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申请人(签章) 申 请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1
填 写 说 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2
场 名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规模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地址 1.动物养殖场 □ 2.动物养殖小区 □ 场 所 类 别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4.动物屠宰场(厂) □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 6.动物隔离场 □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 所 附 材 料 清 单
3
1.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2.设施设备清单 3.管理制度材料 4.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5.人员情况
□合格。 □ 不合格。原因: 审 核 人 意 见 审核人签字(1): 审核人签字(2):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意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动防合字第( )号 经办人 发证人
4
附件2: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项目 类 别 内 容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动物饲养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场、养殖小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 区填写 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审核结果 审核说明 是 否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500米以上; 选址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10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种畜禽场填写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布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隔离设施;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 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有孵化间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 的禽类饲养场、养殖孵化间应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小区需额孵化间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外填写 种畜禽场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需额外填写 等区域。 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设施 设备 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 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 有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方法。 写 人员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或乡村兽医; 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免疫制度; 用药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畜禽标识制度; 养殖档案;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写 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