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客户单位的良好形象,明确辨别访客人员来访目的,特制定本规定:(询问、登记、通报、引导)
1、 对外来人员进入客户单位洽谈业务作如下工种性质区分:即贵宾、访
客、供应商,当有外来人员来访时,大门值班保安应事先辨别来访者的目的后,再电话通知受访者,经同意后,方可填写相应的表单及派发相应的识别证件,(即贵宾证、访客证、供应商证)。当值保安应礼貌地提示来访人员佩戴识别证后,再指引客人到受访部门或相关工作区内。
2、 来访性质运作流程:
① 贵宾:即指客户,验厂人员以及政府部门人员。
流程:保安在《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派发“贵宾证”指引客人到受访部门。
② 来访人员:即指会访采购,财务(含对帐、请款)的人员。
流程:来访人员在《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派发“访客证”
指引来访人员进入相关工作区。
③ 供应商:即指送货人员。
流程:送货人员在《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有外厂物品时,要在《外厂物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后 派发“供应商证” 指引到送货区域内。
④ 维修、应聘者:
流程:来访人员在《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维修人员有工具时,需在《外厂物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派发“访客证” 指引到相关工作区。
⑤ 来访人员会访完毕离开时,需交回相应的识别证,并在《来访登记表》 上注销,方可放行。
⑥ 若有携带物品,须经核准人,核准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此规定要根据客户单位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方可执行。
中安保龙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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