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
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
、
学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的学生) 实行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 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 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免疫接种证或有效接 种证明。验证时根据免疫接种证上的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 表。
如学生的《免疫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免疫 接种单位根据其免疫接种信息补办《免疫接种证》
。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 应出示原籍办理的 《免疫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
《办理免疫接种证》的学生,将出具书面通知发放给监护人,通知并督促监护人 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 1 周内将无证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学生在完成补证后,将补发的免疫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 16 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
8 种(包括基
础免疫和加强免疫) ,。其中卡介苗接种 1 针,乙肝疫苗 3 针, 脊髓灰质炎糖丸 4 次,百白破 4 针,精白破 2 针,麻疹疫苗
2 针,乙脑疫苗 4 针。流脑 4 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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