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开平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开政办函〔20xx〕31号)、《开平区20xx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开平字〔20xx〕18号)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平区七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措施〉的通知》(开政办函【20xx】56号),落实属地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保良争优”目标任务,特签订*镇与*村开平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三级网格责任状。
一、目标和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由*镇政府统一指导,以村委会为责任主体,明确环境监管职责,推动环境监管的关口前移,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将三级网格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职责
明确环保巡查员及划定若干责任区,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对村域内污染源建立台账并报镇政府及保障办备案;对责任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村域内新出现的污染源、散小乱污企业或发生污染事件,及时报告镇政府和保障办;负责辖区内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禁烧等工作;负责宣传并推广洁净型煤和高效燃烧炉具,禁止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露天油炸食品;负责调解村域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
严格落实“开平字〔20xx〕18号”文件中对三级网格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要将巡查责任人和责任区域上墙向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开平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三级网格责任状》一式三份,*镇、一街村及区保障办各存一份。
唐山市开平区*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20xx年7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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