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安全生产工作应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主管领导是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负责领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五)负责上报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部署、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布置的工作。
三、车间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生产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针对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三)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新招用、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必须在上岗之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制定临时性生产任务的安全生产方案及措施,并严格执行;
(五)负责编制本车间安全生产技术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安全条件;
(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就是组织救护,注意保护现场,按规定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认真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使用情况。
四、班(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
(二)对本班(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新上岗人员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杜绝“三违”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四)组织本班(组)从业人员认真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提出有效防范措施。发生死亡、重伤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班(组)经济考核工作中。
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技术,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不违章作业,不酒后作业,不野蛮作业,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作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的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工作前后认真检查、清点自己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各种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得私自改变设备的功能、结构,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三)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特殊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器具;
(四)遵守劳动纪律,听从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对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发生事故和危险,应立即报告,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人员的工作;
(六)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和事,有义务予以制止和纠正或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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