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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调研报告

2021-11-11 来源:钮旅网
某某县城市管理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城区建设步伐加快了,但城区市容市貌环境质量提升却不高,虽然经过几年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但城市管理仍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仍存在着差距,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将会给我县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带来负面影响,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极为不利。

一、我县城区市容现状 (一)流动摊点随处摆卖

以笔者调查数据,某某县城区主干道,每条干道长度2-3公里不等,每条街上每天都有20-30个流动的摊点出现,这些摊点无固定场所,摊主主要是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和进城谋业的农民,流动摊点流动性大,机动性强而难以管理,经营人员与执法人员打着“游击战”,执法人员一到,作鸟兽散,执法人员一走,就恢复原状。繁华拥挤地带、十字路口、人流量大的路段经常被塞得人难走,车难行;更为严重的是,每个流动摊点都是城市中的一个污染源,买的要尝一尝,卖的要整理,废弃物乱丢,有损市容观瞻,影响城市形象。这是影响我县市容观瞻的“瓶颈”,没有合理安臵,只“堵”不“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乱倒垃圾现象严重

以农贸市场一段为例,长不到400米,每天沿街、沿河乱倒垃圾就有30余起,而且无时间,无规律性,随时随地乱倒垃圾。还有小溪河农贸市场一段,菜贩子随意倾倒菜帮,沿河店主随意丢弃杂物,乱泼污水,大部分人认为交了环卫清扫费,就可以乱倒垃圾,反正有环卫部门、有环卫人员清扫。

(三)店外店、占道经营屡禁不止 主街道门店占用人行道、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如新桥一路、二路,长约600米,主干道两侧有95%地块均为店面用房,其中90%为单间式个体经营房,绝大部分居民都是居住与经商一体。在一间不到30平方米的门面内,既要住人,又要经商,空间本

来就很小,而经营范围又都是杂货小商品和塑料用品。由此导致内店外开,占道经营现象屡禁不止,整条街道实际上就是一个集贸市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声势一浪高过一浪,但占道经营仍未走出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怪圈。

(四)车辆沿街乱停乱放 某某主干道相对较小,每天在主干道停留的汽车有300余辆次,摩托车2000余辆次,人力三轮车100余辆次,节假日还要增加一倍左右。车辆这么多,城区仅有中山街、南大街、江滨路四处停车场,主街道一些路边停车泊位也是在街道两侧狭窄处挤出来的。本来道路就很窄,车辆又占去“大半壁江山”,致使城区中心主要商业区的人行道及公共场所全是车辆,造成道路交通堵塞是常事,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

(五)城市“牛皮癣”难治

长期以来,大街小巷“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严重,损害了城市的形象,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使繁华的街道大煞风景。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违法行为涉及点多面广,违法行为人流动性强、违法时间大多发生在深夜,执法人员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查处。再加上一些沿街门店,未经批准利用深夜设臵灯箱广告,影响了城市立面景观。

(六)“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不到落实

县委文明办、我队与主街道1000余户单位、门店每年都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大了“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的检查力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一些部门、单位、干部、群众对自身存在的影响城市容貌的问题熟视无睹,对整改要求无动于衷或应付了事,给“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带来阻力,甚至仅是流于形式。

(七)违章饲养禽畜现象严重

我县属城乡结合部,一些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饲养禽畜现象比较普遍。自实行《城区限制养犬管理规定》以来,我队依据职责要求,加大无主犬、放养犬的捕杀力度,但由于没有深入发动城区范围全面开展禁养,以致无法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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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口聚集区形成多处占道马路市场

作为一个人口(含流动人口)10万余人的城区,仅有一个农贸市场,容纳量太小,根本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形成市场外溢,在一些居民住户较集中地段,如农贸市场外围等处自发形成马路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周围群众,但影响城市市容观瞻和秩序。

二、城区市容市貌现状产生的原因 (一)基础设施配套难

近几年来,我县进行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城市功能还不很完善,专业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的数量和分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的需要。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副产品、小商品等集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较少,使城市基本生活消费市场出现区域性空白,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严重不足与交易活动日益活跃的矛盾仍很突出,街头流动摊点,占道摆摊现象难以杜绝,每当蔬菜瓜果旺季和年节供应之际,交易与管理矛盾尤为突出。此外,公厕、垃圾中转站严重不足;停车场、停车点建设严重不足,导致乱停乱放,又损坏了人行道。住宅小区建设、配套设施与住宅建设不同步,造成住户迁入后垃圾无处投,车辆无处停,秩序无人管。这些问题造成许多城市管理上的突出矛盾。

(二)对城管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对城管意义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城管是与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争领导,争精力,争资金,影响经济发展;有的认为搞城市管理是面子工程,工作中多做急功近利的表面语文章,搞短期行为,搞形式主义;有的认为城市管理是城管职能部门的事,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差,一些部门、单位、干部、群众对创建文明县城的意识不够强,把城市管理看作少数部门的事,甚至认为城市管理是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一个单位的事,对自身存在的影响城市容貌的问题熟视无睹,对整改要求无动于衷或应付了事。突出表现在“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上,考虑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多,存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观念,如一些部门、单位、群众将临街的产权房改作门面出租,根本不具备开店经营的场所,只要能租出去就行,房子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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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紧,承租人则侵占公共场所、人行道占道经营,“你来管,我搬进去,你一走,我又搬出来”,给我队工作造成了很大的管理压力。

(三)城管体制协调运作不强

涉及城市管理各个方面的的专业职能部门缺乏统一协调,指导的机制,管理中容易造成职能交叉和管理真空,管理效率难以提高,力量投入与管理成效难以成正比。而且由于利益的驱动,各部门之间有“利”竞图,无“利”则推,罚款、审批、收费谁都愿管,日常管理、监督往往相互推诿,造成管理覆盖面出现部分重复、部分空白。

(四)提高市民认识难

城市管理工作面对的是方方面面市民,但主要对象又是方方面面经营业主,在这个群体中,处于弱势的人员较多,他们中都是为谋生而在城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他们认为:政府号召自谋职业,各级各部门都应该支持。却忽视了自己的无序经营活动导致占道、乱牵乱挂等会影响市容,牺牲绝大多数市民的利益;尤其是一些先发展起来的业主,自恃有经济实力,有关系,财大气粗,藐视城管人员,不支持、不配合城市管理工作;一些市民几十年养成的不文明习惯,似乎天经地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三、对策和建议

(一)专业管理与义务管理相结合。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城管一支队伍的力量远远适应不了快速发展的城市化需要。而我县城市的发展规模一年一个样,人口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单靠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是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因此,城市管理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同抓共管,由“孤军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应由政府牵头,领导挂钩,将城管任务按区域、场所路段分解落实到各委、办、局以及企事业单位、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分工负责,逐层逐级时明确目标责任,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形成“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有责”的管理格局。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长效管理

实现长效管理关键在于要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堵”可以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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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能暂缓和矛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疏”才能治本,有利于超出整治又回潮的怪圈,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因此,采取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分步到位的原则,才有可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1、加快农贸市场建设,合理布局市场,适当开辟“占道市场”,疏导街头摊点。从目前情况看,占道摆摊中下岗、失业、无业人员比例逐步增大,反映了城市经济转型时期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行取缔的办法会带来社会问题,不利于稳定。从根本上说,要疏导占道经营只有建设市场,一是要加快城区农、商贸市场的建设,逐步缓解城区农贸市场供求矛盾,政府在每年的城市建设项目中确定倾斜政策,加大投入,可采取集资、个人参股等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区市场建设,把建设农、商贸市场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来完成。二是在做好规划的同时,加大新建和改造旧农贸市场的力度。要结合旧城改造,对一些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旧农贸市场进行重新建设,扩大市场经营面积,挖潜旧农贸市场(中山市场、小溪市场)改造,把闲臵的市场辟成低廉价格的经营摊位,扩大容量,配套功能。特别是新建城区、社区,要按照规划的统一要求,根据未来居住人口的发展规模,配套好农贸市场的建设,做到新建的市场与新区同时落成使用。

2、参照某某市的做法,对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实行路段分级管理的办法(《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某市区主次干道市容实行路段分级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由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一级路段:严禁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和乱挂乱晒、乱贴乱涂、乱摆乱放、乱搭乱盖、乱堆乱倒、乱挖乱散现象;二级路段,在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管理的情况下,经县分管领导批准,允许设臵临时性节假日占道市场和开展各类展(促)销活动;三级路段,经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占道商业网点及其他类型的占道经营摊点,为控制占道经营数量、无序占道经营行为和消除占道经营者受丰厚利益驱动的因素,逐年减少设臵数量,对这些确定设立的摊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向社会公开招标,逐步引导入场、入室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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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入场入室经营,减少占道经营。为防止这三类人员大量流入街头摆摊,在有计划地疏导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到农、商贸市场经营的同时,还要考虑到他们资金困难、竞争力弱的实际情况,制定城市所有市场按比例拿出一定数量的摊位、不参加招标竞争的政策,用于有计划地安排扶持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入场入室,有关部门在税、费的收取上也应予以一定优惠,尽可能保证他们进得去留得住,为下岗、失业、无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谋生场所,既照顾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又减少了执法中的矛盾与纠纷。

(三)增强市民城市意识,提高市民整体素质。

1、强化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素质,是搞好城市管理的根本。 提高市民素质,宣传教育是关键。只有强化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市容卫生意识,广泛发动群众,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人人主动摈弃陋习,自觉维护周围环境的风气,才能从根本上搞好城市管理。

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以新闻媒体为阵地,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市容貌的重要性、必要性,强化全体市民的城市意识,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养成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这是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基础。

二是以社会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参与,使市民在参与中接受教育。如开展城市管理“从我做起”活动,举办城市管理法规知识竞赛、宣传咨询等等。通过这些活动,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和文明意识不断增强。

三是加强在较学生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尤其要抓好中小学生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教育,努力造就文明城市的文明市民。

2、规范市民行为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途径

提高市民素质,宣传教育固然重要,但还必须引导和规范人的行为,严格管理,对那些只图私利、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违章者,必须依法采取严管重罚的手段,以示惩戒。规范市民行为,一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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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民知法。每一项新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大张旗鼓多渠道地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二是必须从严管理,厉行处罚。对不文明行为要敢于管理,对那些明知故犯、屡教不改、严重破坏市容秩序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对违章乱建等要依法强拆,对非法设臵的各类摊点和占道经营坚决予以取缔。否则,只搞正面教育,一味迁就,管理和教育就会苍白无力。只有通过经济的、行政的以及法律的手段给予严管重罚,才能保证其行为的规范。

3、组织发动市民自觉参与是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手段。

任何一个文明城市都不是单纯靠管出来的,而是全体市民共同努力创造出来的,严管重罚是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而有组织地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则是更重要的手段。要使市民真正成为城市的主人,自觉维护市容秩序,敢于向破坏城市市容秩序的行为作斗争,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才真正有了保障。

对此,一是应从基础做起,从社会组织做起,逐步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某某形象”观念。除积极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各项美化、净化市容的义务劳动外,还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活动,如开展争创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院落、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的评比活动,广泛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环境卫生、道德风气、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培养合格市民,促进城市管理上水平。二是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监督是一种无形的社会力量,如开设“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热线”,在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城市管理大家谈”,公开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举报电话”,让市民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投诉、举报,形成广大市民对不文明行为群起而责之的好风气,激发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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