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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

2020-06-29 来源:钮旅网
贵州纳雍隆庆乌江水泥有限公司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在气瓶使用中的安全行为,预防各类气瓶爆炸事故的发生,同时能够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气瓶的验收规定

1.对厂家送来的满瓶,检验其外观油漆、有效标识、附件等(参照《气瓶入库验收管理制度》)、须进行抽样检查,先对抽样气瓶进行编号,再进行过秤,记录气瓶重量;

2.空瓶出厂时,再对抽样瓶进行过秤,记录下空瓶重量;

3.如发现气体重量达不到合同的重量要求,应立即将抽查结果上报供应处。

二、气瓶的检查和存放库管理

1.公司应指派专人对厂内气瓶存放库进行管理,管理员定期对气瓶存放环境进行检查,检查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存放气瓶的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2.仓库内气瓶入库前,应严格审核合格票签,做好记录。如无合格票签的,应追查核实原始记录单,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库储存; 3.气瓶收发应有详细记录,注明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钢瓶编号及领用人等;

4..旋紧瓶冒、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空瓶与满瓶应分开存放,

并有明显标志;

5.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须分开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

6.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7.对于装有易燃气体的气瓶,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用具及灭火器材;

8.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储存过程中须竖直,且不得与氧气瓶距离小于5米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9.如果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点不在瓶阀上,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10.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气瓶的搬运和装卸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气瓶必须配好瓶冒,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旋紧瓶冒,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动或撞击。

3.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4.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

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5.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6.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7. 当提升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篮或装物架。不得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吊索。当用起重机吊装气瓶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四、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检查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漏、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能使用。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监测和气体检测等。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10m以上,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4.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5.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

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6. 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7.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以免形成电气回路。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8.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浇,再缓慢地打开瓶阀。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10.应缓慢地开启或关闭瓶阀,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打开气瓶阀门时,人站的位置要避开气瓶出气口。

11. 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 13. 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夹紧装置与瓶阀结合。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

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瓶汇流供气。

14.气瓶使用完毕后应关闭阀门,释放减压器压力,并配戴好瓶帽。 15.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1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7.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回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18.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19.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空瓶上应标有“空瓶”标签;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标有“使用中”标签;未使用的满瓶气瓶,应标有“满瓶”标签。

20.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

贵州纳雍隆庆乌江水泥有限公司

气瓶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司制定的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保证制定的相关规定得以落实和实施,同时能更好的约束员工在使用气瓶时自身的日常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公司就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定了以下考核标准:

1.为了保证气瓶的安全存放,存放气瓶的仓库必须按照要求和规范进行管理并形成相关的记录,无记录的考核50元每次(并按要求补上所缺记录)。仓库气瓶必须按要求摆放,摆放杂乱无序、无气体标识的考核100元。

2.现场发现在搬运气瓶时,有随意滚动、滑动或者撞击气瓶等现象的,考核当班人员100元、管理人员200元。

3.在起吊气瓶到较高处时,必须用专用吊篮或装物架,不得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吊索,发现一次考核现场人员1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 4.在搬运气瓶时,禁止从瓶帽处起吊气瓶,若违规从瓶帽处起吊、现场发现一次,考核现场人员50元、管理人员100元。

5.在使用气瓶时,未对其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就直接使用的,或者直接使用泄漏或者不合格气瓶的现场发现一次对现场管理人员考核100元,

6.现场存在气瓶靠近热源或者在较高温度环境下使用的,考核现场管理人员50元(预热器处禁止使用和存放气瓶,若需要在余热器上使

用气瓶,必须预热器上每个楼层安装气管和阀门以备用)。现场发现随意丢弃和暴露于露天暴晒、雨淋、水浸的气瓶的考核该使用人员100元、管理人员200元。

7.现场在使用气瓶时发现有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同时使用的,并且分开放置的距离小于5m的,现场发现一次考核使用人员50元。 8.(现场发现有私自对气瓶进行进行挖补、焊接修理的考核现场人员50元,如果将气瓶用作支架的考核50元)

9.未对使用过或者使用的气瓶进行标签的(空瓶、已使用部分、未使用)考核20元。)

10.发现气瓶泄漏,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在泄漏情况下任然使用气瓶的,考核现场员工50元,现场管理人员100元。

附录:气瓶检查清单

单位:贵州纳雍隆庆乌江水泥有限公司 作业地点: 检查人: 检查内容 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和色环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瓶体上是否张贴有安全警示标签 瓶体上是否张贴有充装合格证 瓶体有无锈蚀、损伤、变形、裂纹等 是否有瓶帽以及瓶帽是否完好 是否有2个防震圈,并均匀放置 瓶肩上是否有钢印字码,在有效期内 瓶阀处、瓶体有无油污 乙炔瓶瓶口处是否配制有效的检验环 手轮配制正常,操作灵活 减压器显示是否正常,无损伤、无泄露 是否安装有回火器或止回阀 软管是否老化、破裂 软管连接处是否用管卡固定(严禁用铁丝等绑扎) 确定气瓶摆放是否有足够安全距离 是否直立放置 是否有防倾倒措施 是否有遮阳和防高温措施 气瓶是否漏气 是 否 说明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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