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5、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6、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7、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9、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制度 10、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施工现场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3、防污染制度 14、材料管理制度 15、领发材料管理办法 16、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7、劳动保险制度 18、消防责任制度 19、施工机具进场验收制度 20、卫生保洁制度 21、施工现场不扰民制度
22、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23、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24、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25、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6、动火审批制度 27、岗位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实行安全生产常规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 2、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3、班(组)应坚持每日安全检查。
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和自检互检相结合。按施工季节,施工前,节假日前后组织安全检查,自然气候变化(恶劣气候)应随时检查。每次安全大检查都要进行总结,解决了哪些不安全因素,还存在哪些问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作记录,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书面上报。
二、公司月度检查必须由企业法人带队,项目部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的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的检查,其方法是,听取反映情况和检查实际效果相结合,传播先进经验和收集改进安全工作意见相结合,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原因、查损失、对查出的问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每次检查要创“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和“××市文明工地”,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要害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四、为了安全生产,严禁带小孩和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制裁。
五、要坚持每天检查“三宝”的使用情况,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带安全帽,按规定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对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挂安全网的要进行罚款。
六、要严格检查是否按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违章、冒险作业应立即纠正,本人或迫使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对本单位食堂职工和特殊和有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全体职工要适当进行健康检查。
八、落实各项安全目标管理职责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四、施工现场用的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和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围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水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护完好的备用材料,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设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不断改进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场尘。 5、防止将有毒有害的废气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用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居民委员会联合配合做好当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昼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不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现场七牌二图齐全。
2、各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3、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现场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 5、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工作。 6、场内场外公共道路由专人负责打扫。 7、建筑垃圾至垃圾箱,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8、生活垃圾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10、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台风季节加强对脚手架、塔吊、架空线路的巡视检查。
为在施工过程中,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到班组个人,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要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定时进行交底。
三、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 四、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五、季节性施工、特殊部位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
八、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九、交底责任人必须对交底内容实施动态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和不符合交底内容的作业行为,对严重违章者,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经教育后重新上岗作业。
十、分级交底:
1、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部位、施工季节、施工条件、施工程序、工种特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向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2、各专业班组长结合各工种特点、施工环境及季节变化及时做好班组作业人员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施工作业班组长每日向本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底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十一、分级安全生产交底职责
1、施工技术人员、专项方案编制人、安全员向各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进行。
2、施工作业前班组长对操作工人的操作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作业人员要利用空隙时间学习《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掌握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对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的或交底内容不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十二、安全员对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负责监督,对班组长不及时交底的有权提出批评指正。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适应建筑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全面加强工程管理,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职能人员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及时地组织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奖罚分明;检查后,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以不断提高检查效果。
公司下属各项目部必须自觉接受检查组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全面检查,服从检查组所作出的奖罚处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一章 奖 励
在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获质量安全前三名的项目,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第二章 处 罚
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及抽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部,必须按照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单组织整改,公司负责进行督促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落实,对整改内容逐项逐条进行验收。对凡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部进行加倍处罚。
对质量、安全事故及受到通报批评情况,隐瞒不报、虚报的,对项目部加倍处罚。
第一条 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
1、直属项目部开工10天内未与公司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而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元。
2、项目部未与各班组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每缺一个班组,对项目部罚款500元。
3、项目部各班组未与每个职工签订各类责任书的,每缺一个罚款50元。 第二条 安全技术资料台账
1、安全技术资料台账内容不全面或者未建立台账的罚款500至2000元。 2、应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未编制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3、按规定要求须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未经论证的罚款1000元。 4、项目开工前安全专项方案未经公司审批的罚款1000元。
5、未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项目部,予以1万元的罚款。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全的,每缺一人罚款100元(累计不超过1万元)。
6、未通过安监部门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而擅自开工的罚款2000元。 7、未对本工程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的罚款1000元;进行了识别、评价但未做好管理方案的罚款500元。
8、对检查的整改回执未作回复的项目部罚款1000元。 第三条 脚手架工程
1、二层结构以下(包括架空层),无外脚手架施工的,建筑面积5000m2以内的罚款5000元;5000m2以上的罚款1万元。三层楼面以上无外脚手架施工的,5000m2以下的罚款1.5万元;5000至3万m2的罚款2万元;3万m2以上的罚款3至5万元。
2、悬挑脚手架脚手片必须层层满铺,每缺一排架罚款2000至5000元。 3、落地式脚手架主体施工时,底排必须满铺,操作层必须满铺三排,中间可隔排铺设,每缺一排罚款1000至2000元;进入装饰阶段必须层层满铺,每缺一排罚款1000至2000元。
4、外脚手架底排及顶排必须设置内封闭,中间每隔三步设置一道内封闭,每缺一道内封闭罚款1000至2000元。
5、脚手架安全网局部缺少或封闭不严密的罚款200至1000元;严重缺少或未张挂安全网的罚款5000至1万元。
6、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拉结点的,每缺一道罚款100元。 7、脚手架未进行验收而先行使用的罚款1000元。 8、脚手架剪刀撑未连续设置的罚款1000元。
9、搭设拆除脚手架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次予以罚款200元。 10、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方案不符的罚款2000至3000元。
11、落地式外脚手架底部未作硬化处理的罚款1000至2000元。 第四条 “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500元。
2、进行登高架设作业未系好安全带的,每人罚款200元。
3、未使用合格安全网的罚款1.5元 / m2(按外脚手架面积计算)。
4、楼梯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m高踢脚杆的,每缺一处罚款100元。楼层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的,每层罚款1000至2000元。
5、电梯井口未设置1.5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18cm未设置踢脚板的,每缺一处罚款100元。
6、电梯井内自二层楼面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m)未设置一道安全网或隔离层的,每缺一道罚款100元。
7、1.5 m2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未用固定盖板防护,每处罚款100元。1.5 2
m以上的洞口,四周未设18cm高踢脚杆和0.6m、1.2m两道水平杆的,每缺一个洞口罚款200元。
8、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的,每缺一处罚款500元。防护棚搭设不规范的罚款100至300元。
9、砂浆机、搅拌机、钢筋加工场地和木工加工场地等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的,每缺一处罚款50至1000元。
10、进出通道口未挂设安全通道牌的,每缺一块罚款100元。
11、阳台临边未设置1.2m和0.6m两道水平杆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第五条 临时施工用电
1、在临近高压线旁的脚手架必须有规定距离,未达到规定距离时必须有严密的防护措施,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密的罚款1000元至2000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三相五线制的罚款5000元。
3、总配电箱、分箱、开关箱进出线混乱,电线破损或钩挂接线的罚款500元。
4、电线从配电箱侧向或上面引进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其它金属丝代替电熔丝的,每根罚款200元。
5、临时用电系统未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罚款1000元。 6、未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的罚款1000元。 7、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混用的罚款500元。
8、配电箱内无线路图,无维修表,无责任人,无用途标识的,每项罚款100元;配电箱搭设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9、保护零线未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10、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使用截面小于2.5mm绝缘多股铜线的罚款200元。
11、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未采用铜鼻子可靠连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2、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50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0元。
1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未作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未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而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等的罚款500元;导线随地拖拉或缠绕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的罚款200元。
14、架空线路未设在专用电杆上,而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处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5、架空线路未装设横担、绝缘子并未采用绝缘导线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16、设备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未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的罚款200元。
17、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至1000元。
18、总配电室无维修制度、无禁令标志牌、停送电无专人负责的罚款200至500元。
19、总配电室内未配备绝缘灭火器材的罚款500元。 第六条 施工机具 (一)物料提升机
1、未使用建设主管部门鉴定或认可的定型产品,而使用自制物料提升机的罚款1000元。
2、物料提升机未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
3、物料提升机必须要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限位装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0元。
4、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时设一组(四根),20至30m设二组,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5、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100元。
6、缆风绳有接头的,每根罚款200元。
7、高架提升机无连墙杆或连墙杆设置不规范的罚款500至1000元。
8、提升钢丝绳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等现象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合格证的罚款500元。
9、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无防护门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10、工作人员违章乘坐吊笼上下的,每人每次予以罚款200元,并对开机人员罚款200元。
11、物料提升机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12、卸料平台与外脚手架连接在一起的罚款500元。 (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
1、吊笼未设断绳保护装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装置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2、吊笼门无电气或机械式连锁装置的罚款200元。
3、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无防护门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4、电梯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5、未设置起重量限制器的罚款100元。
6、安装拆卸队伍未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罚款1000元。 7、电梯安装拆卸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0元。
8、电梯安装完毕后无项目部、安装单位验收签字,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未经当地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罚款3000至6000元。
9、外用电梯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10、安装、拆卸前,甲、乙双方未单独签订安全合同的,罚款5000至1万元。
11、使用后无例保记录、防坠落试验等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罚款200至500元。
(三)塔吊
1、未设置吊装区域的罚款300元。
2、安装拆卸队伍未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罚款1000元。 3、塔吊指挥、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4、塔吊指挥工作时未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罚款500元。
5、塔吊安装完毕后无项目部、安装单位验收签字,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未经当地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罚款3000至6000元。
6、塔吊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7、塔吊卸平台严禁使用钢管搭设,违反规定的罚款1000元。
8、安装、拆卸前,甲 、乙双方未单独签订安全合同的,罚款5000至1万元。
9、使用后无例保记录、起吊试验等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罚款200至500
元。
(四)平刨机
1、平刨防护装置未设防护罩,刨刀未设护手装置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2、平刨金属外壳未接零保护的罚款200元。
3、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的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的罚款500元。 (五)圆盘锯
1、锯片未设防护罩,上方未设防护挡板,传动部位未设防护罩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2、圆盘锯金属外壳未接零保护的罚款200元。 (六)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无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未装设防护罩的罚款200元。 (七)电焊机
1、电焊机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未使用电动开关的罚款100元。
3、焊把线未使用橡皮电缆的罚款200元。 4、电焊机无防雨措施的罚款100元。 (八)搅拌机
1、搅拌机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操作手柄未设保险装置的罚款200元。 3、料斗保险钩缺少或已损坏的罚款200元。 (九)气瓶
1、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违反以上规定,而且无隔离措施的罚款200元。
2、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平放的罚款100元。
3、各种气瓶应设置危险品仓库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1000元。
4、气瓶未装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的罚款200元。
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第一章 奖 励
在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获质量、安全前三名的项目,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第二章 处 罚
1、对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影响周围居民,引起居民投诉或被新闻曝光通报批评的罚款5000元。
2、临街建筑进出口大门口往里延伸15m以内(包括材料运输大门),地面必须硬化,如不按此规定的,除责令其地面硬化外,罚款2000元。
3、施工现场作业区及生活区主干道路未进行硬地坪施工的罚款1000元;场内积水现象严重的罚款500元。
4、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得随意外排,不按规定排放污水而被有关部门批
评的罚款1000元;大门口未设洗车台的罚款500元。
5、未按公司统一格式设置大门的罚款1000元;大门未设置企业标志的罚款300元。
6、围墙不按公司统一格式设置的罚款1000元;沿街路段(围墙顶)不设彩灯的罚款200元;围墙高度不符要求的,除责令其加高外,罚款500元。
7、生产、生活、办公、娱乐设施不全的,除责令项目部增设外,视情罚款200至1000元;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成简易工棚作宿舍的,除责令返工外,罚款5000元。
8、所有工地均应设置图、牌、栏,每缺一项罚款200元;“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的,除责令其返工外,罚款500元。
9、材料、设备未按施工平面图堆放整齐的,每处罚款300;未设标识牌的,每处罚款50元。
10、卫生管理未分区包干的,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时清运的罚款200元。 11、食堂卫生(灶台、炊具、工作服等)不清洁的罚款100元;炊事员无健康证的,每人罚款200元;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的罚款1000元;食堂无管理制度的罚款200元;现场未设茶水(亭)的罚款500元。
12、厕所、浴室不卫生,不洁净的罚款100至200元;无卫生保洁制度的罚款200元;未落实保洁责任人的罚款100元。
13、宿舍不清洁的视情罚款200至300元;宿舍未建立管理制度的罚款100元;宿舍发现煤气灶具的,每只罚款100元。
14、未建立门卫的罚款200元;门卫制度不齐全,执行不严的罚款100元。 15、现场未绿化布置的(现场原有的除外)罚款500元。
16、工地未实行佩卡上班制度的罚款500元;发现不佩卡的,每人每次罚款5元。
17、未设保健箱、急救器械,急救人员未经过培训的等,每项罚款100元。 18、未及时整理文明施工管理台帐的罚款200至500元。
19、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随地大、小便的罚款20至100元;高层建筑未设置小便处的罚款500元。
20、现场焚烧有毒物质的罚款200元。
21、在建筑物内住人的罚款2000至5000元。
22、现场未设置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布的罚款2000至5000元。 23、厨房与厕所距离小于20m的罚款200元。
24、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灭火器的,每缺一只罚款100元。 25、高层建筑未设置隔层消防水泵的罚款2000元。 26、对未建立项目部至班组及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项目部予以批评和警告。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项目部处以5000至1万元罚款。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一、《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
二、全年不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2人以上(含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施工安全生产合格率达到100%。
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按照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书,为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各施工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使项目部各施工管理人员、各班组共同为安
全责任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泥工班长、砼工班长、木工班长、钢筋工班长、登高工班长、电工班长、电焊工班长等。
二、考核人: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考核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考核各层管理人员。
三、考核时间:每月。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的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适时给以奖罚兑现。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素质,进一步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所有操作工人都必须办理相关劳务用工手续,手续不全或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者,不得录用。
二、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定期组织实施。
三、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的有关章节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四、新进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项目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不少于15学时。
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危险区域、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措施,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护对策等,教育累计不少于20学时。
五、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六、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七、对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公司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并按时复审复训。
八、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九、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十、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十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规范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职工创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环境,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临建【2010】192号文件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防护、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对安全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做好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
二、定期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部七天检查一次,班组内每日检查。
三、除定期检查外,还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如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等)。
针对夏季(风、雨、台风等)施工、冬季(霜、雪等)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安全教育。
四、在建项目每一周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安全检查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
五、公司安全检查由企业法人带队,安全部门、技术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
六、安全检查时应按规范标准采取“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看”:查看危险源调查情况、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安全标志、验收检查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
“量”:主要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箱安装高度、工程与临近输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量轨道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物料提升机超高、定层、防坠限位保险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七、在建项目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安全巡查,认真填写工地安全日记等。
八、施工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九、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生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
十、安全生产检查坚持一票否决制,对重大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签发停工整改通知单,并报送上级安全主管领导,对检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签发局面整改通知书,均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整改单位必须及时向检查单位报送整改情况反馈书,检查单位应及时做好复查。
十一、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危险情况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等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大伤亡事故,除了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外,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三、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直管项目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四、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七、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和经过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
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八、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按内部承包合同及有关规定从严处罚,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二、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 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三、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作好检测记录。
四、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
五、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六、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七、建立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二、职责
(一)公司质量安全科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项目部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三)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二)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
(三)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设置的位置为作业场所存在坠落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的安全防护与标识符合规定。
(四)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五)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六)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七)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八)公司办公室每季度、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正职工身体健康,养成爱卫生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办公室周边实行门前三包,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二、各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搭建厕所,应有化粪池,设置 人负责天天打扫清洁卫生。
三、施工现场搭建的厕所,每10天必须进行杀菌消毒处理,防止疾病传染。 四、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统一堆积进行处理,不准随地乱丢乱抛,违者罚款5元。
五、食堂要按照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六、建筑周边不能堆放建筑垃圾,职工不能随地大小便。
七、每15天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随时接受上级的卫生检查和指导。
防污染制度
防止污染,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是每个公民的应尽责任。因此,本公司特制定防污染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按有关部门要求,修建标准的施工围墙,按GJG-99标准搭架、铺设合格的防护网,进行封闭施工。
二、施工现场进出口道路必须硬化,设置截流沟、沉砂井,进出场车辆必须进行冲洗,保证场地整洁。
三、严禁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沥青。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垃圾。
四、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五、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排库内存放。 六、材料不准从车上往下扔,采用人扛下车和吊车吊运,材料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
材料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材料的数量质完好,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管理范围:包括各种建材、半成品材,以及业主提供物资的管理。管理内容包括:预算、计划、验收、储存、发料、使用、核算等五个环节。
二、材料管理的任务:编制材料计划,提供场地,执行限额领料,办理材料签证,收集单据资料,提供准确数据。
三、材料计划管理:
1.施工前必须作好调查规划、备料等工作,根据工程合同和工期要求,承包形式和材料供应方式,了解主要材料需用量,有无特殊材料及技术要求,编制供料计划。
2.根据工程合同和工期要求及工程规模,测算现场大宗材料周期性用料规划,落实材料堆场,仓库及进料道路。
3.构件、门窗及半成品等特殊材料,要及早提出计划,安排委托加工订购,按进度组织进场,确保生产需要。
4.按工种进度、图纸、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和编制月供应计划,计划应列出
材料名称、材质、规格、品种、数量、单位、用途、需用时间。供计划应提前10天报领导审批。
5.计划必须准确,避免资金过多占用,特别注意需看样订货的材料一定要按进度分批供料,最后一批供料要认真复核,以免造成材料积压浪费。
领发材料管理办法
领发料是材料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在材料管理中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种在施工中耗用的一切材料,均应实行限额领料。
二、班组应派专人按料单领料,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料。多次领出的应作好记录,无领料单不得发料。
三、材料发放,按先进先发原则,保证材料不超过保质期,以免变质报损。 四、发料领料过程中,双方必须办理领发料手续,注明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及用于何部位等。
五、材料发出后,由班组保管使用,材料员要对出库的使用、保管进行监督,做到专料专用,防止丢失和转移。
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超耗,必须由施工员提出超耗原因,领导核实后补签超耗领料单,再发料。
七、作业任务完成后,施工员验收工程量,质检员验收质量,材料员验收限额领料单,核实用料情况,及时登记台账、报表、汇总上报。
八、验收后,对材料的节约和超耗都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提高,加强管理。节约的要予以奖励,超耗的要予以罚款。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的思想,保证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长是生产班组的直接领导,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二、每天上班前,应根据本班组内的工作性质、使用机具、作业环境等情况,向全班同志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三、班组全体同志在工作中应加强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不把事故隐患留给下一道工序。
四、一天工作结束后,班组长要用不少于10分钟的时间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进行讲评。
五、班组长每天晚上应将当天的安全工作情况真实地填写于班组安全记录本内。
劳动保险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程项目中标后,开工之前办理建筑安装工程职工工伤保险。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伤亡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保险公司,并作好配合保险公司对事故的鉴定工作。
三、根据事故的鉴定结论及保险条件办理索赔手续,并进行保险索赔。
消防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定期对计划的招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把消防作为重点来考虑,提出具体的建议,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二、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处理。 四、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六、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为确保机操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机具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失,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
一、租赁或新购施工机具要做好设备进场验收记录、查看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了解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制定保养维修计划。租赁设备必须签订履约租赁合同。
二、机械设备使用前应向操作人员或机(组)长交底,应进行试运转,并建立履历书,连同随机工具向操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三、设备操作人要认真做好例行保养的各项工作,使设备处于清洁,润滑良好,调整适当,紧固件无一松动状态;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并保证记录完整。
四、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零部件的磨损
规律,结合使用条件使用(可参照原件生产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五、为了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应采取下列各项技术组织措施: 1、建立机具管理责任制和机具操作责任制。 2、制定不同类型的保养规程。 3、配齐随机工具。
4、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报机械运转履历日报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表。
5、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的保养力量,并对机操、保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作业保养人员的技术能力。
6、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进行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的影响。
六、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保养,大型机械应实行多级保养制,小型机械实行一级或二级保养制,无论多级或单级保养,其作业范围都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2、单级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指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一保养,分工作前、中、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中心,三、四级保养消防隐患为目的,要进行解体检查。
4、各级保养均有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
七、公司所有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场或安装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等由公司级负责验收,物料提升机(卷扬机),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搅拌机械、泵类机械以及金属切削加工机械等由项目部负责验收。
八、施工机具使用完毕,要清洁机身、搞好润滑、检查各种紧固件松动情况,及时更换破损零部件,及时退场,并做好退场书面手续。
九、退场设备必须及时进行检查、保养和防腐工作,露天堆放必须在指定地点搭设防雨蓬,严禁露天或未按规定地点存放,做好设备文明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或保健急救人员为卫生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卫生工作,贯彻执行施工现场责任制,搞好施工现场的场貌、生活卫生、食堂卫生等。
二、生产场所的噪音、粉尘、有毒有害作业、施工工业污水处理等应符合国家工业卫生规定,定期测试、落实防范措施。
三、生活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包干区;施工现场五小设施齐全(有宿舍床铺、食堂、厕所、浴室、学习娱乐场所等)、设置合理;施工现场应无积水。
四、生活区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堵塞排水沟现象;有条件的现场应有绿化布置,要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
五、宿舍日常生活用品应统一放置整齐,办公室、厕所、生活区等应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六、食堂内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装设纱门纱窗,食具要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现场茶水供应,茶具要消毒,应符合卫生要求。
七、炊事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八、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配置冷藏设备,严禁生熟食品共同贮存。
九、施工现场须有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和急救措施等。
十、施工现场应每半个月由卫生负责人组织对食堂、宿舍、厕所和生活区、现场周围的卫生检查,并记录在册。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半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三、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五、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场排污管线或用于洒水降尘。
六、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七、凡在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音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昼采取降噪音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群众,方可施工。
八,对人为的施工噪音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九、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播放电视、音乐音量不可过大。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安全操作技术程序化,实现安全达标,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质量、安全、技
术等各项措施,要有针对性。
二、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毕,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审核,再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三、在建工程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特殊工程: 1、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2、基坑临边开挖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工程; 3、跨度大于12m,高度大于10m跨度、高空间结构; 4、列入公司创部、省级优质工程计划的工程; 5、其他符合重大、特殊工程要求的。 四、安全施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1、施工机械数量、类型以及现场布置定位。 2、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
3、登高设施的布置定位和搭设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施工用电设施及其他电器装置的安全规定与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5、大型起重设备(包括垂直运输设备)搭设、拆卸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6、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7、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五、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会签审核,监理审批,项目部备案。
六、凡涉及深基坑(深度超过5米)、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跨度大于12米、高度超过8米)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七、所有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基础施工方案,且在工程施工中应与施工同步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八、投标书中的技术标不能作为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来实施。,必须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规模较大而图纸不能全部到位的工程,可分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九、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旦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有变更,必须根据审核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十、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追查编制和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一、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作进入施工现场大门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行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须有项目经理签字,方可放行。
六、门卫必须坚守工地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一、脚手架必须针对工程结构,设置独立的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二、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国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之规定搭设。
三、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四、架子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五、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做好脚手架安全防护。若栏杆未绑稳,有松动现象时必须及时固定好,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下班前必须检查脚手架及其周围是否有隐患,及时防护固定好后才能下班。
六、脚手架必须经过施工技术员、安全员、架子工班长等按“三步一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交接使用。
七、脚手架必须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有验收、维修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工程项目所有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所有操作人员(泥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普工、防水工、抹灰工、油漆工、管道工)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三、对特殊工种(电工、电焊工、机操工、架子工等)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四、对无证上岗者,一经发现进行处罚。
五、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对过期的证件一律按无证处理。 六、对无证指挥、无证操作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动火审批制度
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水安全,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动火作业,由单位行政责任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作业,由班组长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后,方可动火。最长有效期限为7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不准动火。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国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评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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