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宿舍的入住与迁出
1.员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现有设备器具的状态登记(如卫生间设施门窗床铺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证,与迁出员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迁出员工需将个人床铺、抽屉、物品清理干净,并做好宿舍卫生后与入住员工进行交接。
二.宿舍员工应讲究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的干净整洁,保持床铺以及个人物品的摆放整洁。
三.员工不得在宿舍内有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
四.宿舍内禁止做饭,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饭器具(包括菜刀、砧板、电饭锅、电磁炉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饭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类、油、各类调味料等)。
五.宿舍未经允许,不得有外来人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需上级批准后,方可入住,且负责宿舍财产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电,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不得出现酒精、妥善处理好烟头。
七.水电管理
1.宿舍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2.未经公司允许,宿舍内不得存在电热管、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电水壶除外)。
3.宿舍用水标准:5吨/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4.宿舍用电标准:夏季用电标准40度/人/月(冬季用电标准60度/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八.宿舍内设备器具需爱惜使用,如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根据宿舍交接登记清单溯源责任人.
九.运营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体宿舍的检查。
十.处罚
1.宿舍存在卫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未经允许,有外来人入住,未经允许的电器设备,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且对宿舍员工上级罚款100元/人;第三次,对违反规定的宿舍内员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内存在做饭行为,且存在做饭食材,器具等,没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头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三次,辞退违反规定员工。
3.因违反规定,未做好防火防电,造成电火损失,由该员工承担所有损失,且报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运营部执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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