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
施 工 日 志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抚吉高速公路A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填写要求
一、施工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施工技术履历档案,应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单独填写,并纳入竣工文件。不得几项工程混合或交叉填写。
二、施工日志由工程〔点)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内容逐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不必每天一页,可以一页记录几天内容):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应采用篮黑或碳素墨汁笔书写,不得使用其它墨汁书写或电脑打印;“记录”栏中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行、段和页;对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在“备注”栏中书写,对记录问题的地方应在“备注”栏中用“ * ”标识并注明纠正和验证情况的记录页码。
三、施工日志记录应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着重记录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关的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与工程施工和质量无关的内容不得写入其中。
四、填写内容至少应包括:
1. 在首页上单独描述本工程的基本概况。主要包括设计概括、主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开工及竣工日期等。
2. 按施工先后顺序如实记录工程形成的全过程:
(1)施工期内每日天气、施工方法、劳力布置、机械配置、施工操作、施工进度和工程地质变化情况。
(2)相关工作记录,如现场取样、检测、测量、技术交底等,并应与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对,防止差、错、漏、缺,误记现象,确保相关资料的一致性。 (3)工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情况及检查验收结论。 (4)每日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及检测结果。
(5)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主要工程材料代用等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记录。
(6)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改进情况记录。 (7)停工及原因(停工期间重要事件应记录)。
(8)上级人员检查时提出的有关质量要求、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指令,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9)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情况。 (10)其他与工程施工和质量有关的情况。
3. 施工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必须有纠正和验证记录,做到问题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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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日 志
施工单位: 标段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里程: 记 录 人: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 册 共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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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录 备 注 施 工 日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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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录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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