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班家园共育资料】
法制知识之自我保护
12月4日,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为纪念这一特殊的日子,2001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了增强幼儿园小朋友的法制知识,小朋友要从以下几点来做:
1.生人来,门莫开(独自一人在家,千万别给生人开门) 2.攀高处,使不得(要让孩子们懂得不要攀爬高处,危险) 3.离电源,远一点(教导孩子们离开关电源远点,这些都是不能碰的东西)
4.滚烫东西不能摸(教育孩子开水、刚做好的饭菜都不能碰,以免烫伤)
5.过马路,要小心(教导孩子们从小就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过马路)
6.遇危险,喊救命(碰到危险,要大声呼喊救命)
7如走失,找警察(万一走失了,可以去找警察,或者打110) 8.生人食物我不吃(教导孩子陌生人给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吃) 9.我的身体你别碰(要从小教导孩子,自己的身体谁都不能碰) 以上所说的这些,希望小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注意,避免这些常发事故的发生。
小五班宣
2016年12月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