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东 大 学
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学科专业 指导教师 研究生姓名 学院(部)
年 月 日填 鲁东大学研究生院制
填 表 说 明
1.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工作中进行教学安排、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研究生导师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地了解研究生的知识背景、特长、爱好等,注意挖掘研究生的潜能,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制定出适合每位研究生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本计划由研究生导师填写。
2. 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学习计划”、“论文(课题研究)计划”和“实践计划”等。
3. 培养目标应体现专业特点。研究方向应与本届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一致,并说明本研究方向的特色和主要研究内容。培养方式提倡灵活多样,既要发挥导师的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学术群体(即导师组)的作用。
4. 课程学习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开课时间、考核方式、必读书目等。研究生全部课程应在第三学期末结束,课程名称必须依据本学科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05年修订版)中的课程教学计划规范填写。选修课应包括两门与研究生所在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课程,其他选修课可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也可跨学科、跨专业选课。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低于31学分。同等学历或跨专业考取的考生必须补修2-3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5. 论文(课题研究)计划应包括论文研究的大体方向、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论文审核到论文答辩)、进行方式及拟安排研究生参加的科研工作。论文计划只要求填写原则目标,待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并获得通过后再详细填写《论文工作计划》。
6. 研究生的实践为必修环节,包括教学实践、学术活动、社会实践,也可参加社会调查、承担校内外的科研、设计、调研、咨询、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活动。教学实践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工作量约折合20学时。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讲课、辅导、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给本科生作学术报告等,其中给本专科生上课时数不少于10学时。学术活动的时间安排由各导师自行规定,其形式是要求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学术会议等,并结合研究生自己的论文工作在本科生、研究生或教师范围内做学术报告(研究生在校期间听取学术报告或作学术报告报不少于10次,其中作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
7. 个人培养计划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在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其中一份由研究生院备案,其它三份(经研究生院审核盖章后)分别由院(部)、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本人留存。研究生须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的安排完成学业。
8. 本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改动,需经导师申请,院(部)主管领导审查签字,报研究生院批准。
I.研究生基本情况 姓 名 政治面貌 籍 贯 学科专业 毕业时间、学校、所学专业及最后学历、学位 入校前工作单位 学 号 出生年月 入学年月 民 族 研究生业务水平概述:(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验技能、外语水平、曾参加过的课题研究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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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1.培养目标 2.研究方向(包括研究方向的特色、主要研究内容) 3.培养方式 指导小组成员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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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从事专业、方向 所在单位 4. 课程学习计划 (1)课程设置 课程 类型 课程名称 总学时 36 36 216 非学位课程学分数 学分 2 2 3 开课学期 Ⅰ √ √ Ⅱ √ √ Ⅲ 授课方式 讲授 讲授 讲授 必修课程(学位课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 共自然辩证法(理科) 课 研究生英语 专 业 课 - 3 -
选修课程(非学位课程) 补修 课程 学位课程学分数 (2)必读文献目录及考核方式(读书报告、文献综述) 课程学习总学分 5.论文(课题研究)计划 - 4 -
6.实践计划 (1)教学实践计划(包括教学实践的形式、内容、对象、时间、学时数、考核方式及指导教师等) (2)学术活动实践计划 (3)其他实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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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科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研究生所在院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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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计划变更记录 (《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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