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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

2024-05-15 来源:钮旅网
土地利用是人们依据土地资源的特殊功能和一定的经济目的,对土地进行干预的活动。这种干预活动包括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四个方面。

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 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技术经济措施。

土地利用规划的性质: 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

按对象分: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土地利用规划

按范围分:区域性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单位土地利用规划

按任务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内容: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2、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3、土地供需预测

4、土地供需平衡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 5、土地利用分区与重点用地项目布局 6、居民点用地规划 7、交通运输用地规划 8、水利工程用地规划 9、农业用地规划

10、生态环境建设用地规划 11、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12、土地利用费效分析和规划实施 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 按规划期限分:

长期规划,期限达10年以上。 中期规划,期限5~10年。

短期规划,期限小于5年(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我国现阶段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长期规划,它是编制中、短期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对一定地域范围内全部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所做的总体的、战略的部署和安排。

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是对国民经济各项用地进行详细具体安排的一种微观的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实施的最终依据)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指为了解决某一特定的土地利用问题,如基本农田保护、农地整理、土地开发和复垦等而编制的一种区域性综合的或单项的土地利用规划类型。(有机组成部分) 地租地价与土地规划的关系

地价高,规划为高价用地,如商服用地和居住地等 地价低,规划为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农业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  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核心: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  作用:宏观调控和均衡各部门(行业)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点 1. 整体性

(规划区域内部)全部土地资源,全面考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2. 长期性

十年或者更长,与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计划规划相结合。并作为中短期土地利用计划的基础。 3. 战略性 4. 控制性

横向:区域内部各国民经济部门协调控制 纵向:上一级控制,控制下一级 土地利用影响因素分析

自然因素包括①地形条件(海拔、地势、地面坡度等)②热量条件③水分条件④土壤条件⑤植被条件⑥矿产、水力资源⑦自然灾害 社会经济因素包括 1 、人口因素 2、城市化因素 3、经济发展因素 4、粮食安全因素 5、生态安全因素

土地评价概念:在土地类型研究基础上,以不同的土地利用为目的,对土地质量、适用性和生产潜力等进行的等级高低的评估。 土地评价类型  土地潜力评价  土地适宜性评价  土地经济评价  (一)居民点用地选址

 1.组织生产和生活的要求

 (1)应把居民点布置在其服务范围内的适中位置,以保证居民点对外具有方便的联

系,缩短运输距离。

 (2)应避免行车密度较大的高级公路横穿乡镇,最好两者之间保持150m距离。  (3)居民点用地应具有水量充足、水质良好的水源。选址时应考虑未来的供水方式。  2.建筑要求

(二)工业用地选址

1.厂址应选择产品到达消费地的完全计划费用最小的地点

(1)对于多数农产品、矿产品的初步加工工业(如轧花厂、榨油厂、制糖厂、洗煤厂、选矿厂等)一般趋向接近原料地即所谓原料指向,因为这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原料的失重程度很大,单位产品的原料消耗量数倍甚至十几倍于成品数量。

(2)对原料失重程度小,甚至增重,成品不便运输或运输过程损耗大,不便利用管道等廉价

运输方式的工厂,如硫酸厂、玻璃厂、家具厂、食品厂、日用消费品厂、专门设备制造厂和一部分炼油厂等,一般多靠近消费地建厂,即所谓消费地指向。

(3)许多耗电大工业的厂,如铝、镁、钛冶炼厂、铁合金厂、电石厂、人造纤维厂等,应选择在动力基地特别是能提供廉价电能的大型水电站附近,即所谓能源指向。

(4)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工厂,如纺织厂等,资金有机构成低,工资开支占产品成本的绝大部分,厂址应选在劳动力充裕、待业人员多的地点,即所谓劳动力指向。

(5)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工厂,如精密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为了创造技术协作条件,一般多选在科学技术中心设置的城市近邻处,即所谓技术指向。

2.在布局和选址时,必须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充分利用地区分工的绝对利益和比较利益,使企业的生产费用和基本建设投资费用达到最小。 “绝对利益”原则是指,一地区以自行生产那些凡低于其他地区生产成本的所有产品而无须调入为有利。 “比较利益”原则是指一地区集中生产那些在该地区生产成本最低的产品来运出,以换取那些虽比其他地区生产成本为低但在该地区内并非成本最低的产品调人则更有利。 (三)公路选线

1.现有公路网的调查

具体调查内容应包括:①现有公路的位置和长度;②路面状况;③公路附属建筑物的种类和状况;④筑路需用建材(沙子、黏土、砾石等)的地点;⑤现有公路网存在的问题;⑥现有公路网经营情况(单价等)。经调查收集的资料应填人调查表,并绘制出公路网布局现状图。

2.确定主干道路的走向

必须了解掌握货运和非货运的数量与方向 3.公路选线的原则

(1)应贯彻工程经济与运营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尽量避开不利地形和工程地质不良的地段,做到路线短捷平直,保证行车安全,注意工程经济效果。

(2)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及其各种附属建筑物,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量结合过境的国家公路。少占或不占耕地,把筑路、造田、建村、治水有机地结合起来。

(3)道路与林带结合布置时,为了保证路面的干燥,应把道路设在林带南面、西面或东南面。 (4)主干道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大约7°),最小平曲线半径在平原微丘区不应小于50m,山岭、重山区不应小于15m。

(5)主干道路应远离人口密集的居民点和大型畜牧场,以保证居民区的安静、卫生条件和牧畜的兽医防疫条件。一般来讲,主干道路应距离居民点150m以上,距离畜牧场在lOOm以上。

(四)渠道配置 1.灌溉排水渠道在水源和容泄区水位既定的条件下,尽可能获得最大的自流灌溉和排水面积 即所谓“居高临下”。

①干渠沿等高线布置,采用较小的纵坡,支渠则垂直于等高线布置。这种形式常见于地形呈一面倾斜的地区。②干渠垂直于等高线布置,其纵坡视地面坡度而定,支渠自干渠两侧分出,形如马鬃,这种形式常见于地形呈脊装隆起浅丘岗地

2.渠道布置应保证工程费用少,渠道输水损失小 布置渠道时,应紧密结合地形,在设计流量已定的条件下,如选用较大的纵坡,则会加大流速,断面尺寸可减少,节省工程量和投资。

3.渠道选线应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把开沟挖渠与新造农田结合起来,扩大农田面积,保证较高的土地利用率,

4.上级渠道的布置应为下级渠道的合理规划和其他土地规划项目的合理规划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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