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发电厂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落实责任的管理模式,建立目标管理和奖罚分明的管理机制,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形成完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条××发电厂交通安全总体管理目标:控制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所属各单位控制轻微交通事故,不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一般交通事故。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厂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任:由分管交通安全的厂级领导担任 副主任:由保卫处处长担任 成员:由企划部、安监部、财审部、劳人部,检修分公司工作处、安监处,实业总公司工作处、安监处、保安公司、开发公司、运输公司等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
厂交通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第五条各有车单位成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单位行政正职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理使用10辆以上机动车的单位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不足10辆机动
车的配备兼职交通安全员。 第六条厂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部署、安排、检查、
总结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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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教育全体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5.定期分析研究交通安全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隐患,及时整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管
理工作。
6.负责对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考评,定期对交管部门、各单位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交通安全
员的工作进行检查。
7.对交通安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交通违章和事故责任者、责任单位进行批评、处罚。 第七条交通安全委员办公室职责 1.交通安全委员办公室是交通安全委员的办事机构,其工作应对交通安全委员负责。 2.贯彻落实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制定交通安全责任书,组织层层签定,责任到人。 3.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和上级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4.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性能鉴定,使车辆各部件达到灵敏有效、安全可靠。
5.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档案,搞好资料的保存。
7.负责向领导提出奖惩意见或建议,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8.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工作。 第八条驾驶员职责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交通安全规章制度,提高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安全驾驶,确保人身安全,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三、加强车辆维修保养,做好车辆出场前、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保证车况完好和车辆卫生整
洁,圆满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四、服从管理和调度,合理选择行车路线和行车速度,节约油耗和车辆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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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仪表整洁礼貌待人,自觉增强服务意识。 六、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和交通安全活动。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九条交通安全例会制度和学习制度
1.交通安全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分析、总结当季的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
步工作。
2.各有车单位每周必须安排半天时间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和有关安全知识,并就单位内部和社会上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3.各有车单位每月安排一次“交通安全学习日”,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断提高职工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公布本月驾驶员动态考核情况。
4.以上例会和学习制度要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并有记录。 第十条交通安全检查制度 1.交通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重点抽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每日重点抽查,每月或遇有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全面检查。全面检查时要做到每台车必查,有隐患、车况不好的车辆严禁上路。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 2.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路检路查制度。其中保卫处交通科每月不少于4次,各有车单位每月不少于6次。检查位置设在事故多发点和路段,重点检查驾驶员驾车行驶中有无超速、强超强会、习惯性违章等现象以及检查行驶中车辆的技术状况,各单位驾驶员不得拒绝检查。 3.对自查出的问题,由单位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限期整改。 4.设专用台帐,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日期、参加人员、发现隐患时间及解决意见,每月汇总报交通科。 第十一条内部“准驾证”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的要求我厂实行准驾证制度,凡无内部“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公务车辆。 2.本制度所称机动车,是指我厂(含三产公司)出资购置的各类型机动车(不含厂内作业机动
车)或因工作需要借用、租用的外部机动车。
3.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领取《准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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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者;
(2)确因工作需要; (3)驾龄满三年;
(4)经保卫处交通科考试、考核合格;
(5)未到退休年龄; (6)无影响驾驶疾病;
(7)本单位、部门拥有本制度所管辖车辆。 4、劳务派遣工 (1)须是××市城镇正式户口并有固定居住地。 (2)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货运车驾驶员须持有××市交通局核发的货运从业资格证。 (3)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连续驾龄三年以上。 (4)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5)没有受过公安部门行政、刑事处理的。 5.审批程序及权限。 《准驾证》的发放采取单位申请,逐级审批的程序。 (1)凡是我厂具有申请《准驾证》资格的驾驶员,由所在单位签报,报厂主管领导批准,由保卫处交通科考试、考核合格,核发准驾证。 (2)外聘司机驾驶我厂机动车,由聘用单位签报,报厂主管领导同意,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由保卫处交通科及用人单位共同考试、考核合格,核发准驾证。
(3)××公司管理的干部原责上不发准驾证,特殊情况,经厂交通安全委员会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发准驾证,如确属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主管厂领
导同意,报厂长批准,由保卫处交通科核发准驾证。
(4)××公司管理的领导干部取得准驾证的,一般限制在本地区驾驶单程不得超过1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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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退休、工作调动及其它原因离开本企业者应将本人所持有的准驾证交回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驾驶员因工作单位变动继续从事驾驶员工作,应到保卫处交通科变更准驾证,不再从事
驾驶员工作应将准驾驶证交回保卫处交通科。
(5)准驾证遗失的,应写出书面说明,经所在单位证实后,填写准驾证补发审批表,经审批
后补发准驾证。
(6)准驾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第十二条机动车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机动车执行相对集中管理,车辆原则上施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用。
二、机动车的维修、保养要按专业技术规范执行,并做好记录存档。 三、机动车要按照国家规定按期报废,不得使用已经报废的车辆。 三、各企业大小客车车辆必须安装车辆行驶记录仪(黑匣子),实行车辆行驶软件管理,监督车辆照章行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护保养制度 一、机动车要坚持“日三检”、周保养制度,即:出车前、途中、回场后检查,每周对车辆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二、对车辆定期做好“四勤”工作,即:勤检查、勤紧固、勤润滑、勤清洁,保证车辆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车辆技术标准。 三、认真做好车辆换季保养和大修工作。 四、新车、大修车要加强磨合期保养。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实行软件管理。 第十四条机动车派车制度
1.有车单位要建立严格的派车制度,严格派车管理,明确派车人及其责任,《派车单》要严格管理,对任务、时间、行车路线、乘车人、安全注意事项要做好详尽记录,并做好安全和技术交底。
节假日、下班时间,由单位值班领导派车。
2.驾驶员要严格按《派车单》的规定出车,有变化时要及时向派车人汇报。
3、车辆原则上施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用,对临时他人替换或确因驾驶员紧张不能实行专人专
车的,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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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行外埠任务的××厂由企划部长签批,检修公司、实业总公司由主管经理签批。 5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和车辆调度要密切配合,及时准确的掌握本单位驾驶员的思想状况和车辆状况,对有思想情绪或身体不适的驾驶员不得派其出车。严禁派带有故障的车辆执行运输任务。长
途出车必须选派驾驶技术和思想过硬的驾驶员执行任务。
6.遇有夜间出车和雨、雪、雾天气、山路险路时,派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或调整有利的出车时间,领导和调度员、安全员必须向驾驶员作好危险分析、控制措施、注意事项、确保安全,并做好
详细记录备查。 7.严禁安排车辆进行客货混装的运输任务。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驾驶员均不得将厂内车辆借与外单位或为外单位及个人出车。
第十五条安全行车制度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车辆,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2.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违章行为。 3.机动车装备安全带的,驾驶员和乘客应严格执行安全带使用规定,驾驶员负责监督执行。 4.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行驶2小时必须休息15分钟以上,每日行驶里程一般不超过600公里,超出的须派两名驾驶人。 5、执行外埠任务两辆车以上的要指定带队负责人。 6.装运整体重物时,严禁人货混装。 7.叉车、翻斗车、起重车,除驾驶员、副驾驶座位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 8.吊车、翻斗车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9.厂内工程车辆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使用,对使用年限较长、零部件老化、安全性能较差且无修复价值的禁止使用,申请报废。驾驶厂内工程车辆人员必须持有××市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核发
的操作证。
第十六条大型客车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大客车属重大危险源管理范围,为强化安全管理,超前控制,有效的防止各类险情,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大客车在遵循其他管理
制度的前提下,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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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使用本单位的大型客车组织任何集体旅游活动。
2.新聘用的大客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国家规定准驾车型资格,同时具备三年以上大客车实际驾驶经验。在经考试考核上岗后,需经三个月的实习期合格后,方可单独驾驶。 3.凡使用大客车执行长途运输任务时,要由厂级主管领导批准,由二名驾驶员执行任务,并指
定车辆安全员,车辆安全员负责运输过程的安全工作。
4.大客车执行长途运输任务或各项目部使用的大客车,必须派思想作风过硬、驾驶技术熟练、
三年内未发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且使用的车辆各种性能良好。 5、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严格执行道路限速规定和雪、雾、冰、弯道等限速规定外,二十座(含)以上客车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十九座以下客车时速不得超过90公里。 6.大客车根据使用年限分二级: 一级是指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大客车,可根据车辆性能安排执行长途运输任务; 二级是指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延期报废使用的大客车,严禁安排执行长途运输任务。 6.大客车在执行运输任务,除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限速路段规定行驶外,陡至市区路段不准超过60公里。 7.大客车前排座位不准乘坐未成年人,人员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 8.大客车分四级对灯光、刹车系统、转向系统、雨刷器、灭火器等安全部件实行安全检查制,即驾驶员日查、班周查、公司月查、保卫处交通科抽查,并做好记录。 9、每年对大客车驾驶员进行两次理论知识考试和一次实际考试,对不合格的驾驶员待岗培训。
10、每月及重大节日、重大会议期间必须对大客车驾驶员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11、大客车驾驶员一年以内出现两次违章行为或一次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必须下岗培训。 12、大客车驾驶员体检必须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定、年龄超过55周岁的禁止驾驶大客车
第十七条交通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档案包括: 一、交通安全委员会机构。 二、安全网络和例会记录。 三、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精心整理 四、机动车档案。 五、驾驶员年审记录。 六、机动车日检、月检查记录。
七、机动车年检记录。 八、交通安全学习记录。 九、违章和事故调查处理档案记录。 第十八条交通事故分类与呈报
1.交通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 轻 微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重 大 事 故 特 大 事 故 1.一次造成轻伤1-2人 2.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千元 3.财产损失(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百元 标准 1.一次造成重伤1-2人 2.一次轻伤3人以上 3.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 1.一次造成重伤3-10人 2.一次造成死亡1-2人 3.财产损失3-6万元 1.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 2.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 3.一次造成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 4.一次造成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5.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 在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含保险赔偿部分。
2.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所属交警部门处理(发生人员伤亡以上交通事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报交警和单位主管的同时报保卫处交通科。单位领导、交管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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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现场,未经交通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清理现场、修复车辆,应及时组织人员或成立事故调
查处理小组,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尽快妥善处理事故及做好善后事宜。
3.凡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在接到地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后的2日内,所在单位将书面事故报告报厂交通安全委员会,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型、车号、司机姓名、
事故原因、损失情况、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处理意见、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厂每年对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按《××发电厂经济责任制实施方案》中《交通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与国家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发电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发电厂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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