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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名师评选

2022-06-15 来源:钮旅网


琼软院〔2012〕113号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暂行规定》等

两个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图书馆、各系部:

学院重新修订的《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暂行规定》、《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十佳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暂行规定》两个规章制度于2012年6月18日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附件:1.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暂行规定 2.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十佳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

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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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ftp://ftp.hnspi.edu.cn/学院各处室机构资料空间/学院党政办公室/学院规章制度(2012年废改立)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 制度 教师 队伍建设 暂行规定 通知 抄送:学院领导、组织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会、

团委、机关党总支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印发 校对:王娟 打印: 林桂娣 (共印3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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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了鼓励学院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适应海南省社会经济需要的应用性人才,表彰与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担任教学工作满五年的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具有副教授(含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同时具有硕士学位者,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至少能主讲两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公共必修课教师能主讲一门),专任教师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6学时,“双肩挑”人员(以专任教师身份担任管理岗职务者):系部“双肩挑”人员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36学时,行政教辅“双肩挑”人员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8学时。

(三)学术造诣较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或教学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近年在一般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如系合著,本人需是副主编,撰写部分,自然科学不少于6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不少于8万字;或出版有水平的本专业译著1部,如系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10万字。

(四)主持厅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或科研项目研究。

(五)具有与时俱进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教学改革意识和质量意识,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六)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学院同一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教学方法先进,学生评价优良,其中“优秀率”达85%,教学督导课堂听课评价良好以上。

(七)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积极指导与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为师资队伍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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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以第一完成人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含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择优推荐,人事处协调教务处等部门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须公示无异议)。

(二)被推荐为教学名师奖的教师,需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审批表》(一式三份)及呈交相关材料。

(三)教学名师奖评选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系(部)应充分重视,认真组织,要坚持评选标准,宁缺勿滥。

(四)获得院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四、表彰名额及奖励方法

(一)获得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由学院授予“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教学名师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教学名师奖每次评选最多不超过5人。

(三)对各系部推荐的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如果未完全具备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者,可视其情况授予“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教学名师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校园宣传栏和校园网均设置“名师风采”专栏,对被授予教学名师奖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当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五、附则

(一)教学名师奖,除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另有要求与规定时间外,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一般于放暑假前进行评审,各种科研成果计算至当年的6月30日。

(二)凡被授予教学名师奖者,不再参加当年的“十佳教师”的评选。已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院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三)教师名师奖由学院人事处协调教务处组织评选。 (四)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2007年5月印发的《关于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暂行规定》(琼软院[2007]3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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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审批表

所在部门(系部):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参加工作时间 主 要 业 绩 部 门 推 (注:若填写不完可另附材料) 教 务 处 性别 民族 政治面目 出生年月 职务(称) 5

荐 意 见 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二0 年 月 日 科研 设备 处审 核意 见 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二0 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学 院 审 批 意 见 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二0 年 月 日 (盖章) 二0 年 月 日 注:本表填报一式三份,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存入个人业务考核档案,一份作为

学院文字档案存档。

附件2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十佳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了鼓励学院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适应社会经济需要的应用性人才,表彰与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担任教学工作满五年的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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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至少能主讲两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公共必修课教师能主讲一门),专任教师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6学时,“双肩挑”人员(以专任教师身份担任管理岗职务者):系部“双肩挑”人员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36学时,行政教辅“双肩挑”人员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8学时。

(三)潜心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显著的成绩。近年在一般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如系合著,本人需是副主编,撰写部分,自然科学不少于3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不少于4万字;或出版有水平的本专业译著1部,如系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5万字;或主持院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或科研项目研究。

(四)具有与时俱进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的成绩。教学效果好,教学方法先进,学生评价优良,其中“优秀率”达85%,教学督导课堂听课评价良好以上。

(五)担任学院教育教学管理或班级等管理工作,成绩显著,近三年有两年度被评选为学院“优秀教师”(含“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近三年有一次被评选为厅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含“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以第一完成人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奖(含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择优推荐,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系部教师人数的10%,人事处协调教务处等部门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经由教育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设备处、学生处及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议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须公示无异议)。

(二)被系部推荐为“十佳教师”的教师,需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十佳教师” 评选审批表》(一式三份)及呈交相关材料。

(三)“十佳教师”评选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我院广大教师积极勤奋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系(部)应充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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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认真组织,要坚持评选标准,宁缺勿滥。。

(四)获得学院“十佳教师”称号者,学院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十佳教师”等相关项目的评选。

四、表彰名额及奖励方法

(一)获得“十佳教师”称号者,由学院授予“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十佳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状。

(二)已获得“十佳教师”奖励者,在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再参加“十佳教师”评选(必须具有新的教学、科研成果)。

(三)对各系部推荐的“十佳教师”候选人,如果未评选为“十佳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较好而且在师生员工中有较大影响者,可视其情况授予“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十佳教师’提名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校园宣传栏和校园网均设置“十佳教师”专栏,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当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一)“十佳教师”评选,除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另有要求与规定时间外,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一般于放暑假前进行评审,各种科研成果计算至当年的6月30日。

(二)“十佳教师”奖由学院人事处协调教务处组织评选。 (三)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2007年5月印发的《关于“十佳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暂行规定》(琼软院[2007]37号)同时废止。

附件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审批表

所在部门(系部):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参加工作时间 性别 民族 政治面目 出生年月 职务(称) 8

主 要 业 绩 (注:若填写不完可另附材料) 部 门 推 荐 意 见 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二0 年 月 日 科研设备处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二0 年 月 日 教 务 处 审 核 意 见 学 院 审 批 意 见 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二0 年 月 日 (盖章) 二0 年 月 日 注:本表填报一式三份,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存入个人业务考核档案,一份作为学院文字档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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