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为切实加强海淀区电子政务内网机房(以下简称内网机房)的运维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内网机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电子政务内网,是与政务外网物理隔离的按涉密网络管理的政务内网平台,主要满足区内各政务单位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的需要,提供公文传输、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业务应用服务,是区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
电子政务内网机房日常管理制度
一、 严格机房工作人员的身份管理,参与内网机房运维的'人员必须经过甄选。
二、 机房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分为业务培训、技术培训和安全保密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三、 机房工作人员离职应严格遵守人员变更管理流程,非紧急情况下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人员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 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离岗,有事提前请假。
五、 机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件。对服务电话应及时接听,礼貌结束。
六、 内网机房内严禁喧哗,严禁机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七、 机房工作人员每天进行机房巡检工作,认真查看机房环境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系统运行状况,并准确、完整地填写机房巡检记录表。
八、 机房设备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工作台上只允许摆放办公电脑及必要的办公设备,禁止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
九、 机房环境保持整洁,做到防尘、防水、防火、防静电。
十、 进入机房必须换专用拖鞋或使用防静电鞋套。
十一、 值班期间禁止携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严禁吸烟、吃喝、聊天、会客。
十二、 定期组织清扫机房内部环境卫生。每年对机房设备使用环境进行评估检查,发现不达标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十三、 机房工作人员进行设备配置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流程。
十四、 机房工作人员负责内网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和存档工作。
十五、 机房网络及主机系统的文档,由机房工作人员负责装订保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文档内容。
十六、 随网络和主机设备附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必须登记,由机房工作人员妥善保存,重要资料只限于在机房内查询。
十七、 网络及主机系统配置参数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文档,保持网络系统配置文档与实际参数对应一致,同时将原配置归档。 十八、 外来人员进入内网机房,需遵守机房管理规定,一律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未授权的人员严禁进入内网机房。
十九、 外来人员进入内网机房后要听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严禁操作内网机房设备。
二十、 外来人员得到授权后方可对有关设备进行操作,操作过程应由机房工作人员全程陪同监督,操作后要填写操作记录。
电子政务内网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一、 内网机房实行7×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值班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
二、 严格执行机房值班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与交班人员按要求完成交接班工作,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
三、 交班人员如例行工作未完成,接班人员有权要求交班人员完成应做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未完成工作需说明原因,详细描述其未完成工作的具体事项,由接班人员继续完成。
四、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岗必须履行请示程序,并在备班人员到岗完成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开。
五、 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时监测内网网络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不能现场解决的,应及时通知技术支持人员协助处理。
电子政务内网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无关物品,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机房。
二、 严禁在机房及其附近吸烟、焚烧任何物品,机房内不得动用明火。
三、 定期检查机房内配备的灭火器状态,及时更换到期灭火器。
四、 严禁任何人随意更改消防系统配置参数、设备位置。确需更改的,必须履行请示程序,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
五、 每日应对气体消防系统进行巡检,认真检查系统的工作状态;定期安排专业人员检验和测试气体消防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六、 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七、 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消防设施操作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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