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销售提成制度
1、工资组成
渠道销售的工资组成由保底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年底奖金三部分组成。 2、保底工资
根据职级之不同。渠道经理级别工资XXXXX元 渠道专员级别工资XXXXX元 3、绩效考核工资
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年度指标,按品项占比,按区域划分进行考核.(详见图表1、2渠道销售工资考核;及本埠、外埠指标分解表。)按达成率进行发放。 4、奖金
4。1、奖金制度实行年度总找平,发放公司年度利润(除投资成本,人资成本,40%再发展基金,税费及日常费用及其相关)的5%,按照职级不同,经理享受3.5%,专员1。5%红利。
4.2、超期款奖励年底发放,与利润提成共同组成奖金制度。(详见表3)
渠道、销售提成制度
第一章 渠道绩效工资
渠道、销售提成制度
第二章 本埠外埠指标分解
渠道、销售提成制度
第三章 超期款奖励制度
渠道、销售提成制度
第四章 激励方案
4.1晋升工资激励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渠道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其长效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对符合条件的渠道销售人员,公司可给予晋升工资的奖励. 一、 适用范围:
承担渠道销售指标任务的所有销售人员. 二、 奖励办法及条件
1、实行半年度一次考核,半年度销售指标达成率100%及以上的所有销售人员,给予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
2、渠道销售经理、渠道销售专员同时达到如下标准时,给予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
A、年度销售指标达成率:渠道销售经理90%、渠道销售专员95%; B、渠道销售经理连续三年80%,渠道销售专员85%:
3、获得工资晋升的渠道销售人员,本年度内在销售岗位工作不少于9个月(以全年指标计);调动市场时分段考核;当年提职人员不少于9个月的方可参加工资晋级奖励。
4。2销售系统旅游奖励方案
一、奖励目的
为鼓励销售系统人员自我加压,争创一流,不断在工作中突破自我,再创佳绩,确保全年销售指标的完成.公司决定建立带薪旅游奖励制度。对在上一年度工作中业绩突出,超额完成工作指标的销售系统员工给予旅游奖励. 二、奖励标准:
1、渠道经理:全品项年度达成率100%及以上,(可实行年度找平)不限名额。可享受南戴河带薪休假4天游。
2、渠道专员:全品项年度达成率100%及以上,(可实行年度找平)不限名额。可享受枫叶谷带薪休假4天游。
3、获奖人员本年度内在销售岗位工作不少于9个月(以全年指标计);职务变动时分段考核,奖励标准以年度内任职时间最长的岗位为准。
4.3销售系统三年达成奖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渠道销售骨干队伍,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销售人员立足长远,确保公司销售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决定为渠道销售系统设立半年达成奖和三年达成奖,特制定本方案. 一、 适用范围:
所有承担渠道销售指标的区域,以销售区域为考核单位。 二、 实施时间:
2009年12月30日至2012年12月30日 三、 奖励条件:
根据当年销售指标,承担相应指标的渠道销售人员,在以一年12个月为整数的基础上,连续6个月,不连续7个月达成指标100%,即荣获半年达成奖;根据当年销售指标,承担相应指标的渠道销售人员,在指标完成的情况上,连续三年,达成指标90%及以上,即荣获三年达成奖。以上奖项均可找平,结合当年度指标,半年达成奖年度内找平,三年达成奖取三年销售平均值。 四、 奖励、考核标准:
1、 完成半年度规定指标的渠道区域经理可获总计两万元的奖励,(包
含下属渠道专员一万元整);
2、 完成三年规定指标的渠道区域经理可获总计六万元的奖励,(包含
下属渠道专员两万元整)。
3、 半年达成与三年达成互不抵触。如完成终极指标,可获得全额奖励
十九万元,3*半年达成+三年达成=12万。没有完成任职年度的指标无奖励,其当年度的奖励额直接计入下年度人员的奖励中,直至2012年12月30日结束。应获奖人员在获奖前离职,视为自动放弃获奖权利,应得奖励由公司收回.
五、兑现时间:
在2010年12月30日至2012年12月30日年度内,一旦达成公司即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六、三年达成审批程序:
2012年1月15日前,由财务部提报相应人员名单,人行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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