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县教育局安全会议精神,学校研究决定设立校门值班教师,并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职责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班,有事须先向值班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擅离岗位,不主动邀请、允许外来人员或校内教师在值班室聊天、看报纸。
3、保持值班室内及校门周边环境清洁。
4、按实际情况分成白班和夜班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5、在规定的时间内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6、夜间值班人员在每天晚上师生离校后要加强校门周围的巡查,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能自行解决的要在第一时间内解决,有困难的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或及时报警,确保学校安全。
7、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8、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 1
时间关闭大门。
开门时间为:
春季:早上:6:006:3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30
秋季:早上:6:206:5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00
9、值班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二、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值班教师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值班教师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
4、在学生放学高峰期,值班教师应主动站在门口组织看护学生安全离校,防止发生意外。
三、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如有事进入,须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电话与被访者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2、严禁家长进入学校,有事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3、外来人员来访,值班教师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4、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值班教师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5、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园,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值班教师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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