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由郑州市政府制定,凡10月12日之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郑州市房地产项目,都要依据《办法》向业主组织交房。
房地产项目16项交付使用条件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城乡规划部门核实符合规划要求,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文件;
◎主体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凭证;
◎配套绿化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用水水源采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用水水源采用井水的,应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
◎排水设施符合《郑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室外排水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保证供热正常使用;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须经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纳入城市集中供热,并与供热企业签订集中供热并网协议;
◎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室外燃气管道的衔接,取得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电话通信线及有线电视线敷设到户,有线电视线纳入区域性有线电视网; ◎住宅项目信报箱安装数量达到一户一箱的标准,取得邮政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符合设计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因分期开发建设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应当完成临时通行道路、临时照明等设施的建设;
◎庭院做到院内清洁、场地平整;分期交付使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与施工工地隔离;
◎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简装修工程部分,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住宅工程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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