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防汛防台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1、传达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精神,召开防汛防台工作动员大会。
2、整体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防汛防台的监督、指挥、协调工作。
3、严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规定的“四级”响应要求,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4、组织、指挥人员安全转移。
5、指挥抢险队伍,进行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6、决定防汛、防台抢险的其它重要事项。
在防汛防台期间,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设备完好,应急人员、设施设备及物资落实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具体实施应急抢险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台“四级”响应机制
(一)11级蓝色预警机制
1、工厂分管领导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当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特别对棚、顶、线、导向牌,加强监视,确保各项工作运行正常
2、确保排水畅通,做好信息反馈报告。
3、棚、顶、线、导向牌,必要时采取防御措施。
(二)11级黄色预警机制
1、工厂主要行政负责人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加强巡查,掌握汛情,组织应急抢险。
2、调配力量,落实人员及责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顶,检查安全用电,必要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
4、确保通信畅通,掌握汛情,实行“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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