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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士继青年奖章评选表彰办法

2024-02-25 来源:钮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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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士继青年奖章”

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一、评选宗旨

“重庆理工大学士继青年奖章”是重庆理工大学校团委授予学校优秀青年学生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二、评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专、研究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广大学生政治进步的楷模;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是广大学生精神文明的榜样;

4.勤于学习,学习成绩居同年级、专同业前列,是广大学生治学成才的典范, 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并获得校、院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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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奖励。

三、评选类别

1.学习类

2.创新创业类

3.科技活动类

4.体育活动类

5.共青团工作类

6.文艺活动类

7.志愿服务类

8.社团工作类

四、评选机构

设立“重庆理工大学士继青年奖章”初评委员会,负责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初评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往届“士继青年奖章”获得者代表组成。

五、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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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推荐人选由学院团总支提名,各学院按照八个类别分别提名2人,提名人选必须为本院学生。

候选人需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士继青年奖章”候选人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同意后,连同事迹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校团委。

2.复核。校团委对推荐人选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提交初评委员会。

3.初评。校团委组织专场评审会,初评委员会成员根据候选人事迹,商议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

4.公示。通过校团委官方网站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确定人选。校团委召开评审会,从建议人选中确定8名获得者名单。

其中,学院提名时间在3月份,复核、初评、公示、确定人选在4月份。

六、表彰奖励

1.校团委根据评选结果授予8名同学“士继青年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授予16名同学“士继青年奖章”提名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学生在校期间不重复授予“士继青年奖章”。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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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在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青年学生,经相关学院团总支提名和校团委研究后,可直接授予“重庆理工大学士继青年奖章”。

2.“士继青年奖章”获得者如违反校规校纪或触犯法律,校团委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章和证书。

3. “士继青年奖章”的奖金由我校95级校友霍建民先生全资捐助,评选过程和结果全程接受教育发展基金会监督。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重庆理工大学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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