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规范医院员工到龄退休工作办理流程,将管理工作精细化,提高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范围
适用于医院正式员工办理到龄退休工作及人事科对退休员工管理的全部工作。
三.内容
1、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年龄后,由人事科负责提前两个月通知本人所在科室及本人,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现阶段,正常退休年龄实行渐进式延退。男满六十周岁(不分干部和工人);干部身份女满五十五周岁(高级技术职称与处级以上管理岗位可满六十周岁),工人身份女满五十周岁(取得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十年以上,满五十五周岁。若取得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管理岗位可满六十岁)。
3、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更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人事科将离退休手续办完后,证书要及时转交本人,并及时办理有关养老手续。
5、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政治学习。
6、每年组织根据医院安排组织离退休人员查体。
7、定期走访有特殊情况的离退休人员。
四.支持性文件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业务培训教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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