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本诊所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定本方案。
二、本诊所设专人管理本单位在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放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等待统一处理。
三、医疗产生的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汇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四、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物,应当消毒后做毁型处理。
五、能够焚烧的医疗废物,应当及时焚烧。 六、不能焚烧的医疗废物,消毒后挖坑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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