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本着互惠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加工生产的移门玻璃交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免费铺底货,每种款式8片.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退还甲方所铺底货,如有破损丢失,乙方按产品出厂价赔偿甲方损失.
2. 乙方须缴纳代理费XX元,协议终止时甲方应退还乙方代理费。
3.移门花色款式由乙方确认,移门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产品出厂价为每平方米55-60元。(附件:移门底货款式,规格,价格,金额)
4. 产品出厂甲方负责装车。运输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如有生产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调货,不能影响乙方销售。
5. 乙方应提前1-3天通过传真等书面方式下定单,甲方组织生产加工。无需缴纳定金,甲方生产完成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带款提货,全额结算。
6. 甲方开发的新产品新品种乙方拥有优先代理权。
7. 协议期限为6个月。乙方拥有续签优先权利。
8.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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