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主任是在党委书记直接领导下,负责党委办公室各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组织办公室人员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是党委的助手和参谋。
二、负责承办职责:
1. 承办党委集体决策与党委书记交办的事项。
2. 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事项。
3. 承办与党委同级部门协办的事项。
三、负责管理与协调职责:
1. 负责党委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2. 负责党内与学院有关党务、政治思想与形势政策等方面信息的管理与传递工作。
3. 负责对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的督办、协调与向党委汇报工作。
4. 负责对学院统战对象的关心与管理工作。
5. 负责党委各部门与学院行政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负责党委重要事项的组织准备职责:
1. 负责对党委会议的准备与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2. 负责党委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讨论与上报工作。
3. 负责对上级党组织及有关单位的接待工作。
4. 负责对党内文件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五、领导与指挥办公室工作的职责:
1. 负责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领导职责。
2. 负责对党委文件的核发职责。
3. 负责对办公室工作质量与事实可信度的职责。
4. 负责接待与处理对党委工作来信来访的职责。
党委秘书兼文书工作职责
一、党委秘书是党委办公室下设具体工作人员,受党委办公室主任领导,负责党委办公室各项具体党务工作。
二、党委秘书的具体工作职责有:
1.负责党委文件的拟订、打印、上报、下发工作,确保党委文件及时、准确、上报、
下发到各级党组织。
2.负责上级党组织文件与本学院党委文件的收发、阅办、保管、归档工作。对于一年形成的文件及时向档案室归档。
3.负责党费的收缴、党委经费的保管。党费开支的监督、党费与行政拨款的帐目登记、管理。保证经费的帐款相符。
4.负责向上级党组织填报的各项统计表报工作,保证表报及时准确。
5.负责党委会文件、记录与整理保管工作,党委会会议的准备、会后决议的贯彻执行的检查督办工作。
6.负责党员档案的管理与保管工作。
7.负责党务专干的考勤与党委委员的生活福利等事务的服务工作。
8.负责协助党办主任完成党委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与来信来访工作。
三、党委秘书工作职责的考核,每月考核中发现:
1. 对于党委下发的文件,因打印文字错误或未及时下发、上报、延误工作,扣30%。
2. 对于保管文件或传阅文件出现丢失现象,扣50%。
3. 对于党费收缴出现帐目不清或不符扣30%,有挪用公款行为扣100%,并接受党纪
处分。
4. 党员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出现因保管不当而丢失档案材料扣100%。
5. 向上级填报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出现错误或未按时上报酌情扣10—30%。
6. 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出现违纪一次扣10%。
组织干事工作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下设组织干事是负责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新党员工作的具体办事人员。
二、组织干事的具体工作职责有:
1.对各党总支、支部党员状况、变动情况、组织关系及支部委员进行管理、统计及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对各党总支、支部发展新党员的审查、档案的整理、外调材料介绍信登记、管理、提交党委会对预备党员审批、转正材料审批并下发党委批准新党员的文件。
3.对党员的教育与党籍的日常管理。各支部召开“三会一课”情况的检查与指导。通报各支部党员教育情况,评选先进党支部与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组织与审议,提交党委会进行审批工作。
4.对已毕业的流动党员的管理与党籍的组织转移工作。
5.对各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选举、改选、调整及支部委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和组织管理工作。
三、对组织干事的职责考核办法:
1.每月对支部情况了解1—2次,对支部工作进行一次小结,有书面材料,无检查材料扣10%。
2.每月对新党员发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凡发现因审查不严而发展的不合格党员,有一名扣除30%。
3.每月对党员变动情况进行统计向党委书面报告一次,统计不准确或不报告扣10%。
4.每月对流动党员状况进行一次检查与清理,负责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向党委汇报一次流动党员变动情况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不准确或不报告扣10%。
5.每月对党支部书记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提出奖罚意见,不检查或不提意见扣10%。
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脱离岗位,发现有违纪问题,扣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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