人员按与火灾避灾路线相反的方向另一翼的进风井井筒撤到地面。

b.若火灾发生在其它地点时,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人员撤离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通风状态,合理控制火区进风量。

c.采煤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反风措施。

d.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通风状态。

e.下行风巷道着火时,应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4)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4、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救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火灾发生地点、范围、火势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火灾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根据现场火势采取合理灭火及防止火势扩大的措施。

a. 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直接灭火。

b.如火势太大无法扑灭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防止灾情扩大的应急措施。

c.必要时应将排水管、风管改为临时消防管路。

d.直接灭火失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发生火灾的巷道或工作面。封闭时火区必须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①封闭火区的安全技术措施

A、封闭火区要执行“小、少、快”的原则,封闭的范围要尽可能小,建立最少的防

火墙就能将火区封闭,防火墙施工要快,不得拖延。

B、封闭火区由救护队员负责进行。

C、封闭期间救护队员必须严格按救护规程的规定佩带装备。

D、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封闭地点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负责监护,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人员撤离。

E、火区的封闭只有在确认火区里无人时可进行。

F、封闭火区的救护队员应定时轮换,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其它原因造成伤害。

②防止火区发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A、采区或其它瓦斯涌出量较少的工作地点发生火灾时,可以在保持火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先封入风侧防火墙或同时封闭入风侧及回风侧防火墙。

B、火区封闭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回风侧风流中气体情况,发现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参与爆炸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异常时,必须立即撤到进风侧新鲜风流中并汇报现场指挥员及指挥中心,等候处理。

C、封闭火区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流逆转。

D、封闭火区时,可以同时向火区注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以降低火区氧气及瓦斯等爆炸性气体浓度,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E、火区封闭后,必须抹面,封严,防止漏风。封闭后不得频繁通过观察孔检查闭内气体情况。

(7)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a.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b.不致造成风流逆转。

c.不致危及人员安全。

d.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e.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f.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

g.救灾工作应由救护队员进行,其它人员只能在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瓦斯浓度﹤2%,温度<35℃条件下参与救灾,并有防止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后期处置

1.7.1善后处理

1、安监科、通防科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办公室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7.2火区管理

对因无法扑灭而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

1、封闭后,立即进行注浆、注水或注氮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2、必须每周对密闭内外温度、空气压差、空气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检查一次,并进行分析。如发现密闭内温度升高,一氧化碳浓度增加,防火墙漏风等异状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及时汇报矿长、总工程师。

3、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原则上不再启封。若因生产需要必须启封时,必须在确认火区内火点已熄灭的情况下,由通防科、安监科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应由救护队负责进行,启封后必须由救护队员负责认真检测温度、气体情况,确认无异常且稳定8h后方可恢复其它工作。恢复其它工作后,通防科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蹲点,蹲点过程中不间断检查已启封火区的气体、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防科、安监科。由通防科、安监科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通防科负责井下的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火灾发生后,通防科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

2、供应科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3、抢险救灾队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4、办公室、供应科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5、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保障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具体见表8-2。

表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政忠煤矿管理人员名单

电话号码 序号 职务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备注 1 矿 长 伊继国 8013 2 总工程师 谭军 3 生产矿长 李波 8012 4 基建矿长 王江 5 安全矿长 王廷波 8010 6 机电矿长 翟金成 8008 7 通风区长 张洪武 8 后 勤 杨金 9 综合部 赵胜新 10 供应组 罗灿鹏 11 车队 王兴平 12 调度室 贺顺 13 安监科 王稀 14 机电队 毛付 15 技术科 邹进美 17 救护队 王江 18 医疗站 陈莉 第二章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爆炸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等,在地面炸药的运输、存放也有爆炸危险。

煤矿生产中,瓦斯爆炸是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一旦发生窒息、瓦斯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造成的政治、经济以及资源上的损失往往是难以估量的。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省内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2.2.1 应急组织体系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成立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伊继国

副总指挥:谭军

成 员:邹进美 王廷波 李波 翟金成 王江 许品报 王稀 陈莉 罗灿鹏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小组、技术处理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其网络机构图如下:

图-1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图

总指挥 根据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向上级单位救援 副总指挥 抢险救灾2.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技术处理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总指挥的命令。

3、抢险救援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技术处理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医疗救护小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预防与预警

2.3.1危险源监测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检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涌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防科。由调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杜绝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及煤尘堆积现场发生。

3、通防科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多次通防检查,对发现的瓦斯异常、煤尘堆积等现象,立即汇报并督促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2.3.2预防措施

1、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消灭不合理串联通风。

(2)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保证两巷通风断面,确保工作面风量达到要求。采区主要回风巷断面变化时,要及早安排返修。

2、局部通风管理

所有掘进工作面及撤面地点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切换,生产单位机电工每天必须做一次风机自动切换及风电闭锁试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各掘进工作面运转、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及风机开停传感器并确保好用。

3、瓦斯检查

建全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配足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的瓦斯检查,防止局部瓦斯积聚,杜绝超限作业。

4、完善监测系统,通过KJ90NA型瓦斯监测系统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监控。加强监测系统管理,保证系统的灵敏可靠和正常运行。

5、加大矿井尘害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综合防尘措施,减少煤尘产生量,防治煤尘沉积。

通过采取以上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跟踪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及粉尘治理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瓦斯爆炸事故发生。

2.3.3 预警行动

2.4.3.1 事故预警的条件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及粉尘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

2.4.3.2 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2.4.3.3 信息的发布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工作人员撤退并将事故预兆汇报给调

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信息报告程序

1、重大险情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队、矿医务室,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调度室主任、各职能科室、矿抢险救灾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3、1h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普安县安全监管局、盘江分局等有关部门。

应急响应

2.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响应分级标准)。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6.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他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适时向媒体公布。

2.6.3处置程序:

1、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

(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

(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

(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

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6)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

(7)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

(8)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号。

(9)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及瓦斯爆炸时的避灾路线:

a. 12171回采工作面

12171回采工作面→12171工作面运输顺槽→12171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121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172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1217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172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2、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按以下顺序执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迅速通知矿长、总工程师、通防科负责人、安监科负责人、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救灾指挥中心、各救灾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救护中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矿长、矿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恢复矿井通风、排放局部积存瓦斯方案,并由通防科、救护队组织落实。

(3)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4、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瓦斯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瓦斯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积存的瓦斯,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7)救灾期间注意事项

a.抢救处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爆炸,则按灭火的要求进行处理。

c.直接参加抢救人员,应带有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危险区和接近爆炸地点。

d.救灾完毕后,应立即着手清理现场,要注意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后期处置

1、安监科、通防部门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办公室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通防科负责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事故发生后,通防科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

2、供应科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3、抢险救灾队 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4、办公室、供应科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5、监控中心要保证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

表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政忠煤矿管理人员名单

电话号码 序号 职务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备注 1 矿 长 伊继国 8013 2 总工程师 谭军 3 生产矿长 李波 8012 4 基建矿长 王江 5 安全矿长 王廷波 8010 6 机电矿长 翟金成 8008 7 通风区长 张洪武 8 后 勤 杨金 9 综合部 赵胜新 10 供应组 罗灿鹏 11 车队 王兴平 12 调度室 贺顺 13 安监科 王稀 14 机电队 毛付 15 技术科 邹进美 17 救护队 王江 18 医疗站 陈莉 事故的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顶板灾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安全隐患,如果预防不当,管理措施不到位,将会造成事故。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巷道受岩石压力的影响,都可能引发地压灾害。顶板灾害通常表现为采煤工作面顶板大范围跨落、陷落和冒落,采空区大范围垮落或陷落,巷道或采掘工作面的片帮、冒顶或底板膨胀,井筒涌沙、岩帮片落,地表沉陷等。

⑴ 采煤工作面顶板大范围垮落、陷落和冒顶,使采煤工作面无法正常生产,损坏支架,破坏进回风巷道,造成采煤工作面内人员的伤亡,破坏采煤工作面内的设备,破坏矿井的正常通风,造成生产秩序的紊乱,等等。如造成排水系统破坏,引起水害, 破坏矿井的供电系统等。

⑵ 巷道或掘进工作面的片帮、冒顶,造成巷道内人员伤亡,破坏巷道内的设备、设施,破坏正常的生产系统,破坏巷道支护等。

事故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采掘工作面顶板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统一领导;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对于局部顶板事故,井下跟班区队负责人(班长)对顶板冒落有第一次处置权。必要时可停止生产,调集必要的人力、物力进行处理,可以先处理后汇报,相关人员须无条件配合。

2、对于大面积顶板事故井下跟班区队负责人(班长)要迅速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撤离冒顶区和可能波及区域、进行自救互救,迅速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并按报告程序向相关领导汇报灾情: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投入工作,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人员救治,进行灾害的初步评估,根据灾情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3、采取防止顶板事故扩大的应急处理措施

(1)必须采取有效手段全力控制冒顶区域两侧巷道,使其冒顶波及长度不再扩大。

(2)在冒顶外围支护稳定的情况下,分不同情况采取如下办法:

① 当冒落顶部稳定的情况下,采取打木垛接顶的方式。

② 当冒落区域围岩破碎、冒落较高的情况下直接向冒落区打排杆,实施撞楔法,隔断顶部冒落体。

③ 当冒落区域破碎,在比较技术、经济、安全因素后,可考虑改道。

(3)尽快组织恢复通风系统,尽最大可能维持冒顶区通风和保持正常风量。在积极组织处理冒顶的同时,要充分预见冒顶区对通风系统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3.1应急组织体系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成立矿井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伊继国

副总指挥:谭军

成 员:邹进美 王廷波 李波 翟金成 王江 许品报 王稀 陈莉 罗灿鹏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小组、技术处理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其网络机构图如下:

图-1 顶板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图

总指挥 根据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向上级单位救援 副总指挥 抢险救灾3.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技术处理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

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总指挥的命令。

3、抢险救援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技术处理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医疗救护小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故的预防

3.4.1顶板事故的预警的方法

(1)逐步建立矿压观测系统

对采煤工作面,大断面巷道的矿井压力进行观测、分析。条件具备时要作出回采工作面第一次来压、周期来压,工作面压力分布,巷道顶板压力、顶板离层等方面的预测预报。

(2)人工方法捕捉顶板事故预警信号。

片帮掉渣、出现煤炮声、支柱压力增加、折梁断柱增多、煤层变软、变酥等是较明显的征兆。顶板事故预警方法主要是观察顶板压力显现及事故预兆、分析和判断作业环境条

件的变化,按照本矿和本作业区域制定的预警与预防措施进行响应。

(3)矿井顶板事故的预警信息发布和报告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当班技术员、跟班队长(区长)和井下其它人员要按照《规程》要求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各种预兆和出现的险情,调度室负责人要根据井下人员的汇报,按照《规程》要求查明原因,立即布置预防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要立即向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矿长汇报,研究和布置进一步的处置措施。对于局部冒顶事故,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当班技术员、跟班队长(区长)或班长可视险情先处置再汇报。

3.4.2 隐患人工排查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36号)的规定,加强顶板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

(2)建立采掘工作面钻眼工、爆破工、瓦斯检查员、支架工、滚筒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等关键岗位的应急职责,承担发现顶板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预兆并第一时间汇报的职责。如发现明显的大面积顶板事故征兆要协助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3)在有可能发生顶板事故的地区,安排加强顶板事故预兆的巡回检查,排查顶板事故隐患。隐患排查要按照顶板事故预兆规定的内容进行。

3.4.3 顶板事故的预防

顶板事故是煤矿频发是事故。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

的防治措施内容主要分为:

1、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⑴ 巷道尽可能布置在稳定的煤岩中。

⑵ 根据掘进巷道(煤)岩石性质,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

⑶ 掘进头有空顶区和破碎带,严禁空顶作业,紧跟掘进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并且必须背严接顶。需要时,一是应挂网,防止漏空;二是用拉条等将支架连成一体,防止推垮。

⑷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支架质量及支护形式要合理。

⑸ 炮眼布置和装药量要合理,以防爆破崩倒支架。

⑹ 采用锚杆支护时,要合理确定锚杆的深度及密度,必要时采用锚喷网联合支护。

(7)坚持使用前探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1)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标明进度。

(2)测量人员必须及时标定中腰线,掘进工人要严格按中腰线布置炮眼。

(3)当巷道贯通相距离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提前下达贯通通知书,并且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4) 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通风设施运行是

否良好和风筒的完好状况,以及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5) 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

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当两个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

(6) 贯通放炮前,要加强贯通地点的支护,防止崩倒造成冒顶。

(7) 单头掘进巷道与停止掘进作业已久的巷道贯通时,也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在贯通前,应加强贯通地点的支护,并应严格检查停止作业巷道中的煤尘、瓦斯含量、积水、支架和顶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否则不准放炮。

(8) 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取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

方可恢复作业。

(9) 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时,必须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2.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1) 局部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1) 地质构造带附近局部冒顶的防治措施

①断层,向斜、背斜轴部,如果工作面与构造带轴线部平行应斜交通过。

②断层两侧加木垛,并尽可能迎着岩块可能下滑方向支架戗棚或戗柱。

③加强破碎带的支护。

2) 上下出口附近局部冒顶的防治措施

①工作面上下出口处要架设特种支架。

②支架必须稳定性高、支撑力足够,以防老顶来压时摧垮支架。

3) 煤壁附近局部冒顶的防治措施

①根据实际情况,工作面落煤后采用前探支架式贴帮点柱及时支护。

②工作面的支护形式要和顶板岩性相适应,如松软、破碎顶板应采用支架并用背板背实,采用或自移式支架。

③对于炮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炮眼距顶板的最小距离及同支架错开的间距,以及最大的装药量和一次爆破量,防止崩倒支架,造成过大空顶及空距。

④严禁空顶作业。

4) 放顶线附近局部冒顶的防治措施

①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采用正确的回柱方法,尽量避免顶板压力集中在个别支柱上。

②在单体金属支柱工作面,应在大块岩石范围采用木支柱替换单体金属支柱,待大块岩石全部处于放顶线以外,再开始回柱。

(2) 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工作面大面积冒顶可分为推垮型、压垮型、漏垮型3种。

1)推垮型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推垮型冒顶按顶板性质又分为冲击推垮型冒顶和复合顶板推垮型冒顶。

〔1〕冲击推垮型冒顶指当煤层顶板离层后,老顶岩层断裂砸在已离层了的煤层顶板岩石上,导致的推垮型冒顶。

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 进行顶板动态监测,发现顶板离层,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② 提高支护质量,增强稳定性及水平抵抗

③ 工作面支护要及时,提高支架的刚度初撑力,防止煤层顶板离层。

〔2〕复合顶板推垮型冒顶。复合顶板是指煤层顶板由下软上硬不同岩性的岩层间夹有煤线或薄层软岩层,且下部软岩的厚度一般大于米,小于采高。复合顶板由于夹有薄层软岩或煤线,当工作面支护质量不合格时,容易发生离层,此时如遇地质构造或人为破坏顶板的完整性,就可能出现独立的岩块,造成复合顶板推垮型冒顶事故。

由于复合顶板推垮型冒顶前没有大冒顶所具有的明显预兆及特征,且在任何工序中都可能发生。因此,要严格支架质量验收,有条件的煤矿应使用液压支架进行支护,并对复合顶板进行动态监测。

〔3〕一般的预防措施

① 尽可能控制采高,使软岩层冒落后接近硬顶。

② 采掘工作不要破坏复合顶板。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应用伪俯斜工作面。

③ 架设戗柱、戗栅应迎着岩体的可能移动方向支设。

2) 压垮型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当煤层上面的老顶为坚硬岩石时,老顶来压后工作面矿井压力显现突出,特别是工作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期间或老顶断裂台阶下沉过程中,如果工作面支架质量不合格,强度不够,就会发生压垮型冒顶事故。压垮型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为:

①当工作面发现有大冒顶明显预兆时。必须采取措施如加强支护,停产观察等。

②有条件的矿井,应建立矿压观测和顶板动态监测系统,为工作面支护提供依据。

③当煤层上部为坚硬岩层,且不易垮落时,要采用强制放顶,或向顶板高压注水,使其强度降低而自然垮落。

④在老顶初次来压期间,加大工作面控顶距。

⑤工作面来压明显,出现下沉台阶时,要采用特种支护形式(如木垛、密集支架)加强支护。用木柱替代该范围的金属支柱,等下沉范围岩石全部处于采空区后,再回柱放顶。

3) 漏垮型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漏垮型冒顶没有大冒顶发生时的明显预兆。工作面直接顶非常破碎,煤层倾角较大,工作面支护系统中发生局部漏顶,局部直接顶全部漏空,造成支架失稳而发生漏垮型事故。其防治措施为:

①严禁爆破、移刮板输送机等工序弄倒支架,影响直接顶,防止直接顶出现局部冒顶。

②爆破后,支护工作要及时,顶板必须背严背实。

③支护质量必须合格,且支架有足够的支撑力。

事故预警与信息报告

1、发生冒顶事故后,受灾人员应积极组织自救,并在跟班领导的指挥下,对冒顶段工作面两侧加强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继续扩大。如人员被埋在冒顶区里面,被埋人员应在班长或有经验的人员的组织下进行自救。

2、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第一时间)在就近的电话处向调度室汇报;若事故地点没有电话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汇报。

3、值班调度员在接到事故汇报时,首先要问清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位置、受伤人数、伤者姓名、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及现场抢救情况、行走路线以及事故汇报人等,调度员在做好详细记录的同时,要按照事故抢救处理汇报程序及时组织抢救处理,并把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中队和医院派人赶赴现场抢救。

4、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值班领导、调度室在指挥抢救事故中的具体操作方法:

1)、调度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在掌握事故初步概况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救护队,并在5min内按汇报程序报告矿值班领导、矿长、书记、总工程师。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下达指挥事故抢救的命令,同时,在5min内将事故向公司调度室进行报告,并负责做好事故抢救、处理全部过程记录。

2)、按照领导指示在10min内通知有关人员(分管副矿级领导、总工、安监科、调度、技术、机电、通风、救护、事故单位)赶赴现场观察灾情,并勘察事故现场,研究抢救措施,并通知有关科室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和做好井口的治安保卫工作。

3)、迅速在距事故地点较近的地方架设临时通讯电话,并派专人看守,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

4)、按矿长、总工程师指示,调动人力、物力抢救(重大事故必须按矿《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规定程序执行),并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5)、30min内调清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性质、事故大体经过、事故破坏程度、受伤程度等简要情况。

6)、1h内查清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并上报普安县安全监管局、盘江分局等有关部门。

7)、18h内调清事故全部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提出事故报告,并向有关部门传真汇报。

8)、矿值班领导、有关矿领导和部门接到事故汇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矿调度室,按照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5、矿调度室负责将事故情况矿领导。

6、事故报告程序:

矿调度室→普安县安全监管局和盘江分局。

应急处置

1、发生冒顶事故后,现场或附近的人员必须想尽办法立即拨打紧急呼叫电话向调度室汇报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截、堵的人数及可能在的位置,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并对冒顶段由外侧向里侧逐步加强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继续扩大。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救护中队、并同时汇报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医务室、技术科、通防科、安监科、事故责任单位队长和有关人员。立即成立由矿长任总指挥、矿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为副总指挥,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救援指挥中心,在矿长、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共同研究制定救灾方案,并编制冒顶处理措施。

3、调度室立即通知供应科及后勤准备足够的救护物资立即下井,值班领导负责救灾物资的押运、救灾人员及受灾人员的人车运送调度工作。

4、医务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医疗救援小组,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

5、救护队接到冒顶事故报告后,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救护规程》规定,带齐救援及处理冒顶所需要的工具,在30min内到达指挥中心,明确救援方案后,立即到达井下事故现场,应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援基地,明确受灾实际情况后,方可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对救出的受伤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然后送往地面进行抢救。

6、抢救遇险人员时:

(1)指挥中心首先对所有参加救援人员讲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截、堵的人数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明确事故的具体情况后,共同研究制定救灾方案。

(2)通防科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或截堵区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3)在处理中必须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员的通道,必要时抽调专门掘进队伍开掘专用小巷道至遇难地点,保证人员尽快脱险。

(4)在抢救处理中必须有由区队长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专门检查与监视顶板情况,防止发生二次冒顶。

(5)抢险人员在抢救中遇到大块岩石时,应尽量避开,严禁用爆破法处理。如果威胁遇难人员,则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救出遇难人员。

(6)现场人员立即在区队长或安监员或班组长的带领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顶的扩大,并随时将冒顶情况立即报告救援指挥中心。

(7)现场如果受伤人员未被埋,要在班组长或有经验老工人的组织下积极进行包扎或进行其它救护,如果有人员被埋在矸石下面,要立即组织扒矸救人, 在扒矸救人前必须对巷道进行支护,以防再次冒顶,使事故进一步扩大。

(8)如人员被堵在冒顶区里面,被堵人员应在班长或有经验的人员的组织下进行自救,并采取敲水管、铁轨等措施与外部联系,控制矿灯、饮水及食品的使用,利用压风管提供呼吸所需空气,如无支护材料,应节省体力,等待外部人员救助,不得盲目扒矸,防止冒顶扩大。

7、救灾完毕后,应立即清理好现场,调度室、安监科、技术科做好事故过程的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采煤工作面必须备有以下物资:

必须备有10根的π钢、20棵的单体支柱、相应的背帮背顶材料(包括木楔50块以上,50根的板梁、背板100块),刀锯、锛、镐、大锤各一把。

2、要求上述备用材料存放地点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00m。

3、每个采煤工作面必须备有担架一付,并进行正常维护。

4、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

表 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政忠煤矿管理人员名单

电话号码 序号 职务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备注 1 矿 长 伊继国 8013 2 总工程师 谭军 3 生产矿长 李波 8012 4 基建矿长 王江 5 安全矿长 王廷波 8010 6 机电矿长 翟金成 8008 7 通风区长 张洪武 8 后 勤 杨金 9 综合部 赵胜新 10 供应组 罗灿鹏 11 车队 王兴平 12 调度室 贺顺 13 安监科 王稀 14 机电队 毛付 15 技术科 邹进美 17 救护队 王江 18 医疗站 陈莉 第四章 水害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本矿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复杂类型。在矿井煤层露头线附近以往小煤窑分布较多,由于矿区内存在过去采煤时形成的采空区或老硐,主要水害危险有老空水、大气降水危险等。发生地点主要为采掘工作面及各种巷道,主排水系统及二级排水系统等。发生大的水灾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淹井水害可能造成突水淹井,巷道和设备破坏,井下人员群死群伤和巨大经济损失。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总原则

坚持 “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坚持灾害性天气影响到安全生产立即停产撤人的原则。

(2) 一般原则

1)井下发生水害事故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按照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进行处置。

2)突水事故初期,应在现场区队长(班组长)和有经验的人员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迅速进行抢救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应根据水害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现有条件合理选取。

3)如果突水点周围围岩坚硬、涌水量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口。

4)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凶猛、顶帮松散的情况下,决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

(3)不同水灾事故的处原则:

1)可能发生较小透水事故:

①调度室要通知主管矿长或总工程师,由主管矿长或总工程师负责处置。

②技术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出水水源,提出处置措施。

③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④加强排水和疏通排水通道。

2)发生突水淹井事故:

①立即启动预案下令撤出井下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通知矿长并向上级汇报,救援指挥部立即投入工作,召请矿井救护队和医疗救治单位,侦查灾情,进行抢险救灾直到救援结束。

②按照预案制定的撤人顺序撤离人员,最低水平的人员首先撤离,同一水平提升机信号工要最后撤离。

③保证正常通风和正常供电,确保各泵站的供电,各水平泵站在未接到调度通知前不得停止工作,水泵司机不得擅自撤离。

④确保提升设备的正常工作,确保人员撤离。

⑤分析和判断水源,及可能的突水量

⑥制定排水、堵水、疏水的处置措施

应急组织体系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成立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伊继国

副总指挥:谭军

成 员:邹进美 王廷波 李波 翟金成 王江 许品报 王稀 陈莉 罗灿鹏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小组、技术处理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其网络机构图如下:

图-1 水害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图

总指挥 根据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向上级单位救援 副总指挥 抢险救灾4.3.1指挥机构及职责

技术处理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总指挥的命令。

3、抢险救援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技术处理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医疗救护小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预防与预警

4.4.1预防措施

4.4.1.1井上防治

1、对矿区范围内的地表水体设立观测站,进行观测,建立地表水体观测台帐。

2、“雨季三防”工作要对防水患、防淹井的措施、设施、材料、输电线路等进行专门落实并保证到位,调度室在雨季到来之前,要组织好“雨季三防演习”,同时,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防治水部门要编制“雨季矿井防治水措施”,矿成立“雨季三防”办公室,地点设在矿调度室。为保证“雨季三防”工作正常开展,矿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矿抗洪抢险工作。

3、加强与气象台的联系,密切注意天气情况。

4.4.1.2井下水防治

1、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合理留设防水煤柱、井田边界煤柱和采空区保护煤柱等防水煤柱。

2、进一步完善水仓,并保证达到《规程》要求。加强泵房的排水管理,机电科在雨季到来前应当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矿在雨季到来前必须组织力量对水仓、沉淀池、排水沟要按规定进行清挖。

3、受水患威胁的地点掘进巷道或开采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巷道掘进之前,必需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防治水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防治水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掘进和回采过程中,发现出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调度室汇报进行处理。

4、水文地质人员加强水文观测,同时搞好矿井的水情预报工作和水文地质预报工作。

4.4.1.3发现水害征兆

(1)煤层发潮、发暗。由于水的渗入,使得煤层变得潮湿、暗淡。如果挖去表面一层,里面仍如此,说明附近有积水。

(2)巷道壁或煤壁“挂汗”。具有一定压力的水透过煤岩体的细微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煤岩壁上凝结成水珠的现象,称为“挂汗”。透水预兆中的“挂汗”与其他原因造成的“挂汗”有所不同。透水预兆中顶板“挂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压欲滴”之势;而煤炭自然发火预兆中的“挂汗”为水蒸气凝结于煤岩壁上所致,多为平形水珠;另外,井下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的煤岩体时,也可能凝结成水珠。区别“挂汗”现象是否为透水预兆的方法是剥 离一层煤壁面,仔细观察所暴露的煤壁面上是否潮湿,若潮湿则是透水预兆。

(3)工作面温度降低,煤壁发凉。采掘工作面接近有水区域时,温度会骤然下降、空气变冷,人进入后有凉爽、阴冷的感觉。但应注意,受地热影响大的矿井,地下水的温度较高,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温度较高的积水区时,煤岩壁的温度和空气的温度反而升高。

(4)煤壁“挂红”。这是因为当积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时,煤岩壁上所挂之“汗”呈暗红色,故称为“挂红”。一般这是接近老窑水的征兆。

(5)发出水叫声。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在向煤壁裂隙挤压时,与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声响,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他水源已经很近,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6)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岩壁渗出的积水就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

(7)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这是因为积水区常常有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逸散出来的缘故。

(8)顶板来压,淋水加大,如落雨状;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并出现渗水。

(9)出现压力水流(或称水线)。这表明离水源已经较近,应密切注意水流情况。若出水浑浊,说明水源很近;若出水清净,则水源尚远。

(10)打钻时发觉钻孔底松软或钻孔有水流出,说明接近透水区。

上述征兆,并不是每次突水前都会全部出现,有时可能发现一个或几个,极个别情况甚至不出现。因此,必须密切注意,认真分析。

4.4.2预警行动

1、矿调度室接到突水水情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监科长及有关部门,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2、24h降雨量达到50mm,且无停止迹象时或其他影响到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时。

由防汛值班室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监科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组织人员立即按计划进行撤人。

信息报告程序

1、发生水害事故后,受灾人员立即撤退并积极组织自救。

2、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汇报方式采用电话汇报,若事故地点没有电话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受灾地点、灾害性质、受灾人数、影响程度、现场施救情况等内容,汇报情况必须要真实。

3、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和有关人员。区队主要领导、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和有关人员必须24h开手机,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4、矿调度室负责将事故情况如实汇报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负责接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再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应急处置

(1)撤出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

(2)了解突水情况、影响范围,分析灾变及周围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收集出水前后水量变化、各钻孔水位变化资料,必要时做水质化验,判断直接水源及补给水源,推测、判断水量变化趋势;

(3)查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判定遇险人数、位置,采用呼叫、敲击管路、轨道、支架等方法与遇险人员联系,安排专人倾听、观察来自灾区内的信息,确定遇险人员所在位置、人数及生存条件;

(4)根据情况选用排、疏、堵、截及开掘小巷等措施,营救遇险人员;

(5)采用压风管、水管、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给遇险人员创造生存条件;

(6)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聚集;

(7)侦察、抢险时,要管理好水路,防止溃垮巷道;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出水;

(8)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防止环境和生存条件突然改变造成意外。

2、事故的处理

(1)一般水情的处理

在现场紧急处理、抢险中,根据水情发展和突水现场条件,可以采取构筑临时水闸墙控制水情、紧急投人抢排水等措施。

在矿井突水时的紧急抢险中,抢排水是控制水势漫延,防止灾情恶化的另一有效措施。抢排水主要应突出一个“快”字,千方百计抢时间,争速度,减少淹矿的程度和损失。总的指导思想是: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排水设施,充分利用各种排水场地,形成综合强排水能力,联合排水以减缓或控制矿井淹没水位上涨。当联合排水能力超过突水水量时,同时可以进行追水,减少矿井损失,恢复被淹井巷。

(2)地面水害处理

地面水害主要是雨季洪水导致水位上涨。洪水溃入井下对矿井造成威胁,因此每年雨季前必须按照雨季“三防”计划要求在井口附近备足防洪抢险物资,疏通好工业广场内的泄洪通道,清挖井下主泵房水仓。一旦降雨强度过大或发生洪水,工业广场内积水不能

及时排出,危及井口及机房等重地等场所时,由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决定并现场指挥,用沙袋围筑井口,防止雨水进入井下。

2、避水灾路线:

矿井一旦发生水灾后,应迅速有组织、有指挥、有顺序的避灾撤人,以免人员伤亡,避灾路线必须清楚地向每个员工交待,同时,在井下标设醒目的避灾路线牌,保证遇水灾随时能迅速地沿即定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选择避水害路线的原则是:避开来水地点,由低向高处,沿往通向井口的路线撤离,矿井避水灾路线如下:

a. 12171回采工作面

12171回采工作面→12171工作面回风顺槽→12171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121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172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1217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172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必须备有钻探设备,包括钻机、钻杆、各种型号钻头等。

2、必须备有泥浆泵及配套设备。

3、井下各水平备有20袋黄土,以备出水巷道构筑水闸墙,要随用随补。

4、矿要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设立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井上、井下要储备合乎要求的消防材料,局扇、仪器仪表、抢险工具、水泵、风筒、水管、灭火

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

5、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可靠。

表 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政忠煤矿管理人员名单

电话号码 序号 职务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备注 1 矿 长 伊继国 8013 2 总工程师 谭军 3 生产矿长 李波 8012 4 基建矿长 王江 5 安全矿长 王廷波 8010 6 机电矿长 翟金成 8008 7 通风区长 张洪武 8 后 勤 杨金 9 综合部 赵胜新 10 供应组 罗灿鹏 11 车队 王兴平 12 调度室 贺顺 13 安监科 王稀 14 机电队 毛付 15 技术科 邹进美 17 救护队 王江 18 医疗站 陈莉 第五章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的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运输事故主要类型有:矿井提升事故、掘进拉放车事故等。

煤矿提升运输事故一般发生在提升及运输过程中,无季节影响。提升运输系统中危险和危害因素较多,可能造成断绳、过卷、物体坠落、物体打击、火灾、机械伤害、断绳、飞车、倒车、矿车掉道、跑车、人员违章伤亡、矿车掉道、掉绳、过速飞车等危险,可能造成事故。

事故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煤矿提升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靠科技,

统一领导;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矿值班报告,并按矿应急预案程序向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科长等人员报告。在矿长、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制定救灾方案, 并编制处理措施,组织事故抢救

3、所在灾难事故单位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到单位所有相关人员,立即清点灾难事故地点人数,并到矿调度室集中待命。

4、当发生轨道绞车提升运输事故时,设置警戒标志。立即向区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置救助。

5、事故单位的跟班队长、班长发现事故或得到消息后,应及时赶到事故地点指挥或协助指挥应急处置。要采取措施对危险和危害因素进行控制,对受害人员进行有效的救助。

6、专业人员要果断的采取措施,将绞车的控制手柄打到零位,控制制动闸,及时切断电源。

7、事故现场的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积极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对于轻伤者应现场对其进行包扎止血,将其抬放到安全地带。而对于骨折人员不要轻易挪动人员,等待专业救助人员的到来。

8、井下调度室人员接到事故的汇报后,及时准备运输车辆,做好车辆的调度和人员接送工作。

9、事故处理完成恢复送电后必须经过空车试运行,经验收合格后确保安全并经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恢复正常工作。

5.3.1应急组织体系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成立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伊继国

副总指挥:谭军

成 员:邹进美 王廷波 李波 翟金成 王江 许品报 王稀 陈莉 罗灿鹏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小组、技术处理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其网络机构图如下:

图-1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图

总指挥 根据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向上级单位救援 副总指挥 抢险救灾5.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技术处理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

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总指挥的命令。

3、抢险救援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技术处理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医疗救护小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故的预防

预防提升运输事故措施

1、主要运输巷道、道轨的铺设,其质量必须符合《规程》第353条规定及《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中关于对轨道质量的相关要求。

2、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规程》,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30m。

②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

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③严禁放飞车。

④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⑤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3、在斜巷运输中,必须严格执行《规程》第370、371、372条规定,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必须使用声光报警装置。并设有明显的行人行车标志。

4、斜巷运输中的各种安全设施(一车四档)都应齐全、灵活、可靠。

5、运输用的各种绞车,要做到每班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6、绞车提升装置必须每天派专人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每天运转时由专职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每月机电科必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绞车司机之间,除有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7、主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保管,要定期检查和试验。悬挂安全系数和检查处理技术标准等必须符合《规程》第398、399、400、402、403、404、405、406、407、408条规定。提升钢丝绳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必须有记录。

8、绞车司机都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9、在运输过程中,严禁任何人蹬车、扒车、跳车、乘坐皮带。

10、重点加强小绞车钢丝绳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加强绞车钢丝绳和保险绳的巡回检查,每天必须由井下电工查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2、预防斜井跑车事故的措施有:

(1) 按规定设置可靠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实现一坡三挡,加强检查、维护、试验,健全责任制。

(2) 对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必须加强管理,设专人定期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矿车要设专人检查,至少每2 年进行一次2 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矿车的连接钩环、插销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

(4) 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装置;

(5) 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全功能,检查各矿车的连接情况、装载情况、牵引车数,如不符合要求不准发出开车信号。严禁先打开挡车装置后进行挂钩操作,严禁矿车在没有运行到安全停车位置就提前摘钩,严禁在松绳较多的情况下把矿车强行推过变坡点,严禁用不合格的物件代替有保险作用的插销;

(6) 绞车操作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

装置,操作时要准、稳、快,特别注意防止松绳冲击现象;

(7) 保证斜井轨道和道岔的质量合格;

(8) 保持斜井完好的顶、帮支护,并保持运行轨道干净、无杂物。

事故预警与信息报告

1、发生提升运输事故后,受灾人员应积极组织自救。

2、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施工区队,汇报方式采用电话汇报,若事故地点没有电话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汇报。

3、汇报内容应包括受灾地点、灾害性质、受灾人数、影响程度、现场施救情况等内容,汇报情况必须要真实 。

4、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和有关人员。

5、区队主要领导、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和有关人员必须24h开手机,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6、矿调度室负责将事故情况如实汇报给指挥中心。

应急处置

5.6.1提升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提升运输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

2、提升过程中如发生全矿井停电,司机必须与变电所值班员联系好,并及时送电。

3、提升机运行中发生机械或电气故障时,要立即停车汇报调度室及机电科,组织人员抢修。

4、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按《规程》第407条规定检查钢丝绳。

5.6.2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车辆脱轨复位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协调、监护整个复位过程。

(2)将脱轨车辆掩住,先抬一头上轨,后抬另一头复位。

(3)用钢轨、撬杠使车辆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手握钢轨、撬杠时,不能够握满把,防止压、挤手。

(4)无论何种情况,复位时,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严禁探入两车之间作业。

(5)抬道期间严禁与抬道工作无关的人员在附近逗留或作业。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抢险救灾队、仓库内必须各有处理提升运输各类事故的常用工具。

2、井下仓库内必须备有担架两付,并进行正常维护。

3、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

表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政忠煤矿管理人员名单

电话号码 序号 职务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备注 1 矿 长 伊继国 8013 2 总工程师 谭军 3 生产矿长 李波 8012 4 基建矿长 王江 5 安全矿长 王廷波 8010 6 机电矿长 翟金成 8008 7 通风区长 张洪武 8 后 勤 杨金 9 综合部 赵胜新 10 供应组 罗灿鹏 11 车队 王兴平 12 调度室 贺顺 13 安监科 王稀 14 机电队 毛付 15 技术科 邹进美 17 救护队 王江 18 医疗站 陈莉 第六章 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是瓦斯动力和煤岩层应力的释放而产生的一种以突然、急剧、伴有大量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为特征的动力现象,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煤与瓦斯突出是指煤矿地下采掘过程中。由于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在很短时间(数分钟)内,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甲烷、二氧化碳)由煤体或岩体向采掘工作空间突然喷出的异常动力现象。它表现出来的危害主要包括:

⑴ 煤与瓦斯突出使采掘工作面及巷道在突然间充满大量的高浓度瓦斯,造成人员窒息,可能诱发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继发性灾害事故。

⑵ 突出造成一定的动力效应,可以摧毁支架,破坏巷道、设施、设备。

⑶ 瞬间突出的瓦斯、碎煤(岩)流能破坏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或短时逆转。

⑷ 突出的煤炭使巷道堵塞,生产系统受到破坏,巷道通风阻力增大,甚至造成矿井停产。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总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协调组织、保障供给。在不同阶段按以下原则执行:

1 、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征兆时的应急原则:

(1)在采煤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隔离式自救器并佩用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外撤。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首先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2)掘进工作面发现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时,必须向外迅速撤至防突反向风门之外,之后把防突风门关好,然后继续外撤。如自救器发生故障或佩用自救器不能安全到达新鲜风流时,应在撤出途中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等待救援队援救。

2.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后的应急原则:

(1)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应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并迅速外撤。

(2)在撤退途中,如果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时间不够,可到矿井专门设置的井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装置处暂避,也可寻找有压缩空气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这时要把管子的螺丝接头卸开,形成正压通风,延长避难时间,并设法与外界保持联系。

(3)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开展自救互救工作,立即对实施灾区停电(掘进区不得停电,以保证局部风机正常运行)。

(4)保障主要通风机、提升设备、地面压风机正常工作。

(5)调度室要立即按报告程序向有关领导和上级单位汇报,救援指挥部立即投入工作,启动预案,指挥灾区人员撤离,召请矿井救护队,专业救护队侦查灾情,制定救援方案,开展抢险救灾直至救援结束。

(6)抢险救灾的基本原则: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火灾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

3)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如发生爆炸,要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4)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5)做好灾区侦察、抢救受灾人员。

6)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保护救护人员安全。

组织机构及职责

6.3.1 应急组织体系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成立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伊继国

副总指挥:谭军

成 员:邹进美 王廷波 李波 翟金成 王江 许品报 王稀 陈莉 罗灿鹏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小组、技术处理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其网络机构图如下:

图-1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图

总指挥 根据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向上级单位救援 副总指挥 抢险救灾6.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技术处理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

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总指挥的命令。

3、抢险救援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技术处理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医疗救护小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3.3预防与预警

6.3.3.1危险源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监测井下相关地点一氧化碳涌出情况,瓦斯,水位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防科、安监科。由调度室、通防科、安监科查明原因。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3、安监科及通防科落实专职安全员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以上隐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点及时组织进行处理。

6.3.3.2预防措施

1、 完善和改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⑴ 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煤与瓦斯容易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地点要增加传感器的数量,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不同的地点瓦斯浓度的告警值设置系统的告警值,告警时必须在井下传感器和地面主机同时发出声光信号。

⑵ 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不同的地点瓦斯浓度的断电值和断电范

围设置系统的断电值和断电范围。根据断电值触发对应超限区域的断电开关,根据断电范围选择对应的一个或几个断电开关。

⑶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安装馈电传感器,断电状况要反馈地面主机,确系规定范围已经停电。

⑷ 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井下不同的地点瓦斯复电浓度进行复电。复电时必须由瓦斯检查人员在场并经人工瓦斯检查,报告调度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人工复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得设置自动复电功能。

2、 隐患人工排查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36号)的规定,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

(2)加强瓦斯和二氧化碳的人工检查:

1)专职瓦斯检查员和佩戴有经标定的、检查合格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检仪器、仪表的其它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上述告警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按《规程》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上述人员要继续对超限区域进行检测。

2)上述人员发现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上述断电值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实施断电程序,并按《规程》要求停止超限区域的一次作业并撤离人员。上述人员要继续对超限区域进行检测。

3)调度室负责人要根据井下人员的汇报,按照《规程》要求立即核对情况,查明

原因,采取措施使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恢复的《规程》要求的正常状态。如出现严重超限,或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快速增大,要立即汇报矿技术负责人,采取进一步的预防处置措施。

(3)指派专门人员在突出易发区域进行与观察,发现突出预兆立即报告同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4)建立采掘工作面钻眼工、爆破工、井下钻探工、瓦斯检查员等关键岗位的应急职责,发现异常要第一时间汇报,同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预防的主要措施有:

(1) 区域性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例如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等。

(2) 局部性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例如采取超前钻孔、排放孔等措施。

(3) 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治措施。

预警行动

6.4.1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

1、井下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巷道空气粉尘持续性升高等。

6.4.2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立即将情况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1、重大险情或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队、医院,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调度室主任、各职能科室、矿抢险救灾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3、1h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普安县安全监管局、盘江分局等有关部门。

应急处置

6.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事故的可控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相应的分级),具体如下: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后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后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后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 9人以下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后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6.6.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向新闻媒体公布。

6.6.3处置程序

1、处置基本要点

(1)快速撤离现场和邻近区域人员,进行自救互救。

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a. 12171回采工作面

12171回采工作面→12171工作面运输顺槽→主斜井→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121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172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1217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172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2)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以防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及设施被破坏,应设置风障、临时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因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在恢复突出区通风时,要设法经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回风流应尽量避开已封闭的火区,必须经过时,要严格检查火区封闭情况。同时,排风井口5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站岗监视。

(3)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应切断井下电源。如果停电无被水淹的危险,应远距离切断灾区电源;有淹井危险时,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保留中央水泵电源。

(4)若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等措施积极灭火。若引起回风井口瓦斯燃烧,应采取总进风道隔氧措施将火扑灭。

(5)救援中当发现突出点有异常情况,可能发生二次突出时,要立即撤出救援人员。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处置决策要点

获悉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援命令。

(1)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事故灾情信息:

1)突出地点、种类、突出的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的量多少及事故波及范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灾区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

4)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损坏情况等);

5)巷道破坏情况;

6)是否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

7)是否发生火灾及火灾范围;

8)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损坏,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发生变化等)。

(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判断通风系统和巷道破坏情况:

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风机房水柱计读数值变化情况,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H2O柱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时,说明灾区巷道冒顶垮落,通风系统被阻。H2O柱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小时,说明通风设施遭到破坏,灾区风流短路,可能是爆炸后引起火灾,高温烟气上行为主,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通风机风压降低。

2)是否发生瓦斯爆炸和连续爆炸

突出的瓦斯遇火源可能发生爆炸,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阻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如存在高温热源,则有可能产生再次爆炸。可根据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水柱值、机房防暴门受冲击情况判断是否会产生瓦斯爆炸和连续爆炸。

3)能否诱发火灾

根据主要通风机出口的烟雾颜色、气味等综合信息及气体分析化验结果做出判断。

4)煤尘是否参与爆炸

通过CO、CO2浓度监测状况来分析判断煤尘是否参与爆炸。

5)可能影响的范围

(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救援命令

1)撤出灾区和井下所有人员。

2)切断灾区电源(局部通风机电源视情况而定)。

3)启动抢险救援指挥部,立即约请矿井救援队。

4)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

5)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查和人员搜救。

6)依据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现场救援方案。

7)根据现场情况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

8)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9)按照救援方案布置救援队抢救,恢复通风系统,消除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发生。

10)控制救援势态,防止继发和诱发事故的发生,全力保护救护队员。

11)准备救援物资,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做好抢救伤员准备工作。

后期处置

1、安监科、通防科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办公室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通防科负责井下的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

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火灾发生后,通防科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

2、供应科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3、抢险救灾队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4、办公室、供应科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5、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保障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具体见表8-2。

表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政忠煤矿管理人员名单

电话号码 序号 职务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备注 1 矿 长 伊继国 8013 2 总工程师 谭军 3 生产矿长 李波 8012 4 基建矿长 王江 5 安全矿长 王廷波 8010 6 机电矿长 翟金成 8008 7 通风区长 张洪武 8 后 勤 杨金 9 综合部 赵胜新 10 供应组 罗灿鹏 11 车队 王兴平 12 调度室 贺顺 13 安监科 王稀 14 机电队 毛付 15 技术科 邹进美 17 救护队 王江 18 医疗站 陈莉 第三部分 现场处置方案

第一章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特征

a) 矿井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煤层自燃,外因火灾主要是设备着火。

b) 内因火灾多发生在采空区或通风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灾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或地面煤场中。

c) 火灾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火灾还可能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发瓦斯煤尘爆炸,造成很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d) 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应急组织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立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

(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

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a. 12171回采工作面

12171回采工作面→12171工作面运输顺槽→12171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121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172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1217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172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2)撤离期间注意事项:

①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②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

③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如上相反方向执行。

④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

(3)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①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造成风流逆转。

③不致危及人员安全。

④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⑥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

c)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d) 报警电话:

调度室:8015

第二章 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特征

a)瓦斯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爆炸。

b) 事故多发生采空区、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中。

c) 瓦斯爆炸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爆炸,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d) 瓦斯爆炸发生前的的征兆为:

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要吸入大量氧气所致,这就是与其爆炸前的预兆。

应急组织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

(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

(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

(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6)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

(7)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

(8)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号。

(9)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及瓦斯爆炸时的避灾路线:

a. 12171回采工作面

12171回采工作面→12171工作面运输顺槽→12171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121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172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1217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172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c)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d) 报警电话:

调度室:8015

第三章 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特征

a).顶板事故主要有工作面片帮、漏顶、冒顶。

b) 事故多发生采煤工作面、采掘巷道、维修巷道中。

c) 顶板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超限,会造成人员伤亡。

d).顶板的预兆: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顶板下沉量增加。煤帮预兆:煤质变得松软,片帮煤增多;电钻打眼时感到钻进省力。支架预兆:木支柱大量被压劈、压裂或折断,工作面可以连续听见木支柱断裂声。绞接顶梁工作面顶梁楔子会弹出。

应急组织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顶板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冒顶面积较大,又伤及人员

(1)现场人员立即在区队长或安监员或班组长的带领下,打好点柱或支设木棚,防止冒顶的扩大,并同时将冒顶情况立即报告调度室。

(2)现场如果受伤人员未被埋,要积极进行包扎或进行其它救护,如果有人员被埋在矸石下面,要立即组织扒矸救人, 在扒矸救人前必须对巷道进行支护,以防再次冒顶,使事故进一步扩大。

2、处理冒顶事故时:

(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截、堵的人数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抢救、处理条件。

(2)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或截堵区人员供给新鲜空气;下山掘进必须采取排水措施,进行排水处理。

(3)在处理中必须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员的通道,必要

时可以向遇难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4)在抢救处理中必须有专人检查与监视顶板情况,防止发生二次冒顶。

(5)在抢救中遇到大块岩石,不许用爆破法处理,应尽量避开。如果威胁遇难人员,则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救出遇难人员。

c)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d) 报警电话:

调度室:8015

第四章 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特征

a).水害事故主要有地表水溃入井下、老空突水、灾害性天气等。本矿的主要水害为老空突水及大气降水。

b) 事故多发生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中。

c) 水害事故有有季节性,一般发生在汛期,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

d) 井下水害事故的预兆:煤层发潮发暗;巷道壁挂汗、挂红;煤层变凉;工作面温度降低、有雾气;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有水声;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打钻时钻孔底松软或有水。

应急组织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水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水灾时,施工人员在有经验老工人或带班长的带领下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通知水泵司机把水泵全部启动起来,关闭防水闸门。

2、切断与抢险无关的电源,保证矿井排水供电。

3、人员撤退的原则是:从下水平到上水平,从低处到高处,从井下向地面走,沿避水路线撤退。

4、若水势很大,退路被阻时,寻找安全位置时,尽量选择离大巷或井筒较近的高处暂避,同时发出呼救信号。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出水原因,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营救。

5、避水路线:

a. 12171回采工作面

12171回采工作面→12171工作面回风顺槽→12171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121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172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1217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172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c)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d) 报警电话:

调度室 :8015

第五章 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特征

a)提升运输事故主要有提升事故、跑车事故等。

b)事故多发生提升运输环节中。

c)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

应急组织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车辆脱轨复位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协调、监护整个复位过程。

2)将脱轨车辆掩住,先抬一头上轨,后抬另一头复位。

3)用钢轨、撬杠使车辆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手握钢轨、撬杠时,不能够握满把,防止压、挤手。

4)无论何种情况,复位时,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严禁探入两车之间作业。

5)抬道期间严禁与抬道工作无关的人员在附近逗留或作业。

c)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d) 报警电话:

调度室: 8015

第六章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发送地点特征

(1)采煤、掘进工作面容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2)上下顺槽顺揭煤、石门揭煤时。

(3)地质构造变化的地区。

(4)外力冲击作用下,如爆破、打钻、破煤等也可能容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5)煤层厚度变化的地区。

事故发生征兆

1、有声征兆

1)煤层中有煤炮声,煤层变形发出劈裂声、鞭炮声、机枪声、闷雷声或远处的雷鸣声,声音由远到近,由大到小,间隔时间的长短也不一致。

2)支架折断声。发生突出前,因顶板压力突然增大,支架出现嘎嘎响,发出劈裂折断声。

3)煤层或岩层的破裂声。有时煤层内出现破裂,引起煤壁震动、开裂响声等。 2、无声征兆

1)煤层构造方面表现为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暗淡无光、变干燥、无光泽、易粉碎。2)煤层受挤压褶曲、倾角变大、变陡,煤层突然增厚或变薄,煤层破坏严重并常常伴随断层出现等。

3)矿压显现方面表现为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断裂,煤壁外鼓、片帮、掉碴,顶底板出现凸起,炮眼变形,打钻时垮孔、顶钻、夹钻杆、钻机过负荷等。

⑷ 其他方面的征兆有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气味异常、闷人,气温异常,打钻喷瓦斯、喷煤粉等。

上述突出征兆并非每次突出时都会出现,很可能只出现其中的一种或几种。

应急组织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

6.4.1应急处理基本程序

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汇报后,要立即启动下列应急处置程序:下令立即撤出灾区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或避灾,停止井下供电,同时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上级单位汇报(独立煤矿要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召请矿井救援队和医疗救治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到位并立即开展工作,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人员救治,进行灾害的初步评估,根据灾情制定救援方案,

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4.2应急处置原则

1、 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征兆时的应急原则:

(1)在采煤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隔离式自救器并佩用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外撤。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首先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2)掘进工作面发现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时,必须向外迅速撤至防突反向风门之外,之后把防突风门关好,然后继续外撤。如自救器发生故障或佩用自救器不能安全到达新鲜风流时,应在撤出途中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等待救援队援救。

2、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后的应急原则:

(1)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并迅速外撤。

(2)在撤退途中,如果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时间不够,可到矿井专门设置的井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装置处暂避,也可寻找有压缩空气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这时要把管子的螺丝接头卸开,形成正压通风,延长避难时间,并设法与外界保持联系。充分利用“三条线”,提高生存能力。

(3)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6.4.3事故的现场处置

1、应急处理的原则和措施

(1)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要立即组织人员正确配带好自救器;引领人员迅速沿进

风侧外撤至新鲜风流中。

(2)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地点和现场灾难情况,同时向所在单位值班员报告。

(3)安全撤离时要正确配带好自救器。撤离时要快速、镇静、有序、低行。

(4)如巷道中的避灾路线指示牌破坏或遗失迷失行进的方向时,撤退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6)在撤退途中,如果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时间不够,可到矿井专门设置的井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装置处暂避。

(7)如附近没有避难硐室,要寻找有压缩空气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要设法将压风管子的螺丝接头卸开,充分利用压风空气,延长避难时间。要在避难处外设置标示,要有规律地不间断敲击金属物、顶帮岩石,发出呼救联络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指示避难人员所在的位置。

(8)在撤退途中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或有空气震动冲击波时,应立即背向声音和气浪传来的方向,脸向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放低。有水沟的地方要躲在水沟边上或坚固的掩体后面,用衣服或其他不易燃物件将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尽量遮盖,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肤。

(9)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复苏方法为:立即将伤员移至新鲜风流中,使之尽快与有毒有害气体隔离,将口中妨碍呼

吸的东西去除并将衣领、腰带和上衣解开,脱掉胶靴使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不致受阻,对窒息者进行人工呼吸。对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

(10)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矿值班报告,并按矿应急预案程序向矿长、总工程师、安监科负责人等人员报告。

(11)矿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还要通知有关单位的人员查清事故灾难地点人员人数。通知相关单位的人员集中待命。

2、 自救互救;

3、 现场救援具体措施

(1)迅速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2)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应切断井下电源。如果停电无被水淹的危险,应远距离切断灾区电源;有淹井危险时,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保留中央水泵电源,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3)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以防风流紊乱扩大灾情。以最快和最大的风量送入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巷道,并注意回风区域不得有人员和带电的机电设备,防止引爆瓦斯或人员窒息。积极迅速地抢救遇难人员,对被窒息的遇难人员以最快速度给予机械苏醒和人工呼吸。

(4)如果通风系统及设施被破坏,应设置风障、临时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因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在恢复突出区通风时,要设法经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回风流应尽量避开已封闭的火区,必须经过时,要严格检查火区封闭情况。同时,排风井口50米

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站岗监视。

(5)派出救援队携带灭火器材,到井下侦察情况,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系统。

(6)清点井下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7)若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等措施积极灭火。若引起回风井口瓦斯燃烧,应采取总进风道隔氧措施将火扑灭。

(8)救援中当发现突出点有异常情况,可能发生二次突出时,要立即撤出救援人员。

(9)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开关,严密监视原有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现新火源,防止瓦斯爆炸。

(10)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50米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界,熄灭警界内的一切火源,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警界区。

(11)清除突出洞穴的穿梭出煤时,必须加固好突出洞穴前后巷道及巷道邦顶,防止二次突出。

(12)当井巷有堵塞时,必须首先采用局扇进行通风,在通往回风侧的路口外,设置岗哨,严禁人员进入,待正常通风、瓦斯不超过规定后,方可撤除岗哨。

(13)若突出后造成火灾或爆炸,则按处理火灾或爆炸事故进行救援。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的避灾路线:

a. 12171回采工作面

12171回采工作面→12171工作面运输顺槽→12171运输石门→主斜井→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121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172运输石门→副斜井→地面;

1217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172回风石门→副斜井→地面。

注意事项

(1)灾区人员在佩带隔离式自救器逃离现场时,要正确使用好自救器。同时要注意均匀的行走节奏,严禁小跑或大步前进,防止吸气过量,造成人员窒息。要均匀呼吸,不能用力吸气,防止出现意外窒息事故。

(2)在抢险救援器材选择使用上,要根据事故性质和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佩带的救援器材。在使用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器材。

(3)要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进行救援工作,制定救援对策和救援措施。严禁违反《煤矿救援规程》进行违章操作。救援措施的执行更要严加把关,要严格按照《矿井救援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4)现场自救和互救应注意:

①首先对自己进行有效的自救。

②在互救前应了解现场顶板、气体、支护、电器设备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互救工作。

③在互救时应按“三先三后”的原则进行互救处理。

④根据现场情况,在选择避灾地点时要充分考虑靠近压风管、水管和通信线路的地方,利用“三条线”,提升生存能力。

(5)应急救援工作注意事项:

① 救援队要提出书面侦查报告和救援报告。

②用书面形式记录救援的程序、执行的救援命令、各类检查表、专家书面报告等。

③救援人员的装备必须符合《矿井救援规程》要求。

④在救援过程中要注意次生灾害诱发的其他事故的发生,十分注意救援过程的事态控制,保护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报警电话:

调度室:8015

普安县楼下政忠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通信联系方式

政忠煤矿管理人员名单

电话号码 序号 职务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备注 1 矿 长 伊继国 8013 2 总工程师 谭军 3 生产矿长 李波 8012 4 基建矿长 王江 5 安全矿长 王廷波 8010 6 机电矿长 翟金成 8008 7 通风区长 张洪武 8 后 勤 杨金 9 综合部 赵胜新 10 供应组 罗灿鹏 11 车队 王兴平 12 调度室 贺顺 13 安监科 王稀 14 机电队 毛付 15 技术科 邹进美 17 救护队 王江 18

医疗站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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