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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预期利益损失能否赔偿

2024-09-16 来源:钮旅网
合同⽆效预期利益损失能否赔偿

在⼀个交易中,不管是什么合同⼀定要满⾜⼀些条件才会有效,那就是合同不能有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属于欺骗之下签署的,如果有这种情况就会⽆效,那么合同⽆效能否要求赔偿损失呢,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合同⽆效预期利益损失能否赔偿⼀、问题提出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效后产⽣⼏个法律后果,分别为:返还财产或者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在涉及赔偿损失这⼀环节,除了为了履⾏合同⽽已经实际⽀付的费⽤之外,损失的范围是否包含合同得到实际履⾏后可以获得的履⾏利益损失?

⼆、观点聚焦

在⼀起案例中,就上述问题发⽣了争议。

甲承包了⼄的⼀个砖⼚,签订合同后,为了⽣产经营的需要,甲添置了⽣产设备并修建了⽣产砖窑。在甲尚未实际开展经营、履⾏合同之前,双⽅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主要因⼄的过错造成)⽽被确认⽆效。甲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添置⽣产设备及修建⽣产砖窑⽀出的费⽤、并要求⼄赔偿承包期内可以获得的经营利润。

那么,甲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获得法院的⽀持?三、实务解析

合同⽆效,是指合同因违反了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虽然合同是当事⼈的真实意思合意,但却不能发⽣合同受法律保护、认可的法律后果。合同⼀旦被确认为⽆效,其⽆效的后果即从合同订⽴之时发⽣。因履⾏⽆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实物,均应当返还。因合同⼀⽅的过错导致合同⽆效的,应当赔偿给对⽅造成的损失。双⽅当事⼈均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各⾃分担损失。

该案例中,双⽅争议的焦点主要为承包经营利润能否得到⽀持,其实涉及的是合同⽆效的损失赔偿范围问题。⾸先,需要判别⽆效合同的损失属于什么性质?有⼈认为是违约责任,笔者认为该种观点不正确,因为违约责任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其性质属于有效合同债务。⽽⽆效合同⾃始就不具有法律效⼒,⽆效合同的损失与有效合同债务不同,该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性质。

其次,缔约过失责任的最主要承担⽅式为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对象为信赖利益。信赖利益损失指缔约⼈信赖合同有效成⽴,但因法定事由的发⽣,致使合同不成⽴、⽆效或者被撤销等⽽遭受的损失,表现为既有财产的减少,即为了准备履⾏合同⽽⽀出的经济费⽤。与信赖利益相对应的概念为履⾏利益(也可称为预期利益),是指合同有效成⽴的情况下,当事⼈因履⾏合同⽽可以获取的利益。两者适⽤于不同的情形,前者适⽤于合同⽆效的情形,后者适⽤于合同有效的情形。

此案例中,甲要求⼄赔偿承包可得的经营利润,该经营利润本质上即属于履⾏利益。由于双⽅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因⽽甲的经营利润损失主张不能得到⽀持。但甲主张的添置⽣产设备及修建⽣产砖窑⽀出的费⽤,则属于信赖利益范畴,依法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甲在合同⽆效的情形下也存在过错,亦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因为⼀⽅错误导致合同⽆效的就需要赔偿另⼀⽅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并且因履⾏⽆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实物,均应当返还,缔约过失责任的最主要承担⽅式为损害赔偿,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店铺的律师。

店铺温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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