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摄安全措施。
一、固定母线只允许在后爆能器侧使用,长度不小于二百米,前活动双胶线不小于一百米。3层煤掘进(含2层煤勘探)时,炮距不得小于300米,3层煤开采(常规壁式开采和堆垛)时,炮距不得小于150米;2层采煤工作面的放炮距离不小于150米。
二是加强射击警戒。装载前,所有与装载无关的人员必须撤离到装载警戒线(20米)。只有公司领导、安全科长、一般防范科长、纠察队长才能进入充电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其他人员严禁进入。但必须从拍摄大巴侧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经站岗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 三、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要认真负责,切实督促放炮员做好以下工作: (1)固定母线与防爆接线盒连接,盒内母线接头必须扭绞成短路并用胶带包裹。
(2)固定客车必须用电气设备或电缆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吊钩应悬挂在轨道面以上一米处,不允许放置在沟内或巷道顶板。
(3)活动的双橡皮线放炮后必须及时后退,且接头不允许超过一次,接头要拧紧紧固,用绝缘胶带包裹,并严禁有开口接头。
(4)脚线必须扭绞并用绝缘胶带包裹;填塞和密封炮泥,充分利用水炮泥和爆破喷雾。
监管不力发生不安全事故,安全员、瓦检员负全责。
四、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放炮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规程放炮,
放炮前,检查放炮员和放炮母线,修理雷管进行导通检查,保证不呈现一次瞎炮,呈现一次瞎炮,并处罚放炮员两次0元。 五、丢失一个雷管和一管火药的每件罚款五0元。 (2)规定拍摄半小时。
1、3层煤巷掘进煤巷、半煤岩巷和采煤工作面掘进煤孔时,必须执行半小时放炮轨道制度;掘进全岩巷道和采掘工作面以及堆放采煤工作面应进行一至五分钟。
2.2煤(烟煤):掘进过程中和侧切形成前,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半小时的爆破轨道系统。开挖全岩巷道和工作面时,执行一分半钟的射轨制度;两层煤形成回风煤巷后,掘进小于50米,瓦斯浓度小于0。5%爆破后,可以进行一五分钟,但要保证爆破烟吹干净后,气体浓度不超过规定值。只有仔细检查顶板支护和支护情况,并洒水降尘后,才能进入迎头作业。撤岗时间由瓷砖检验员负责,安全检验员完成现场监督。 (三)其他规定。
一、未强拍半小时轨制,每次罚款三个0元,一律执行一、五分钟,分批执行三个0分钟,每次罚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各一个0元。 二、除燃气检查员在工作场所外,任何人不遭受拆除围栏,其背部被罚款五0元;加强“三小三险”轨道制度,加强射击保卫工作,避免人员误入炮区。
3.换班期间,地下一号线员工必须等三位高官到达工作地点后才能离开工作地点。严禁早升晚降。如果发现一个人提前离开工作场所,每
个人将被罚款两个0元。
4.工作场所充电期间,充电警戒线外,区队要部署清算、加油等工作;拍摄期间,员工可以在拍摄警戒线外休息。但是,在撤离时间过后,人员可以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