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提高输血治疗效果质量。
二、经治医师必须认真履行输血申请、患者同意、报批、登记的法规手续,严格执行输血前检验的采样、送检、核对制度。
三、血库执行以下控制程序:
1、环境、设施、设备符合《控制感染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消毒、灭菌监测与记录;
2、试验器材合格,鉴定血型、交叉配血试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根据《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建立操作程序; 4、严格进行送检样品性状检查与输血申请单核对、登记; 5、按照操作程序进行输血前检查; 6、根据血型鉴定结果,认真核对血液制品;
7、核对血液与送检样品,按操作程序鉴定血型、交叉配血。复核试验结果,有疑问时复检或作进一步检验,确认献血与受血相配,逐项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保存检样,作好记录。四、临床取血,执行输血,控制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按照医院输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五、临床科室与血库必须积极配合,作好从输血申请到完成输血全过程及控制输血反应和输血感染各个工作环节(根据《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的质量监测和信息反馈。
六、临床科主任与检验科主任负责输血质量监督与持续改进。 七、医院质量管理科根据质量记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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