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集团药品采购、入库、领取、盘库、报损等管理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申报
1、加强药品采购计划管理。每月20日前总院及各分院上报下月拟购药品计划,经医院集团药材科整理,经物采会批准后交药品供应商按计划调配药品。
2、紧俏药品保证1个月用量,普通药品保证1。5个月用量,合理拟订药品采购计划。 二、入库验收 1、加强药品的入库管理。仓库必须有规范的入库验收制度,药品入库要进行双复核验收。入库验收内容包括:品名、剂量、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药品外观、质量情况、价格等.凡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
2、药品供应商要做到发票和一式五联销售清单随药同行。保管员验收签字后,及时入库并保留四联清单。入库单和销售清单必须相符,保管员保留一份备查,分院财务保留一份,另两份和发票每月3日前报医院集团药材科汇总,杜绝跨月入账.总院入库日期截止至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分院统一截止至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 三、仓库管理
1、完善药品出入库制度,各医院必须制定规范的药品出入库管理相关制度和药品账务管理相关制度并悬挂上墙,无上墙制度的单位,年终不能参加先进科室评比。
2、完善库存管理制度,医院集团各库房、药房,必须每月清仓盘库。总院在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分院统一在25日.各单位库房和药房同时清仓盘库,药房人员、仓库保管员、药材科主任、库房监管人员共同盘点后,盘库人员在盘存表上签字并存档,盘实金额作为下月初始余额.
3、严格出库制度。药品出库必须完善逐销制度,出库单据必须要有第三人复核并签字。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杜绝“练习本\"记录后补开出库单。保管员与开票员必须及时对账,做到账物相符.严禁药品流失,确保药品购入与销售账物相符。
4、要建立规范的手工台账,做到帐物相符、电子帐与手工帐相符。杜绝“练习本\"式台账。 5、加强库存药品的管理,要及时清查库存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反馈药品积压情况,近效期药品和长期不用药品要及时预警处理,将损耗降至最低限度.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者,由责任人赔偿。
6、每月报损药品必须要有实物、报损清单(含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合计),责任人必需填写报损原因。经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准予各医院自行报损。
四、该办法解释权属于医院集团药材科。 药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药品库房管理工作。 二、把好药品入库和出库关,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认真执行药品入库复核验收制度.入库验收内容包括:品名、剂量、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药品外观、质量情况、价格等.凡不符合规定的拒绝入库。坚持药品出库第三人复核、签字制度。
三、加强库内药品管理,做到药品分类存放,陈列整齐有序,标记明显、无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搞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
四、定期整理药品,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或发生虫蛀、霉变.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要定期翻晒,注意防潮、灭鼠.随时保持库房通风、干燥和卫生整洁.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五、坚持定期清点药品,了解掌握药品销存情况,注意临床用药动态,按紧俏药品保持1个月库存,普通药品保持1.5个月库存。
六、建立健全药库帐目,药库、药房应妥善保管药品帐册、处方、单据等有关资料.药品入库、出库要及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有电子数据的要及时备份,出入库单据、帐册等有关资料必须保存5年以上。
七、搞好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加强安全防范,禁止非库房人员擅自出入库房。 附件2
医院集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库存和资金占用,控制支出,堵塞漏洞,做到购物有计划,使用有保障,根据医院集团审计报告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计划申报与采购
1、常用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由使用科室和分院根据需要,按保证一个月用量制定物采计划,计划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分院院长签字,于每月20日前报集团采供中心,由采供中心汇总后于每月24日前报医院集团物采委员会研究审批.
2、非常用医疗器械和耗材,高值医疗器械(植入器械)。由分院书面申请,经医院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采供中心具体实施,不得自行采购或擅自使用其它医疗器械和耗材。 3、遇突发事件应急抢救物品,不列入计划管理范畴,事后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4、采购员每月25日前将当月所有票据进行整理(高值耗材需附病人缴费单),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审核,交财务科入账. 二、物品申领
1、领用医疗器械、耗材,需填写统一的物品申领表,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由科室负责人、分院院长、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为减少库存,领用单位结合上报的计划,领用物品应控制在一个月的用量。 3、填写申领表并经审批后,送采供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到仓库办理领发手续。 三、出入库管理规定
1、采购员、仓库管理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把好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入库验收和出库发放关。
2、采购员、保管员共同对每次购置的物品进行质量验收,查验采购计划、领货单据,查验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并逐一登记造册。
3、对入库的医用耗材、器械,要认真检验三证是否齐全。不全的产品不得入库,不见实物严禁填写入库单,签批手续不全不得办理发放。
4、加强在库物品的管理。保管员及时清查库存物品的有效期,对过期失效物品,按规定申请报废.
5、要求仓库物品必须上架保存,摆放整齐,严防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霉烂、虫蛀。经常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6、每月25日保管员、药械主任、开票人员、分管院领导共同进行仓库盘点,并在盘存表上签字存档,做到帐卡物相符,帐帐相符,盘实金额作为下月初始余额。 7、该办法解释权属于医院集团采供中心。 附件3
药品、器械、耗材等存货财务管理办法
根据《医院集团财务管理有关补充规定》(医财〔2009〕39号),药品、器械、耗材等存货要做到医院集团财务科与各分院、药材科、采供中心等科室每月核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为便于对各分院和总院各科室核算管理,各分院的药品、器械、耗材等出入库截止日期定为每月25日;药材科、采供中心出入库截止日期为每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收支存报表及明细在次月5日前送交医院集团财务科。
出库成本核算管理。药品原则上以药房窗口发出时计入成本,价值较高的医疗器械、耗材等存货出库计入成本,价值较小的医疗器械、耗材以实际出库并用到临床或各科室已领取,计入临床或各科室当期成本。
财产物资清查管理。每月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分院及总院各科室行政领导为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该办法解释权属于医院集团财务科。 附件4
关于违反医院集团药品、器械、耗材管理的处罚规定
1、各分院、总院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药品、器械、耗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根据各自岗位设置明确管理责任人(分管领导、经办人)。
2、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计划申报、消耗汇总、报送财务的,每超一天,扣罚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每人各100元,罚金累加计算。
3、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每月清仓盘库(含药房),并认真做到日清月结,检查发现库存及消耗数额不实的,扣罚第一责任人200元,管理责任人每人100元.
4、凡不按规定办理入库、出库及发放管理的,人为造成损失,经办人承担损失金额的50%,分管领导连带承担损失金额的30%,第一责任人连带承担损失金额的20%。 5、不按规定建立健全药库帐目,药库、药房没有妥善保管帐册、处方、单据等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扣罚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每人100元,并责成及时补齐相关资料。 6、药品、器械、耗材供应商不按要求于每月25日提供当月销售发票,使用单位反映,经有关部门核实确认是供应商原因的,每超一天,扣罚1000元,罚金累加计算,直接从供应商结算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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