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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参考

2021-12-27 来源:钮旅网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参考

Author:建筑质检员 2012-2-11 17:09 Saturday 13 0 发表评论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工程竣工结算书;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类别核定书;

(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4)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图纸会审记录;

(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进度表;

(10)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11)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12)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13)竣工图。

2、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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