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专业
院系
交流项目
学号联系电话
我于 年 月至 年 月,前往 国 大学 申 请 理 由
交流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获得相应成绩。附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中文译名
总学时
成绩
任课教师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核,同意下列课程转换为我校相应研究生课程、类别及学分。 院 系 意 见
导师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研究 生院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1. 本表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经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认定,主管院长、系主任签字后,由教务员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来研究生院办理。
2. 课程类别指B、C、D类。在转换认定校外课程成绩时,一般不能替代我校研究生的公共学位课和学位基础课,只能替代部分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以补足并达到我校规定的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最低总学分要求为宜。
对方学校课程名称
拟转换课程类别
学分
成绩 起讫时间
院系意见
主管院长(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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