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专用线类型
1.专用铁路。与铁路营业网衔接的厂矿企业自有线路、自己管辖并备有机车、自行办理取送作业的企业铁路称为专用铁路。如冶金、大型制造厂、炼油厂。
2.专用线。铁路营业网衔接的厂矿企业自有线路,但由铁路管辖和负责车辆取送的企业铁路。
专用线与铁路营业线接轨通常在车站,特殊情况在区间,会影响区间通过能力。
1.2专用线工作组织的基本要求
1.协调车站和专用线作业,组织定点、定线、定编组内容三定列车,作业统一、时间衔接;
2.重车到达后,专用线应及时卸车,保证铁路运输连续作业;
3.执行安全生产规章;
4.明确车辆和货物交接制度,划分经济责任。 1.3专用线工作组织
1、为了配合作业,双方应签订协议,包括:
(1)货、车和篷布在专用铁路、专用线上交接法、交接地、预确报和取送及车辆技术状态交接;
(2)铁路货车在专用铁路、专用线内的调车工作组织办
法;
(3)装卸作业、技检、货物重量确定办法、装卸机具和人力使用,一次最大作业能力,夜间作业比重,作业时间标准,冬季防冻解冻和安全。
(4)日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办法;
(5)货车一次作业时间标准,运用车保有量,成组直达装车的统计分析方法;
(6)承担的经济责任。 1.4专用线共用 1.专用线共用的原则 (1)不影响原专用线的生产;
(2)货物品类及保密要求,确保安全和货物完整; (3)就近企业参与共用,缩短短途搬运距离;
(4)根据设备条件,确定共用单位数量,发挥设备能力。 2.专用线共用的条件
自备机车,厂内运输任务不大的专用铁路及仅有线路和少量装卸机具、劳力的小运量专用线。
3.专用线共用的形式
(1)产权单位与用户签订协议,允许协议户利用专用线的空闲时间或空闲货位;
(2)产权单位与车站签订协议,在货场饱和时利用专用线空闲设备(不指定用户);
(3)不签协议,货场紧张时车站与产权单位临时协商,利用专线空闲时间或设备;
(4)产权单位与铁路协议,本企业运量与共用量由铁路统一安排,专用线设备与共用户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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