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介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MDQ—ZB—02 公司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介管理办法 制作单位:总经办 制作日期:2020年4月10日 文件编号:MDQ—ZB—02 适用范围: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 核准: 审核: 拟制:总经办 生效日期 2020-9-1 页 次 1/5 版 次 A/0 文件名称 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介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MDQ—ZB—02 一、 发行状态:■网络 □书面 二、 文件编号:MDQ-ZB-01 三、 阅读等级:■A级:全体员工 □ B级:主任级(含)以上员工 □C级: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四、 建立修改记录 版次 A/0 2020/4/17 总经办 新制定 生效日期 撰稿人 修改说明 生效日期 2020-9-1 页 次 1/5 版 次 A/0 文件名称 1.工作目的 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介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MDQ—ZB—02 通过拓宽新闻媒介渠道,加强与外界新闻媒体联动,规范公司新闻信息发布有关流程,加强企业有关企业活动宣传、营销活动宣传,扩大社会认知与影响力,持续提升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2.分工及职责 2.1总经办/行政部 2.1.1新闻线索的策划、发掘、拟稿、核稿; 2.1.2内部宣传(OA、门户网站等平台宣传); 2.1.3非营销活动类新闻媒体渠道拓建、媒体对接、稿件推送,扩大企业的外部报道; 2.1.4网络、媒介公司舆情监控,对不良信息进行收集,协调处理。 2.2市场企划部 2.2.1新媒体及“双微一抖”的运营,公司门户网站/OA所分工栏目信息的更新; 2.2.2营销传播类媒体渠道拓建、媒体对接、稿件推送,扩大企业的外部报道; 2.2.3产品、品牌、营销有关的外部宣传提升; 3.2.4协同总经办/行政部,对部分新闻的外部媒体推送、报道。 2.3其他部门 参与新闻素材策划、挖掘、拟稿、提报,或新闻线索的提供;所分工负责的公司门户网站/OA关联栏目信息的更新。 3.新闻媒介分类 3.1内部:门户网站、公司微信、抖音、OA、米多奇人报等。 3.2外部:(1)报纸、刊物类;(2)网站/网页类;(3)视频类、图片/视频直播类;(4)行业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类;(5)电视/广播节目类;(6)其他新媒体类。 4.新闻等发布流程 4.1涉及第三方合作公司执行的公司例行性企业营销类、品牌类、产品类信息,由第三方合作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策划、拟稿,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可对外发布;涉及企业营销类、品牌类、产品类信息,由项目负责人策划、拟稿,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营销副总审核同意后,可外联发布;涉及品牌与重大营销活动信息的,需要另报总经理复核同意,可外联发布。 4.2企业新闻类,由新闻提供人拟稿后,提报总经办/行政部审核,经总经办/行政部主管领导核准后,报总经理复核同意,可外联发布。 生效日期 2020-9-1 页 次 1/5 版 次 A/0 文件名称 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介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MDQ—ZB—02 4.3其他特定类、重大类新闻信息发布,需经由主管领导审核、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可外联发布。 4.4自媒体如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有关管理要求: 4.4.1凡是上班期间,非相关宣传岗位的企业员工严禁进行自媒体信息发布,违反情形,依据制度处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除外)。相关宣传岗位的企业员工进行自媒体信息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自媒体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流程要求。 4.4.2凡涉及到公司现场管理、食品安全、操作工艺、设备、技术研发、财务、信息科技等涉及公司机密的商业信息,一律不得在自媒体发布。 4.4.3提倡员工合理反映诉求,通过公司内部信息渠道沟通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于个人情感宣泄类、投诉类、建议类、低俗媚俗等信息,严禁自行自媒体发布,凡发布对公司造成影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5.外部新闻媒介机构到访、受访管理要求 5.1因公司工作需要,如有外部新闻媒介机构到访公司,关联责任部门应提前汇报主管领导并报备公司总经办,需要报经总经理的另报告公司总经理,并按新闻媒介机构有关到访的事宜,由关联责任部门做好有关接待、沟通、处理工作。 5.2因公司工作需要,如需要接受外部新闻媒介机构访谈的,关联责任部门应提前汇报主管领导并报备公司总经办,需要报经总经理的另报告公司总经理,由关联责任部门做好有关访谈、沟通、处理工作。 5.3禁止未经公司允许,以个人角色接受外部新闻媒介机构到访公司或个人接受访谈。 6.工作管理要求 6.1规范管理,强化流程。企业外部宣传是展示企业外部形象的重要渠道,要求各系统、各部门应加强重视,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对于私自或未按照流程发布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影响/损失的,追究其相关责任,并追究有关人员管理责任。 6.2加强宣传,增加激励。宣传工作,是提升企业形象与影响力的重要渠道,也是助推企业相关工作开展的载体。 6.2.1要求各系统/园区,每季度提交公司级新闻线索/稿件不低于2篇,对确有宣传价值,并经行政部/总经办采用推送,在国家级媒体报道的奖励300元/篇,在省级/行业级媒体报道的奖励200元/篇,在外部其他媒体报道的奖励100元/篇;内部媒体采用的,依据相关规定奖励。涉及到生效日期 2020-9-1 页 次 1/5 版 次 A/0 文件名称 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介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MDQ—ZB—02 外委第三方机构合作的有关信息不计入此奖励办法。 6.2.2兼职宣传人员,应拟订年度/季度企业外部宣传工作计划,明确达到目标、稿件范围、推送数量、报道数量、激励办法,持续推进企业宣传工作提升。 6.3搭建平台,拓展渠道。加强外部媒体/媒介资源的外联与合作关系建立,各主导责任部门应逐步建立起国家级、行业级、政府/职能部门、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等媒介单位的合作关系,形成媒介资源体系,推动企业内、外部宣传工作系统化开展。 6.4加强舆情监控,维护企业形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所属员工自媒体、外部媒体对企业的积极、健康、正向信息报道关注;对于不良信息,应及时沟通消除/解决,并及时向总经办报备;总经办加强舆情监控工作,定期、不定期排查、汇总、协调处理各类不良信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7.相关文件 无。 8.相关附件 无。 9.实施要求 本办法自总经理审批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效日期 2020-9-1 页 次 1/5 版 次 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