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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离婚起诉状

2021-01-01 来源:钮旅网

  原告:黄,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东莞市虎门镇 ,身份证号码: 。

  代理人:曾律师 。

  被告:郑,男,汉族,X年X月11日出生,住所:东莞市虎门镇 号,身份证号码: 。

  请求事项:

  一、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的婚姻关系;

  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详见附后财产清单);

  三、儿子郑X随原告共同生活;

  四、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儿子郑X至18周岁的抚养费人民币229389.92元(广东省x8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4336.87元/年X16年)。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别人介绍相识,于x0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子女三人:长女 7周岁;次女 3周岁;儿子郑X 2周岁。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有:位于虎门镇 房屋一幢,汽车一辆,登记在被告名下的存款和股票若干。

  结婚后原告连续生下两个女孩,夫妻感情一直不和,被告及其家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原告白眼相看、恶语相加,被告经常打骂原告;特别是近一年来,被告及其家人将原告赶出家门,不让原告在家居住,阻拦子女和原告见面团聚。被告及其家人的种种不法行为,导致原告在外飘泊流离,有家不得回、子女不得见、有夫也分居。

  综上,原告与被告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生活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本人并且委托律师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解决离婚事宜,但被告毫不理睬、不予答复。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体察原告苦衷,判如所请!

  此致

  东莞市第 人民法院

  原告:

  x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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