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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青蛙养殖合作协议书

2020-11-30 来源:钮旅网
 2009 年茶盘洲镇野生青蛙养殖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伙从事的野生青蛙养殖以及销售,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野生青蛙的养殖以及销售。 第二条、双方合作方式 1 、 甲方有偿为乙方野生青蛙幼蛙至成蛙养殖的所有技术进行培训,价格为 1480 ;提供青蛙幼苗 1 万只,每只 5 角。 2 、 乙方自

身准备养殖场地、场地基本建设设施等。 第三条、销售方式 甲方负责按照茶盘洲镇的市场价回收乙方养殖出的成品野生青蛙,当市场价低于 10 元时,按照 10 元的价格进行回收。 第四条、附则 1.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一年 2. 未涉及到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3 .本协议自甲乙两方共同签字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约束力。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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