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集办事处教委
一、基本情况(一)幼儿园现状
全处共有公办园12处,其中中心幼儿园1处,校办园10处,村办园1处,在园幼儿1326名。按属地化管理划分,水集辖区现有私立个体园34处,其中17处合法幼儿园,在园幼儿998名,17处非法幼儿园,在园幼儿402名。
(二)幼儿教师现状
水集12处公办园共有幼儿教师76人,其中公办教师3人,民办教师73人,幼师专业学校毕业的仅有6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8%,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21人。34处个体园共有幼儿教师126人,幼师专业毕业的仅有8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6%。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以中心幼儿园为例,99年建园至今,政府再无任何投入,学校的内部设施、教师的工资、办公经费等等,全由收缴的托管费承担,幼儿园无力进行园舍扩建,导致园舍紧张,满足不了周边群众的入园需求;其次是10处校办园均无独立园舍,占用学校教室,没有一处是按幼儿园标准建设,不利于幼儿教学的开展。就是这样,全办事处57个自然村,17个居委会也只有12个所谓的公办园,远远满足不了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入园的愿望。
(二)幼儿教师队伍管理不规范。一是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不完善,年龄及专业合格学历没有具体的标准,幼儿教师进出把关不严,造
成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二是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偏低,以水集为例,去年水集幼儿教师平均工资仅突破1000元,偏低的待遇留不住优秀的幼儿教师。三是全市幼儿工资待遇管理不规范,无统一的管理标准。四是幼儿教师配备标准不统一,由于受经费的制约,多数幼儿园不按规定的标准配足幼儿教师。
(三)个体园管理混乱。由于公办园的缺失,形成了大量的非法个体园,这些非法个体园存在着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等很多问题,对于这些个体园往往取缔不得力。水集17处非法个体园当中,有13处已经通过教育行政执法渠道依法查处,但由于法院最终不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取缔半途而废。二是已经取得办院资格的合法幼儿园不服从管理。水集目前17处已经取得办园资格的个体园仍是条件不达标、安全隐患多、保教质量差且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了水集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幼教经费。首先政府要加大幼儿园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结合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城镇化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标准建设公办幼儿园。建议每个镇办建设一处高标准的镇办中心幼儿园;再按每6000人口为一个片区中心,在片区中心地建设一所标准化的规模幼儿园;在片区内再按1.5公里为半径,根据需求建1—3个村点幼儿园。形成一个以镇办中心园为龙头,以区片中心园为骨干,以村点幼儿园为辅助的幼教大格局。其次政府应加大对幼儿园内部设施的投入力度,为每所幼儿园增上内部设施、大型玩具等,提升幼儿园档次。同时要大力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将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列入整个教育发展规划。
(二)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工资保障机制,落实幼师经费。
一是要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幼儿教师编制的问题,每年按照公开的、法定的程序招聘专业的正式在编幼儿教师,通过考录的幼儿教师要确立其编制关系,纳入教师编制管理。同时落实被录用教师的工资、保险及各项待遇。
二是落实目前在岗非公办幼师的待遇。建议由各级政府按照人均收入1.8倍标准,落实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利用3——5年时间逐步缩小幼儿教师与公办教师之间的工资差距,最终实现同工同筹。
三是落实幼儿园运转经费。目前幼儿园运转经费均由幼儿园收缴的托管费承担,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在解决园舍问题、内部设施、工资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落实幼儿园运转经费,幼儿园则逐年减少托管费,直至不收取托管费,最终达到学前教育义务化的目标。
(三)强化以市教体局为主体的幼教管理机制,提高保教质量一是要强化培训。教体局托幼办要建立菜单式培训制度,担负起培训幼儿教师、提升幼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任,努力打造一支稳定而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针对幼儿教师的工资、保险、退养年龄等,应由市教体局制定统一政策,统一全市的待遇落实标准。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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