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大会业主清册申请函
XX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尊敬的上级主管单位,为遵循《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每年3月召开1次定期会议”。由于我委将近两年无法正常履职导致业主信息缺失,根据《广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如下规定
“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询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清册等文件资料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免费提供。
不动产登记行政管理部门与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业主清册等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共享。
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对业主资料保密,不得将业主资料用于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无关的活动。”
我委已在筹备23年年初的定期会议,并向业主广泛征求会议议题,现向贵单位申请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清册用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承诺做好业主资料的保密,并承担泄密后果。
此次申请的业主清册非电子投票系统用于公示校对的业主清册,请勿理解错误。
XX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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