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之败,慕虚名而不务潜修也;品节之败,慕虚荣而不枯淡”随着律师职业的方兴未艾,其高额的代理费吸引了大批的人纷纷投入律师职业的怀抱。慢慢的,法学专业也成为了行业中的红牌专业。而这时,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却成为了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
现在许多人为了追求更高的金钱利益而选择了律师职业。而这样的起点,违背了律师这个职业最早的发展初衷。很多律师不是为了正义,为了保护人们的权利而努力工作。终日思考着怎样可以赚取高额的代理费,甚至为了利益进行不正当的竞争。成为单纯的盈利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唯利是图,没有底线。在这样的市场化竞争下,逐渐形成了“法律的商业主义”。而以利益为目的的初衷,使得很多律师不努力提升自身的知识素养,提高专业的法律水平,而去追求一些不切实际的虚无缥缈的名声,塑造出一个漂亮的外壳。素质普遍低下,职业道德更是岌岌可危。专业的法律知识不过关,身为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更是见不着影。身为高尚的法律人,却不拥有高尚的品质。本是维护正义的使者,却时常也会为了金钱和虚名而在法律的边界徘徊。做着违背正义的事。在著名的辛普森案件,辛普森花重金打造“梦幻律师团队”,在这个案件中,辛普森的律师团队违法的证据采集,最终让辛普森无罪释放。而律师团中不乏是律师界的精英人物。“快乐湖谋杀案”中律师有意的对被害者的家属隐瞒实情,让女孩的家人在痛苦中挣扎。在我看来,律师这些行为无疑是伤透了社会人民的心,更是损害了法律的正义,在这其中我看不见律师的职业道德,看不见
他们身为律师所应该担负的责任。
律师职业者良萎不齐,道德水平低下,唯利是图,对自己的当事人不负责任,没有原则底线,职业道德感不够强烈的问题比比皆是。本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是被不熟悉法律的人或者是弱者所依赖的存在。结果在众多案件中由于律师的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使得如今公众对律师的信任下降,律师的社会形象变差。甚至也会出现当事人不信任自己的律师,认为自己的律师只是个钱权主义者,对自己的律师有所保留,甚至是欺瞒。而这在我看来这样的情况无疑是不利于正义的实现,不利于案件真实的被发现,也不利于律师更好的去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的。这样的情况,如果继续发展下去,我认为是不利于律师行业的良好的持续发展的。律师与医生其实大同小异,医生需要具备仁心仁德,而律师也应该要坚守道德,守住底线。
我觉得有部分的原因与我国的教育有着脱不开的联系。在我国,对于法学的教育是嵌入在大学教育之中的,法学生在大学毕业后通过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则可以获得成为律师的资格。但在我看来,我国的教育制度是有着一定的缺陷的。对教育比较侧重于对理论的学习,一般的情形是学生坐在教室里听,老师站在讲台上讲。但是课堂常常会呈现出一幅老师一人在讲台上进行独白式的讲课,而学生坐在下面演绎着沉默是金的画面。只是单纯的一方输出,至于一方是否是不是真实的接收到则是一回事,况且在实际情况中,常常会出现现实情况用书本上的理论无法解答的情形。理解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却不明白如何应用于实际。好比我国的高考制度,常常被戏称为填鸭式的教育。
而在法学教育中,在我看来学生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能说明学生对于法律的理论知识是过关的,但是面对实际中复杂的社会情况的解决能力则是有待考量的。而且,我国的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备了对理论知识的考察,却缺少了对学生伦理规则的考察。对学生的心理道德等方面的考察则是空白的,这样的考察方式在我看来是不全面的。而国家对于律师的纪律惩戒规则也比较流于形式。律师缺乏职业道德的情况还是常常发生。而在美国,律师的社会地位是极高的,对于律师的选拔也是极其严格的。要成为律师,你不仅要通过美国律师资格考试,你还需要通过美国律师职业道德考试。这一项考试是考察学生对律师专业行为有关标准的理解。学会用一个律师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站在当事人立场,感同身受。我觉得通过这样的考试,会教会学生身为一名律师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明白何所为何所不为。不仅对律师的专业知识有所要求,也注重身为一名律师所应该知道的伦理规则职业道德。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 而在于经验。将单纯的理论知识赋予生命,才能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益于社会。
我认为当代律师缺乏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也是造成这样一种不良风气的原因之一。作为律师,无法真正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感同身受,看待问题,仅仅以打赢官司,收取代理费为目的。有时候甚至对当事人不负责任,敷衍了事。身为律师,有着忠诚、诚实的义务,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要自觉为自己的当事人保守秘密,维护好当事人的权利,真诚的服务你的当事人。内心没有正义感,又怎么能滋生出为自己当事人维权的想法呢?但是律师职业不就是为了这份责任而
生的吗?现在我国大力的推行法律援助,要求每个律师都要参与法律援助,去帮助那些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法律层面尽可能的去维护他们的权利。我认为,这样的一个制度是十分有意义的。除去为了赚取代理费的这一层关系,仅仅只是单纯的为社会的弱势提供援助,去帮助他们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这样一场援助活动,让律师深刻体会到身为一名律师的责任感,和社会人民对他们的依赖,来唤醒一直以来容易被利益、竞争所蒙蔽的心。人性本善,每个人的内心都存在着一个正义的使者,只是在这个嘈杂的社会中,容易被金钱、利益、权力等影响,而让这个正义的使者沉睡。通过单纯的帮助弱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的这一过程,是唤醒内心正义感的绝好时机。法律援助这样的方式,不仅仅帮助了社会的部分弱势群体,也让律师的价值有所了体现。从而明白,律师是真正被人需要的一个职业,他们是法律的服务者,所以更需要有优良的职业道德。
坚守职业道德,守住最后的底线。律师是社会人民所依赖的对象,要做到信仰法治维护法治,追求公平与正义,要保持独立的职业品格,要不断提升自己专业能力与修养。树立好良好的律师形象,要让大众信赖依靠,也让当事人安心。不诱于金钱,不诱于名誉,潜心修行,提升自我,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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