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交接,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提醒下一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
4.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真实情况,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5.积极参加单位、车间、班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6.维护保养好使用的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7.对各级提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
8.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9.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有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合理意见;
10.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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