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高空抛物、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的体现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解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为了强化民事立法有关活动和强化《民法典》稽查司法活动,我们仍然存有许多问题须要在实践中检验、积极探索,还须要不断服务设施、补足、细化,在代莱课堂教学基础上促进《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把《民法典》做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关键尺标,我们必须秉承公正司法,提升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促进作用,多方面促进《民法典》实施方案。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 民法典做为社会的基本法,就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抒发。民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就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做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民法典,实行不好民法典就是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民权益同时实现和发展的必然建议。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职能,行使职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事权利不受到侵害,推动民事关系人与自然有序。必须深入群众,保护群众权益,解决社会矛盾,当好模范,真心实意搞好人民的“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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