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管敷设
1.1 线管(KBG、JDG、PVC)暗敷
1.1.1 墙面水平开槽长度不大于 800mm。管线开槽宽度:d*n+10(n+1)mm≤开槽宽度≤ d*n+60mm管线开槽深度:d+15mm≤开槽深度≤d+40mm。
1.1.2 槽内线管采用专用管卡固定,固定点间距为 500~1000mm,在线管终端部位及弯 曲部位 300mm 内设置固定点。
1.1.3 线管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时须采用软管连接,两侧应设置过线盒,并做好 封堵。
1.1.4 暗敷在墙地面的线管,应在补槽前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作。 1.1.5 PVC 管暗敷要求
a) 管道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气泡、无裂口和明显的痕迹和凹陷;
b)锯管工具宜选用细齿锯、割刀和割管机等机具。断口应平整并垂直于轴线,断面 处不得有任何变形;插口处可用中号板锉成 15°到 30°坡口。坡口厚度宜为管 壁厚度 的 1/3~1/2。坡口长度一般不小于 3mm。点位核对。 1.1.6 KBG 管暗敷要求
a)配管应排列整齐,标识有序;进入箱、盒管口平齐,护口到位。KBG 管进入盒 (箱) 时,应一孔一管,并采用螺纹接头连接,同时应锁紧;
b)暗配管路宜沿最近路线敷设,并尽量减少弯曲。敷设在砖墙、砌体墙内的管路, 剔槽宽度不应大于管外径 5mm,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 1000mm;
c)强、弱电线缆在导管和线槽内不应有接头,且网线从配线箱至终端全程不应有接 头。
1.2 线管(KBG、JDG、PVC)明配
1.2.1 线管应独立设置支架(吊杆),不得借助吊顶吊筋、龙骨等构件。
1.2.2 当线管采用金属吊架杆固定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 8mm,应考虑防晃措施。线管 终端部位及弯曲部位 300mm 内应设置固定点,中间段固定点间距应符合表 1.2.2 的规定。 线管支架、吊杆应安装牢固,无明显扭曲。
表 1.2.2 管卡间的最大间距
敷设方式 线管种类 15~20 线管直径(mm) 25~32 40~50 65 以上 管卡间最大间距(m) 支架或沿 墙明敷
刚性镀锌线管 刚性塑料线管 1.0 1.0 1.5 1.5 2.0 2.0 — 2.0 1.2.3 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处理,位于室外及潮湿场所的应按设计要求做处理。
1.2.4 吊顶内线管敷设完成后,相应的穿梁、墙、楼板等孔洞应采取有效封堵措施,具备 隔音、防鼠功能。
2 线管(KBG、JDG、PVC)在砌体上剔槽暗敷设示意图
项目名称 电气工程 适用范围 加气混凝土砖、多孔砖墙 名称 备注 线管(KBG、JDG、PVC)在砌体上 剔槽暗敷设示意图 重点说明: 开线槽应采用开槽机开槽,严禁直接打凿墙体。 线槽宽度不应小于管外径加 20mm,多根管并排敷设时管间距不应小于 10mm, 开槽深度不应小于管外径加 15mm(同槽排管不得多于 4 根),墙面水平开槽长度不 得大于 800mm。 槽内敷设线管采用专用管卡固定,固定点间距为 500~1000mm,在线管终端部位 及弯曲部位 300mm 内设置固定点。 补槽前先用水湿润管槽,再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实管槽,抹平。
3 敷设工艺
3.1 薄壁镀锌钢管(KBG、JDG)敷设工艺要求
3.1.1 金属线管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镀锌钢线管、可弯曲金属线管和
金属柔性线管不得熔焊连接; b)镀锌钢线管、可弯曲金属线管和金属柔性线管连接处的两端宜采用专用接地卡固
定保护联接导体; c)机型连接的金属线管,管与管、管与盒(箱)体的连接配件应选用配套部件; d)金属线管与金属梯架、托盘连接时,镀锌材质的连接端宜用专用接地卡固定保护 联结导体;
e)专用接地卡固定的保护联结导体应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 4mm²。
3.1.2 配管应排列整齐,线管集中部位避免相互交叉。线管进入箱、盒口平齐,护口到位, 一管一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同时锁紧。
3.1.3 暗配管应横平竖直,明配管可沿最近路线敷设,并尽量减少弯曲,弯曲半径不小于 管径的 6D,弯扁度小于 0.1D 以下。电缆线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容许弯曲半 径。
3.1.4 薄壁镀锌钢管Φ25 及以下的线管宜采用手动煨弯器加工,Φ32~40 的管道采用成 品弯管。
3.1.5 KBG 管应采用专用工具进行连接,不应敲打形成压点。管路为水平敷设时,扣压 点宜在管路上、下方分别扣压;管路为垂直敷设时,扣压点宜在管路左、右侧分别扣压。 当管径为Φ25 及以下时,每端扣压点不应少于 2 处;当管径为Φ32 及以上时,每端扣 压点不应少于 3 处,且扣压点宜对称,间距宜均匀。扣压点深度不应小于 1mm,且扣压 牢固,表面光滑,管内畅通。管道扣压形成的凹、凸点不应有毛刺。强、弱电线缆在导 管和线槽内不应有接头,且网线从配线箱至终端全程不应有接头。
3.1.6 可弯曲金属线管及柔性线管敷设
a)刚性线管经柔性线管转接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线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 中不宜大于 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宜大于 1.2m;
b)可弯曲金属线管或柔性线管与刚性线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 头;
c)明配的金属、非金属柔性线管固定点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 1m,管卡与设备、
器具、弯头中点、管端等边缘的距离应小于 0.3m;
d)可弯曲金属线管和金属柔性线管不应做保护导体的连续导体使用。
3.2 PVC 电管敷设工艺要求
3.2.1 阻燃电工 PVC 管,应具有检验报告单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3.2.2 必须使用弯管弹簧或手扳弯管器煨弯弯管。煨弯应按要求进行操作,其弯曲半径应 不小于管径的 6D。
3.2.3 管路垂直或水平敷设时,每隔 1000mm 距离应有一个固定点,在线管终端及弯曲 部位的 300mm 内设置固定点。管路连接紧密,管口光滑,使用胶粘剂连接紧密、牢固。 3.3 金属线槽安装(CT)主要工艺要求
3.3.1 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相关 规范要求。接地处螺栓直径不应小于 6mm,并且需要平垫和弹垫,用螺母压接牢固。 3.3.2 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转弯、分支、爬高处应采用成品(严禁现场制作)专用连接 配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梯架、托盘和槽盒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3.3 安装前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桥架走向及标高等进行综合排布,严禁用电气焊切割钢结 构或轻钢龙骨任何部位。
3.3.4 支架与吊架的规格不应小于扁钢 30mm×3mm,角钢 25mm×25mm×3mm,角 钢支架应采用 45°倒角。
3.3.5 支架需单独设置,不得借助转换层钢架、吊顶龙骨吊筋等。支架承力建筑钢结构构 件上不得熔焊支架,且不得热加工开孔。
3.3.6 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宜为 1.5~2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应大于 2m。
3.3.7 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 8mm,应设置防晃支架。在进出箱、柜, 端部、转弯、爬高和变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 500mm 以内设置固定支架。
3.3.8 吊架(吊杆)安装应牢固、无明显扭曲。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应饱满。膨胀 螺栓固定时,螺栓应选用适配、防松零件齐全、连接紧固。
3.3.9 金属支架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位于室外潮湿场所应按设计要求做处理。 3.3.10 穿越楼板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应有防火封堵措施。穿越隔 墙处应采取有效封堵措施,具备隔音、防鼠功能。
3.3.11 梯架、托盘和槽盒与支架间及与连接板的固定螺栓应紧固无遗漏,螺母应位于梯
架、托盘和槽盒外侧。
4 线管穿线
4.1 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线管内。
4.2 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绝缘导线不得穿于 同一线管内。
4.3 绝缘导线接头应设置在专用接线盒(箱)或器具内,不得设置在线管内,盒(箱) 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
4.4 除塑料护套线外,绝缘导线应采用线管或槽盒保护,不可外露明敷。
4.5 绝缘导线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绝缘导线穿入线管的管口在穿线前装设 户口。
4.6 与槽盒连接的接线盒(箱)应选用明装盒(箱);配线工程完成后,盒(箱)盖板 应齐全、完好。
4.7 绝缘导线应及时做好标识工作,标识要求清晰明确,便于查线检修等(暗配管路可 采用红色墨线弹出标识,并做好管线的隐蔽记录)。 4.8 槽盒内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绝缘导线在槽盒内应留有一定余量,并应按回路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 1.5m;当垂直或大于 45°倾斜敷设时,应将绝缘导线分段固定在槽盒内的专用 部件上,每段至少应有一个固定点;当直线段长度大于 3.2m 时,其固定点间距 不应大于 1600mm;槽盒内导线排列应整齐、有序; b)敷线完成后,槽盒盖板应复位,盖板应齐全、平整、牢固。 4.9 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截面积在 10mm²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b)截面积小于 2.5mm²的多芯铜芯线应接续端子或拧紧搪锡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 子连接;
c)截面积大于 2.5mm²的多芯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连接端子后与 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芯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应拧紧搪锡; d)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 2 根导线或 2 个接线端子。
4.10 绝缘导线、电缆的线芯连接金具(连接管和端子),其规格应与线芯的规格适配, 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
5 质量要求
5.1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2 GB 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5.3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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