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一般规定
一、公司经营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各项现行管理规定,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不得无故拒绝;
三、凡员工行为违反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可视该行为情节轻重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本《员工手册》载明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四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聘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需求情况编制定岗定编报告和人员聘用方案,呈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执行内部调配工作或实施公开招聘。
第五条 员工的聘用分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和续聘等情形。
第六条 公司采取逐层聘用的方式聘用员工,即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决定聘用;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决定聘用。
第七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录用或续聘: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雇佣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工作,后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审查认定学历和工作履历有故意欺骗行为者;
五、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者。
第八条 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时公司须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等考核录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时,相关择录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实行叁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间,公司将指定人员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体内容主要以本《员工手册》为准。
第十条 员工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将与试用部门负责人一起对员工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考核),经有关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员工的续聘工作按本《员工手册》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岗位、岗位等级、考核、奖惩、解雇等事项,公司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逐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 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为壹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第十七条 连续服务期的要求
对经公司出资培训后的员工,除经公司同意其离职外,必须遵守经培训后连续为公司服务的期限要求:
一、参加境内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1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
二、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在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约定。
三、公司为其出资攻读大学本科的,连续服务期为4年;攻读研究生的,连续服务期为5年。
四、如双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连续服务期。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公司内的岗位等级,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签定劳动合同后,可办理劳动合同鉴定手续。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三、经仲裁和判决而终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五、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一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第二十条二、三、四、五款所列条件之一出现时;
二、员工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条件出现。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按本《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及时协商是否续订的有关事宜;
二、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在此之前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不间断地达到十年,或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担任某项重点工作的员工,公司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与其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同意续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如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可将其调离原岗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离任审计。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手续。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是否同意续订。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后,员工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员工未能按期予以书面答复,即视其为不同意续订,公司可按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公司从事信托或固有业务、计算机、财务、机要保密、劳动工资等项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
2、担任某项重点工作,工作未结束的;
3、与公司另有约定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1)经常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0次的;
(2)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
(3)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4)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领导,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虚假病假证明欺骗公司,经查证属实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为他人或本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获取经济收入的;
3、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弄虚作假,为个人或小集团骗取经济利益和荣誉,情节恶劣并查证属实的;
(3)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够刑事处分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等,不够刑事处分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内部资料为他人做证,造成公司经营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除第1项外,均属于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以上属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员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不属于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范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对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手续
一、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与公司协商同意,员工应在30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员工引用本《员工手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条件,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解除手续;
三、公司提出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出出具书面通知,并在出具书面通知后及时为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赔偿。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xx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连续服务期的费用赔偿
在公司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连续服务期内,因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偿还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其赔偿计算公式为:
F=(A-B)/A*C
其中F为违约赔偿额,其中A为连续服务期限,B为连续服务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C为培训费用之和。
培训费是指培训期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基本薪酬和福利、交通费、住宿费、教育培训费、培训考察费等。参加多次培训的,本款所提C为多次培训费用之和。
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办理。
第二十八条 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公司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给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员工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员工因本《员工手册》规定的过错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其争议的处理按《xx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签定、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档案制度,按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各项手续。
二、按照本《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需拟定书面通知的,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对方。
三、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公司应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抄送失业保险等机构,按规定转移员工的社会保险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有关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争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解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员工培训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培训体系主要由新员工上岗前的职前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三部分组成。
第三十三条 职前培训目的
一、使每一位具备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快理解公司文化,经营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尽早融洽到员工队伍中,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二、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 职前培训内容
一、讲解公司创业史、现状、经营范围及奋斗目标;
二、讲解公司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介绍公司人员;
三、讲解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四、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 在岗培训和自我培训
一、公司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发展需要,建立员工在岗培训的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的各项专业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持续提高专业知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或接受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公司将酌情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对学习成绩优异并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包括薪资晋级、职位晋升等奖励;
三、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各项在职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公司在制度上承认员工在社会上有资质的机构院校获得的各种学历、学位、资格和技能证书;公司将根据员工自我培训取得的成绩及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酌情给予鼓励或奖励。
第五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员工享有的权利
一、员工正式录用后,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享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权利;
二、公司员工不因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视;
三、女性员工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工作权利;
四、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的权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五、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六、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公司应结合自身和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员工享有的基本薪酬为基础,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福利;
七、公司员工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活动;
八、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各项管理细则;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高效,对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报告,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六、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七、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八、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九、其他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
第六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班有效打卡时间为7:00时至8:30时;下班有效打卡时间为17:00时至 21:00时。
第四十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规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四十一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二条 考勤事项的惩处办法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工作纪律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请假及休假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和周日属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天数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具体探亲假期为:
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员工探亲假的往返路费自行承担,探亲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五条 病假。员工因病、伤必须住院治疗,须持医院有关证明报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不享有奖金,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5天内(含5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52%/22.5请假天数;
二、5天至1个月(含1个月):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三、1个月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四十六条 丧假。员工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七条 婚假。员工结婚可休假3天;晚婚可另增加一次性连续休假12天。婚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八条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享有90天产假;晚育享有120天产假;无故超过规定假期者,按病假处理。女员工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九条 事假。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应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请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3天内(含3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二、3天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五十条 公休假。公司员工工龄满5年的可申请享有公司提供的公休假。工龄满5至10年的(不含10年,下同),公休假为5天;工龄满10至15年的,公休假为7天;工龄满15至20年的,公休假为10天;工龄超过20年的,公休假为14天。员工公休假期间享100%基本薪酬。员工已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公休假。
第五十一条 员工的医疗期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享有医疗期。具体按劳动部《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请假规定
一、员工申请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休假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待批准休假后将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休假完毕后,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注销假期。无故违反规定未办理销假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八章 薪酬及福利
第五十三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员工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按岗位等级取酬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保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指定的机构,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员工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资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五十五条 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岗位性质和等级,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并以此作为支付薪酬的依据。员工工资水平随岗位和等级的变动而变动。
第五十六条 员工工资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项目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失业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规定应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前1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五十八条 员工从较低级岗位调整到较高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高级岗位的最低档次执行;员工从较高级岗位调整到较低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低级岗位的最高档次执行。
第五十九条 员工因调整岗位及等级,工资的调整自岗位或等级调整之日的下月起执行。
第六十条 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六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管理和处理的职权。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薪酬发放明细的核定;财务部负责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严禁相互打听工资水平。因相互打听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十三条 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员透露公司薪酬结构和工资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员工手册》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五条 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员工手册》的内容,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本《员工手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与本《员工手册》相抵触,按本《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员工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食堂员工手册范本
为了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增强员工的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创造更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树立并保持公司的良好信誉,制定本守则。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执行,并清楚,熟读本守则内各项内容。表现优秀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奖励,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一、服从领导,规范管理
1. 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2. 员工应绝对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3. 员工必须尽忠职守,对公司高度负责任。
4.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录,工作流程。
5.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做到处事公平公正,对视不对人,不徇私,不公报私仇,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超越守则标准扣罚员工,违反者扣工资20%,二次重犯者降级处理,三次重犯者作开除处理,不享受公司一切待遇。
6. 在工作中出现不同见解时,员工必须先服从后上诉,再不服可以越级反映处理。
7.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爱护员工,员工犯错时以教育为主,扣罚为辅,在扣罚时必须写清楚犯错原因,并按有关扣罚规定执行,如犯错情况在守则上没有规定,按情节轻重,秉公扣罚。
二、行政指挥原则:
1. 服从领导的原则,即:在上级下达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无故拖延,找理由拒绝或终止工作。
2.逐级指挥的原则,即:上级对下级坚持逐级指挥,统一调动。
3. 层级管理的原则,即:实行层层负责,垂直管理的原则。
4. 申诉报告的原则,即:下级对上级的工作有意见是,执行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再不服从,可以越级申诉。
5. 工作复命制原则,即:各部门应在统一指挥下,步调一致,协调配合,相互沟通,相互服务,形成合力。
三、仪容仪表
1、员工必须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得有体臭、口臭、不得吃带有异味的食品。
2、员工经常修剪指甲、理发。男员工头发不得盖过耳际和衣领,不准留胡须,鬓角;女员工头发必须梳理整齐,不得梳披肩发,额前刘海不得压眉,装饰简洁,淡雅。
3、饰物只限于佩戴结婚戒指。
4、着装整齐,干净,工牌佩戴在左胸前、领带、领结、飘带要系正,内衣下摆不得露在制服外面,统一穿戴公司发放的工作服。
5、员工如患有慢性疾病或传染病,应及时向部门报告。
四、工作态度
1. 员工必须对公司有高度责任心,认真投入到本职工作岗位上,恪守职责。
2. 员工对宾客和同事基本的态度是:熟练使用礼貌用语,面带笑容服务,始终给宾客和同事以亲切,愉快的感觉。
3. 接听电话要在铃声响三声内接听,拿起话筒后首先要向对方问好,并告知单位名称和自己的姓名,要求简短、直白、负责、文明、礼貌。
4. 员工上班时间要始终以饱满的热亲,尽职尽责,真诚协作,高效,快捷地向顾客提供最佳的服务。
5. 员工应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有事必须上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文过饰非,阳奉阴违,诬陷他人。
五、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1. 爱护公司的一切工作器具,设施,定期保养,维修,注意节约用水,电和易耗品,不得损坏公物。
2. 养成讲卫生的美德,禁止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杂物,不乱涂乱画,如在公共场所发现有纸屑杂物应随手拾起,以保持食堂内的清洁环境。
六、工牌、胸卡
1. 公司发给工号牌和胸卡,员工要随时携带胸卡,接受上级的检查。员工在工作时,必须佩戴工号牌。
2. 工号牌,考勤卡如有遗失,被窃,应立即向食堂主管写出事实经过,经部门领导人签字,可到项目部办公室补领,须交付工本费人民币10元,如因时间长而磨损,可以以旧换新。
3. 员工调离本岗位时应将工号牌交回。
七、更衣柜
1.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为员工配备更衣柜,员工使用更衣柜须遵守有关规定,柜内不得存放食品,贵重物等,并保持柜内清洁。
2. 公司领导及食堂主管有权随时抽查,员工应积极配合,协助管理。
3. 更衣柜钥匙丢失,负责赔偿更换,然后办理补办手续。
4. 未经许可,不能私自调换或转让更衣柜,不能私自配更衣柜钥匙。
八、工作制服
1.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制定工服发放标准,并由食堂负责实施管理。
2. 员工穿着必须整齐,清洁,上下班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下班后将工作服存放入更衣柜,不得穿工作服外出(经理级以上除外),违者按有关条例扣罚。
3. 员工制服如有轻微损坏,应及时修补。如因员工本人造成损坏,视情况由员工按比例进行赔偿。
九、保密
1.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泄露本食堂的机密及营业资料菜单。非食堂管理人员在上班期间一律不得使用电脑。违反者按乙类过失处理,情节严重者按丙类过失处理。
员工奖励
一、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予以奖励。
1. 对改善食堂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 在工作中为食堂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3. 以优秀的服务为公司赢得声誉者;
4. 拾金不昧者;
5. 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6. 每月工作除应有假期外,上班不迟到早退及不请假者,可享有满勤奖金;
7.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有明显成效者;
8. 坚持制度,认真履行职责,避免重大损失者;
9. 为保护和抢救国家及宾客财产奋不顾身者;
10. 在维护国家,民族尊严和公司荣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11. 在全年工作中出满勤者;有全年奖金;
12. 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年安全无事故者。
13. 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14. 维护食堂利益,敢于揭露,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15. 代表公司在行业各类比赛中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二、员工奖励分为:
物质嘉奖,部门嘉奖,公司嘉奖,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1.部门嘉奖由主管提名,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2.公司嘉奖,立功由部门经理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3.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由部门经理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甲类过失(一般过错)
有下列过失者,将受甲类过失处分,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扣罚。
每分扣人民币3元:
1. 营业时间串岗,不守岗位;(扣5分)
2. 当班时间聊天;(扣3分)
3. 上下班不走指定通道;(扣5分)
4. 出入拒绝接受检查;(扣10分)
5. 未能保持更衣室的整洁;(扣3分)
6. 上班时间玩游戏,打扑克赌博;(扣10分)
7. 用暴力打开更衣柜;(扣10分)
8. 在繁忙的时间去洗手间;(扣5分)
9. 无故在更衣室中逗留;(扣5分)
10. 在食堂内吸烟或随地吐痰;(扣10分)
11. 带亲友到食堂参观,带子女上班或长时间坐下陪客;(扣5分)
12. 携带零食上班;(扣5分)
13. 与客人拉拢关系索取物品或金钱;(扣10分)
14. 讲粗话;(扣5分);大声喧哗;(扣5分)
15. 使用客用设施、餐具;(扣5分)
16.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收发私人信件,处理私人事件;(扣5分)
17. 在外兼职工作;(扣10分)
18. 穿工作衣离开单位上街;(扣5分)
19. 浪费粮食,原材料,故意浪费水,电;(扣10分)
20. 在包间睡觉,(扣5分)
21. 当班时间佩戴手机,传呼机影响正常工作;(扣5分)
22. 带醉意上班(因客情等营业需要者除外);(扣10分)
23. 当班时间看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刊物;(扣3分)
24. 不得携带任何食品,饮料,进入食堂;(扣5分)
25. 不得使用食堂的原材料做餐私用。(扣5分)
26. 不在指定地点用餐。(扣5分)
27. 将食堂物品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以上之甲类过失属轻微犯规,属于对员工最基本要求,一般有碍观曕和轻度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均属此类过失。
乙类过失(严重过失)
有下列过失者将会受乙类过失处分,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扣罚。
1、对宾客不礼貌或者与宾客争吵,遭客人严重投诉;(扣30分)
2、拿取或偷吃食堂食物:(扣15分)
3、当面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扣20分)
4、私自向外界泄露食堂机密资料、营业资料;(扣30分)
5、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做出决定造成损失;(扣20分)
6、偷看不健康刊物,造成不良影响;(扣15分)
7、变相推销,情节恶劣,引起客人投诉,损坏公司声誉。(扣30分)
以上乙类过失介于甲类过失与丙类过失之间,犯规程度重于甲类轻于丙类,已构成较严重影响工作和食堂秩序的行为或带有“违抗”、“故意”性质的犯规,均属此类过失。情况恶劣者双倍扣罚。
丙类过失
有下列过失者将会受到丙类过失处分,即时解雇,公司一切待遇均不受享受。
1、恐吓、威胁、危害同事或宾客,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 偷窃食堂或同事财物,捡获客人或同事遗下物品不在第一时间交主管登记亦作偷窃论;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况恶劣者; 无故矿工3天以上者; 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具或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收受贿赂,中饱私囊者;
6、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7、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正;在食堂内聚众赌博;
9、无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育不改者; 受国家刑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0、在外做出损坏公司名誉的事情;
11、因工作失误给酒店造成重大损失者。
丙类过失,属于玩忽职守,粗暴对待他人,道德品质恶劣或违法乱纪的行为。
犯过失处理办法
1、由部门出示过失通知书,员工本人须在过失书上签字,以示同意处分,无理拒签,加倍处罚。
2、一个月累计两次甲类过失算乙类过失一次;一个月累计两次乙类过失算丙类过失,及时解雇,一切待遇均不享受。
3、员工不服处分时,可越一级投诉,仍不服,可向总经理投诉。
4、各级主管处事必须公平,公正,不徇私,不滥用职权。
5、 项目部经理发现有超越守则规定扣罚时,有权按守则规定执行,超罚部分扣当事人。
有关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的特别说明
一、迟到,早退每分钟扣1分,每分扣人民币1元,不足五分钟不计。当天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
二、矿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三分之一的全勤奖,矿工两天扣六天工资,扣三分之二的全勤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即时解雇,一切待遇均不享受。
三、请假一天扣一天工资,扣三分之一的全勤奖,请假两天扣两天工资,扣三分之二的全勤奖,请假三天扣三天工资,且不享受全勤奖。
辞职
1、员工辞职,一般员工应提前十天向主管和经理递交辞职报告(主管和经理视工作实际情况处理,有权延长或拒绝辞职)。班组长级提前十五天递交辞呈,主管级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否则,不予批复。员工在收到离职通知后,应在三天内办理手续,不写辞职报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扣发,一切待遇均不享受。
2、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一切公司和食堂发给和领用工具之用品,否则按有关规定扣罚。
解聘
一、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被解聘:
1、对所承担工作不胜任者;
2、无故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又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3、多次迟到,旷工者;
4、公司在业务变更时,须裁减多余人员。
二、解聘的员工在两日内交请工作,按出勤天数发放工资。
医疗
食堂提供日常所用的外伤包扎创可贴,如有大的工伤事故,经公司医务室治疗,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治疗要经医务室和经理同意,按公司的相关文件统一处理,在此期间工资发放,但年终安全奖扣发。
员工福利
一、法定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二天,清明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凡在法定假因公未能休息者,由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增发加班工资,但未做满二个月者不享受。
二、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员工每月可享受一天的全薪假,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三天全薪假日;工作满二至五年的员工,可享受四天全薪假日;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五天全薪假日;休息时间由所在班组和食堂统筹安排。
三、事假:员工请事假,事先需向所在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并须征得经理或主管批准,擅自缺勤者,以旷工论处。
四、婚嫁:本食堂员工结婚,持有效结婚证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婚嫁三天。但工作未满三个月者不享受。
五、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包括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可享受三天丧假。但工作未满三个月者不享受。
六、膳食:食堂每天为员工提供免费膳食三餐。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本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公司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本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本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3、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六、检查与考核
1、对违反现场规程、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2、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3、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本公司所列管理事项应分解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内,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奖惩,实行逐级考核。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行政部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七、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行政部。
★员工管理制度
一、工作态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3.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4.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5.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6.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6、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三、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财产
公司及各个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公司及各个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我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1.迟到:在列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并纪律单一张。
3.旷工:月累计两次以上迟到或早退,既算旷工一天。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上班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三倍,月累计两次或连续旷工两天计自动离职。
二、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1.病假:
2.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应轮流负责清扫,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斗殴、赌博、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宿舍不得留宿亲友。
三、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四、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请事先通知部门主管。由于在外留宿发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负责任。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工资结构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
二、工资计算方法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2、业绩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三、辞退离职工资计算
1.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务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给予退还。
2.自动离职:不按照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房任务补偿、工资和保证金。
★公司奖罚制度
一、奖金结构
1.模范员工奖金每月由各个项目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进行评核(评核内容包括: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100元,以激励员工士气。
2.考勤奖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勤务半年以上者,奖励300元,以鼓励员工。
3.年终奖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整年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绩、贡献度等多项评核,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年终奖。支付一个月的本薪作为嘉奖!
二、员工罚款结构
缺勤: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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