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2、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3、积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工程岗位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按规程正规操作。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岗位前应穿戴好,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5、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定期定时检查、维护、保养所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设备、工具;各总安全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除、改动。
6、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7、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备好消防器材,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施焊点距地线不得超过0.5米。不得在有煤气管、乙炔管或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场地附近焊接,特殊情况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有安全措施。
8、高处焊接时除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外,还要有安全措施,地面监护。
9、氧气瓶、乙炔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10、操作前要细致检查,气带有无破损,气带与气瓶、焊枪的连接是否扎紧;橡胶管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得使用。
11、工作结束,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气源,方可离开。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3、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
二、责任追究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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